那日拈花

有一个年轻人,站在长安的街头,看见执金吾的车骑盛大壮观,威风凛凛的驶过街市。年轻人暗暗对自己说: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人群里有另个年轻人,惊诧于车骑的豪华,暗暗对自己说:就是剥削阶级,有一天要消灭它……

Sunday, January 30, 2005

在英国听音乐会。。。


演出散场了,音符、华彩和流光都躲到哪里去了。。。


很久不听音乐会了,自从去国以后。冬天是我喜欢赴音乐会的季节,平和,纯粹,而且比较闷。然而因为生活在乡下,很不方便,所以蛰伏了良久。直到这次皇家爱乐乐团找上门来。买了最便宜的票,这是我的习惯,然而最后排的地方音响最好,却是不争的,也算聊以安慰。

一个晴朗的晚上,艺术中心门口异常热闹。我没有想到观众绝大部分是老年人,穿着正式而考究,捧了香槟,在大厅里互相微笑攀谈,然我依旧穿了牛仔裤,就像每天上学一样。忽然想起03年北京国际音乐节中克莱默的那场,一位朋友在音乐杂志做编辑,将他的记者证给了我,于是得以混入场内,他特地叮嘱我别穿太正式:“若是没有空余的票子,你是要坐在地上的。”后来运气不错,用证件换领了后排的票子,坐在我旁边的是个中年男人,也穿了牛仔裤。我与他攀谈,得知他是上海那个著名的音乐杂志的主编,我对这些专业的艺术工作者想来心存敬意,于是问他:“把自己的爱好作为自己的事业,是不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他沉吟片刻,而后说:“那要看你活得是否认真。”我等他继续解释,他却不再作声,于是我追问他什么意思(那个汗呀~~),他的回答我现在还记得,他说,越认真,就越辛苦,然而也越快乐。
今晚做在我旁边的是本校的一位教授,他穿了西裤和衬衫,他的太太有长及脚踝的紫色裙子,演到一半的时候他在那里假寐,鞋子踩在了她的裙子上。


指挥是意大利人Riccardo Muti。他于1941年出生于那不勒斯,算起来也有60多岁了,然而依旧充满激情,浪漫和力量。他擅长指挥的自然是歌剧,威尔第、莫扎特,然而今晚的贝多芬和舒伯特也让人惊喜。他的动作很直白,甚至有点夸张,幅度很大。我第一次见他的指挥是2000年的维也纳新年音乐会,事实上他至今一共执棒维也纳4次了,分别是93,98,00和04年。特别是04年,作为老施特劳斯的200岁生日,伊的指挥也造了不少的势。然我不喜欢新年音乐我,我不能被那些表面华丽的音符和故作盛世的和平景象装点了灵魂。

有关曲目。贝多芬不是我的茶,Vadim Repin的小提琴也有点力不从心,也就不多冗言了。舒伯特的第九交响是我喜欢的,非常宏大,华丽,有悲天悯人的包容,它是带了明显的舒伯特痕迹的,却又集合了那些作品中很多最优秀的方面。和舒伯特的偶像贝多芬一样,第九也是舒伯特最后的交响(甚至很多人都将此部作品与贝九相提并论),比起他的其他几部,第九显得非常庞大,主题再现的也更多。舒伯特用极高难度的旋律展现了超越平凡的乐观心境,这也一直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他甚至没有经过一个类似于贝多芬的自我彷徨放纵时期,也没有呐喊革命或者玩个心跳,他从来这样平静的超脱了庸俗的欲望,碰触了高尚,然而并没有折损激情和希望。

Monday, January 24, 2005

穷极鬼魅的电脑。vs 无敌着迷的加菲。

先说电脑。这个laptop自从跟了我以后,虽然颠沛流离,周转异乡,大抵也是安稳的,它虽样子平庸,身材敦厚,外表冷漠,内心躁动,然而性能优良,速度超快,容量又大,也为我省了不少心。然而!就在上个周日,也就是昨天,它,它,它突然~~突然罢工了!电源怎么都不工作,指示灯亮了一下,就旋即消失,重新插拔一次,亮了,又消失。装上电池看看,电脑完好无损,只是右下角残忍的显示着:剩余电量99%……

反复插拔几次电源,当然,它不会在第101次尝试的时候灵光乍现突然开始工作,悲哀的我今始信之,它真的是坏了。从箱子底下刨出DELL的用户手册,翻来覆去没弄明白要怎么保修,接着又因为是周日的关系,一切电话都以答录机收场,电量却徘徊到60%了~~

无奈之下,在msn上交待完最后一句话,可怜的鹤渡挥泪关掉了电脑,周日的下午,英国的所有店铺,超市,商场,体育中心全部闭门谢客,无所事事之下,先是拜访了一下邻居,而后回来捧着本杂志摇头晃脑的看,感觉自己和世界失去了联系。

周一一大早,可怜的鹤渡就被草的越洋电话无情的吵醒了,blablabla,伊交代清楚怎么在英国保修,把我从温暖的梦想中拖到无情的现实里。我还是打算先去学校的电脑维修室碰碰运气,背上沉重的电脑,迎着冬日里刺骨的寒风,瞌睡虫被无情的杀死,我就在清晨的云朵里,走向IT Service。
两个五大三粗的中年男人,面前摆放着六七台各种品牌的本子,我乖乖奉上伤病一员,交待了症状,其中一个拿起电源线,走进工作间,叮咣叮咣,少顷出来摇头说:很正常的。我一听,又双手呈上笔记本,伊插好电源,拔掉电池,开机……windows的图片欢蹦乱跳的出来了。
我一脸严肃地说:你等它几秒钟,它会自己断掉的,一下子就断了!!

几分钟过去……
“啊,你的电脑里还装了DC++,哦~你用的是诺顿的防火墙!”他用粗壮的小胖手摆弄着我的电脑,无名指上纹了一个戒指图案的刺青。

我彻底崩溃。
“它真的会断掉的!突然就断了!”我像祥林嫂一样反复唠叨着,心想你这个欺软怕硬的破电脑,遇见一个身高马大的维修员,立刻就蔫了~~乖的跟小猫一样。
最后,他很无奈的把电脑关掉,虔诚的对我说,我的电脑perfectly good。我的眉毛纠结在一起:Are you sure?! “也许是电压的关系。”他摇摇头,“或者,是我这里有魔法。”我还能说什么呢,只得虔诚的接过电脑,生怕魔法消失掉,又迎着刺骨的寒风,踏着上午的云朵,回到了家。
插上电源,打开开关,window又一次跳了出来,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再来说加菲。
这本来是昨天想要写的blog的话题。
挚爱加菲多年,不离不弃。
那么自私,那么贪婪,那么虚荣,那么懒惰,人人都爱它,就像爱自己一样。
发现了一个cute的小flash游戏,可以自己创作加菲的漫画。


以及一个超级超级好的,可以看所有自诞生以来加菲的漫画的链接。
http://www.garfield.com/comics/comics_archives_strip.html?2005-ga050124

Tuesday, January 18, 2005

我想要,女神的帮助~

题目是和宏宏学来的,纯粹盗版,欢迎打击。-_-\\。
面试进行的一点都不顺利,很烂的一个天气,心情很糟,身子一直懒洋洋。Prof. Shaw是个很nice的人,他提的一个问题我懵了,于是给了个提示,让我得以顺利答出。相形之下, 另个考官H君就远没有那么善良了,我讨厌背公式,讨厌考公式,或是对公式的理解,尤其是弱智问题的基本公式,给你本书,自己看去,何必来问我!怒!
总之也是自己不好,准备的时候确实太泛泛,于是非常technical的问题反而涵盖不到,罢了,尽吾力而不能至,可以无憾矣。
话虽这么说,心下还是有些惆怅的……
Oxford真美,即便在一个阴天里。
(照片都是用手机拍的,天气又差,效果自然不会太好,然而Ox的气质是大抵体现下来的了,无论用多么差的相机,或是多么贫乏的语言。)
清早出门,困困倦倦的去赶火车。许是看了太多二战电影的关系吧,我喜欢英国的火车。


而后,让我怎么用语言来形容你呢,我的oxford。




这张就是数学系了,像不像Harry Potter?


谁知道女神事务所的电话,快点告诉我。或者郭沫若大概是知道的,快让他帮我传话。好想去oxford读PhD啊,女神,为我实现愿望吧:)

Thursday, January 13, 2005

排骨,糖醋滴~~烤排骨秘方,私房滴~~



从小就喜欢吃糖醋排骨,尤其是川菜馆里那种甜甜酸酸而又有点焦脆口感的。这道菜是在出国之前就会的,原谱来源于贝太厨房单行本的《从小爱吃的菜》,味道非常非常正宗好吃,而且最重要的是,只要按菜谱来做,第一次做都不会失败哦~半年前的我出国在即而又完全不会煮饭,妈妈就逼着我从最喜欢的菜入手学做,什么菠萝古老肉,松仁玉米试了很多,都不太满意,只有这道菜,做好以后兴高采烈的和妈妈一起打车送了一小盒到奶奶家,非让她尝尝,结果她尝过以后大力点头说:“你爷爷做了一辈子菜都没有这么好吃!!~~~”=_=\\大家请原谅我的自恋……汗。
和我一样喜欢吃糖醋的话,就自己试试看吧~^^

材料:猪小排500g,米醋30ml,糖30g,老抽15ml,盐3g,鸡精3g,油,葱姜蒜适量。

方法
1,排骨切4cm小段,洗净,控干水分。姜切片,蒜切片,葱切大段。
2,锅中倒油,中火加热到冒热气,下入排骨,炸3分钟,翻面再炸2分钟(颜色有一些微焦黄就可以啦)后捞出,这个步骤主要是为了沥干排骨中的水分。
3,另起一锅中加入油,盐,葱姜蒜,老抽,与排骨同炒,而后加温水至没过排骨,大火烧开,改小火炖半小时。
4,这时候水差不多快干了,加入糖,醋,大火收浓汁即可。

Tips:1,因为国外的屠宰技术关系,排骨内的血比较多,我先用水煮了一次,会干净一些,此外在第三步时我另加了一些料酒,避免残余的血让口感偏腥。
2,如果在肉铺买排骨,记得请店主帮忙切断,如果在超市买的,则可以用菜刀的背面来切(绝对不可以用刀刃哦,否则会伤到刀子的)
3,喜欢颜色好看一点,可以在最后一步加一些番茄酱。

最后,特别附送珍藏良久的以下两种超级简单的烤排骨秘籍~~原方来自wxsj娜娜猫,做好后拿给邻居吃,总有人打听方子,而且还不相信这么简单……。

其一,排骨切段,用李锦记叉烧酱腌一夜,包上锡纸,烤箱预热200度(华氏约400),扔进去,25分钟,捞出来,味道不比买得差哦。
其二,拿一整扇排骨,去超市买随便一个牌子的BBQ Source,一罐子都倒在上面,不用腌,直接包锡纸扔进烤箱,180度(华氏约350),烤2至2个半小时,捞出来,你会发现排骨的骨头基本上都酥了。这个法子关键就是在时间上了~


下周一要去面试了,这个周末,怀着忐忑的心情…… 亲爱的Sam教授,俺该如何准备呢,,,,

Wednesday, January 12, 2005

云烟过尽正逍遥

我承认我是郁闷的!论坛杀人游戏第一轮我就冤死了,难道我长得像女特务么!!555~~昨晚知道这消息就去睡了,辗转反侧之间却忽然想起了他,即便我曾在中学时代如此迷恋着他,迷恋着他那将革命与理想揉杂在一起,不顾一切的投入其中,死而无憾的灵魂,而当我也被整肃杀掉的时候,我才终于能够体会,那交织在他心底的理想和毁灭是多么悲怆,然后我更加崇拜这个灵魂,因他即便受到如此不公正的待遇,却依然奔走革命,直到被捕,被害。今天挑灯写了此文,为他106岁诞辰作贺。

题记:如果愿意,他可以做一个哲学家,书法家,文学家,史学家,翻译家,他也是学医出身,还精通金石绘画……然而他没有,他选择的事业是革命,这一次,也许,他不是一个好的政治家。

我说得这个人,是瞿秋白。
瞿秋白的一生无疑是个悲剧,散文家梁衡形容的好:一个人无才也就罢了,或者有一分才干成一件事也罢了。最可惜的是他有十分才只干成了一件事,甚而一件事也没有干成,这才叫后人惋惜。

瞿秋白1899年生于江苏常州,出生时祖辈任湖北布政使,家道殷实,其父喜好舞花弄剑,无心仕途经济。母亲却生性要强,很有主见,在家道中落后独自支持全家,抚养子女,照顾长辈,后来也引得诸多非议,直至忧愤自尽。那年还名叫瞿霜的他,17岁。他就是从这个家庭走出去,走进乱世中国的。他当过小学教员,考取过外国语学校,和那个时代的很多青年一样,五四运动彻底的改变了他,1920年赴苏联学习,次年加入中共。此后为革命奔走,乃至1931年被错误批判,排挤出中央后仍未停歇,直到1935年被捕、被害。

瞿秋白是矛盾的,他也称自己是“二元人物”,他的彻悟与激情始自幼年起便终交杂着,影响一生。他曾自号韦护,以喻自己嫉恶如仇如韦陀菩萨,然而每次提到他,我却总想起道教的“非筏莫渡”。他后来的死,也并非因为叛徒出卖,转移未成,不幸被捕,继而遇难,更多的则是因为左倾路线的排挤与迫害。

1935年2月,瞿秋白在福建被捕,与国民党周旋几轮,终因叛徒出卖而被押,尔后他写下了让他为我们所记住的那篇著名的多余的话,言辞隐讳曲折,唯最末一句爽快决绝:“中国的豆腐也是很好吃的东西,世界第一。永别了。”

瞿秋白终于被处死了,他被带去罗汉岭一片草坪上,兀自选了块干净的地方,盘腿坐下,抬头对刽子道:“此地也好。”莫名的让我想起张苍水刑前的那一声好山色,然而秋白这个人,此时仿佛尽欢无憾。

瞿秋白死了,死时三十六岁。

丁玲是懂瞿秋白的吧,她曾说过:“昨天我又苦苦地想起秋白,在政治生活中过了那么久,却还不能彻底地变更自己,他那种二重的生活使他在临死还不能免于有所申诉。我常常责怪他申诉的‘多余’,然而当我去体味他内心的战斗历史时,却不能不感动,哪怕那在整体中,是很渺小的”。我没有比这更好的话,可以概括他的了。

1955年,瞿秋白的骸骨由福建送至北京,安葬于八宝山革命公墓。周恩来亲笔题写了“瞿秋白之墓”的碑铭。此后文革时期,瞿秋白再次被错归为叛徒,墓碑被砸,挫骨扬灰。其实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了,那年他在狱中,就早已写诗为自己做了最后的注脚,“花落知春残,一任风和雨。信是明年春再来,应有香如故。”

附录:
其一,是真名士自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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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1935年6月18日,秋白于西长汀中山公园凉亭前拍照。而后在公园西侧罗汉岭遇害,时年3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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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
,我所喜欢的他的一首狱中诗
 卜算子

  寂寞此人间,且喜身无主。眼底云烟过尽时,正我逍遥处。

  花落知春残,一任风和雨。信是明年春再来,应有香如故。


其四,郑衡的散文《觅渡觅渡渡何处》,以及一些文献资料

Monday, January 10, 2005

到新大陆!(后窗,之四)


小Map说她此生受瓦格纳影响最深,我不喜歌剧,对瓦格纳也一直感触平平,但我知道有个人和她一样也喜欢瓦格纳,这个人就是德沃夏克。

在同时期的古典作曲家里,德沃夏克是比较受中国人熟悉和喜欢的,这主要得益于他著名的《自新大陆交响曲》(From the New World,作品第9号)。改革开放后不久,这部交响就在当时北京的“天桥剧场”公演,听者哗然。我很能理解当时的听众在接触到第一个乐章的第一个小节是,内心是多么的震慑,就好似我同样可以理解百多年前载着德沃夏克的渡轮进入纽约的弗吉尼亚港,看到自由女神像的一刻,他是有多么的震慑。而第二乐章浓浓的波西米娅音乐,又适时地点亮了国人所特有的挥之不去的淡然乡愁,国人因爱国而迷恋肖邦,他们也因爱国而喜欢“自新大陆”。当第四乐章主题音乐再次响起的时候,爱与期待交织在了一起,热血沸腾。德沃夏克就这样为国人所熟悉了。这部著名的交响有许多不同的版本,我个人更偏好Karajan在1964年为DG录的那张,60年代的卡拉扬,真是年轻而充满朝气啊,他的张扬似乎能传达乐曲中美国所能带给人的不自知的敬畏。库布里克的版本也好,然而架子搭得很大,内容却有点空,外强中干,感情缺了些。

说说德沃夏克吧,Antonin Dvorak,1841年出生于捷克布拉格一个屠夫家庭,(说起屠夫,依莎贝拉同学常会想起巴尔扎克^^),而按照捷克的传统,长子是要继承家中事业的,然而德沃夏克的父亲却很支持他去搞音乐,不知是不是后人穿凿的。音乐学院毕业后顺利进入国家剧团,十几年稳扎稳打,终于凭借1873年的爱国音乐《赞歌》(op.30)而一举成名,而后出访英国,获剑桥荣誉博士学位,又任布拉格大学校长,及纽约音乐学院院长,于是得以赴美,从而有了前面提到的那部交响。

德沃夏克的音乐和他的生平一样简单,没有太多的挣扎与苦难,即便是哀愁,也是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比起他的好友柴科夫斯基,他的人生轨道要正常的多,也安稳的多,毕生的音乐风格没有太大改变,1865年和1895年的两部大提琴都是我的最爱,时隔三十年。

此后德沃夏克也没有经历太大波折,1895年回到波西米娅,他被任命为布拉格音乐学院院长,直到去世。他的60岁生日被当作全国庆典来祝贺,他的音乐是捷克的第二国歌,比起他的前辈斯梅塔纳,他更称得上至哀至荣。平淡的人生,何尝不是一部传奇。美国改变了他的一切,但他的灵魂仍属于波西米娅。

德沃夏克不知道,他有很多知音的,在中国。

附:偶然看到的一篇很好的关于《自新大陆》的乐评

Sunday, January 09, 2005

有德有行的红豆糯米糍^^~

这个小玩意真是用来哄人的把戏,好吃又好看,关键是做起来超级简单,从准备材料到成品总共用时15min,我做了三次,每次食客都以为是我从中国城买来的,真是增强自信的小伎俩~~


做法:1,糯米粉倒入容器中,加水适量(我喜欢用牛奶代替,味道更香甜),加一点点盐,一点点糖,加盖,放入微波炉,高火3-4分钟。2,取出后包入红豆馅(这一步要当心烫~),滚上椰丝,Over,开动!

妈妈寄了袋红豆沙给我,这边的豆沙不好买,也不好吃,还是喜欢国内的味道。舍不得吃,冻在冰箱里冷藏,熬粥时候倒进去,就有了家里的味道,,,

Thursday, January 06, 2005

Tang,无常。

小王在msn上对我说,最后一次联系到Tang,是在12月25日下午,那时,他与妻儿在泰国考叻度假。次日,海啸将那里夷为平地。我写此文,仅祈愿Tang一家平安。

晚上从图书馆回家,顺路去超市买菜,在架上看见一本《时代周刊》的特刊,漆黑的封面上暗暗的大字“海啸”。翻开来满眼皆是洪水,猛兽般的洪水,毁弃的房屋,以及漂浮在水面上行色模糊的尸体。忍不住悲恸,几乎要被无尽的恐惧所淹没。

Tang是我以前公司的同事,我年初时临近毕业,去了一家公司实习,和Tang在同一部门。我们叫他Doctor Tang,而不是唐先生,因他是博士,且入了德国籍。他给我最初的印象是永远聒噪的电话,常常是座机打到一半,手机就闹哄哄的响起来,挂了座机接了手机,座机又继续不停的响,或是前台的女秘书声音温婉道:唐博士在讲电话,让他稍后打回给你可好?他拿起电话来说的则是我通常听不懂的语言,Tang是广州人,在上海读大学,后来又在德国读了博士。

Tang在同济毕业后分到工厂做技术员,不久公派西德留学。像那个年代所有普通的公派留学生一样,他也打零工赚钱寄回家,他还一直津津乐道当年在路边捡过一辆自行车。我印象比较深的是他讲过的一个笑话,大意是说他1988年回国探亲,取道香港,站在维多利亚港欣赏海风时,有个老太太向他乞讨,他看人家可怜,就给了一港币,而后和她攀谈起来,老太太问他是哪里人,他答是广州,老太就立刻要把1块钱还给他:“不能收,这钱不能收!你们大陆人,不容易啊!”……Tang还特地解释,那年头去香港的百货公司,人家看他是大陆人,都不愿理他。尔后又补充,他去年再去,售货员已经会讲国语了。

六四以后,像所有曾经热血沸腾的青年一样,身在德国的他发誓不再国,此后读博将近十年,直到教授要退休了,Tang才得以毕业,而后娶妻,生子。他的太太叫伊娃,研究亚洲文化出身,会讲中文。Tang是典型的南方人,身材瘦小,伊娃却足有175cm,我曾对Tang神神秘秘地说:唐博士呀,你的太太长得好漂亮呀!~我至今仍记得他回给我一个很腼腆的笑,然后咧着嘴问:是吗?也不等别人答复,兀自一边儿笑去了。

99年德国巴伐利亚省商务团访华,Tang在其中,而后决定回国,那年他的儿子Julian2岁。Tang一次请大家吃饭,特地隆重推出牛乳红豆粥,说是Julian的最爱。不得不承认混血通常长得很好看,Julian有金色的短发,笑起来没有门牙,在德国大使馆的小学读书,会讲地道的北京话。我离开公司出国留学是在上个夏天,那时Tang刚买好房子,携妻儿在北京定居。

现在,他们一家的名字出现在德国使馆的失踪名录上,已经超过8天,新闻说泰国政府停止了搜救工作,因为生还的可能性已经很小。小王对我说,Tang订的是1月7号返京的飞机,我们希望他那天能出现在办公室。

我和他前天闹了别扭,因我坚持不做顺毛驴,一直气鼓鼓的,结果听到上面这个消息,顿时安静了下来,他也不知该怎么哄我,就打了电话过来,一个劲儿的转移话题,不停的逗我开心,可是他这次讲得笑话都不怎么好笑,后来我突然打断他:“草,我喜欢你!”他愣了几秒钟,然后说:“嗯!我爱你。”我不知道世上有多少对恋人还在吵架,有多少孩子在和父母赌气,有多少傻瓜暗恋着不敢表白,有多少头驴想抽老板一顿……我只想说,宝贝们,尽力地去爱吧,未必会如愿,但至少日后不必惘然。还有,爱一个人,记得要让他知道,别等到下一秒。最后,亚历山大不也说么,至少,有希望。

Tuesday, January 04, 2005

相遇,旧文艺

今天突然把它翻出来,是因为埋首于书案间的我莫名的怀念当年乐于写小说的青涩记忆。是两年前的文章了吧?或是两年半?如今看起来,透着一股淡淡的学生气,通篇读下来却是吃惊!这故事太像我们日后经历的一些恋情了,尽管显然我当年作文时显然尚不自知。故事里那两个人相遇,而后分离,再后来天人隔绝,那无奈与遗憾,究竟是因为被现实束缚,还是仅只因为他们当时的选择故意要背叛意志呢?我们常把一段段恋情的无疾而终以及随之带来的怅惘归结于世事无奈,然而究竟是真的无奈还是自己心甘情愿的选择了放弃,甚至身在其中推波助澜呢……

来看故事吧,小说,《之音》

(一)乐者,乐人乐已.
焚薰香!备兰汤!传鼓乐!
那一刻,当指尖碰触到七根弦时,我的灵魂也随之起舞了.
我本是晋国的大夫,却因操琴而闻名,终日的应酬也常是抚琴吹笙、萧瑟齐鸣。比起仕宦议政,闻达诸侯,琴师也许是份更好的差事:不用忧谗畏讥也无须明哲保身,何况我一个远离故土,寄人篱下的楚国人呢。我并不关心宾客是否真的喜欢听我弹琴,虽然市坊间早已传言我的抚弦能够“使六马仰秣”,我却时常发现,慕名而来之人的领悟能力往往并不及牛马,虽然我可以拒绝对牛弹琴,却不能拒绝他们。其实有时候我会怀疑,追随成连先生多年习得的琴艺最后只是为了愉悦这些人,但我又不得不满足,乐工身份卑微,官宦命若浮萍,我既二者兼备,又怎么会硬要去经营一些曲高和寡的行当呢。
当然,还是有很多人是喜欢听琴的,比如那位公府千金,每当我教她操琴时,都会有落花由天而降,她便仰着头对我说:先生的琴声果然和先生的人一般美丽。或是那些王侯公子,凡我调弦转轸,一曲未终,便能让他们心潮澎湃,壮怀激烈。他们都是些在晋国极有头面的人物,而其中最有头面的,当然是晋王。记得我第一次奉诏献艺时,他便命人取出一把古琴问:"先生可知此乃何物?"那其实是个样貌普通至极的东西,通体髹黑,身形略长,琴面如弯弓,项腰似半月,并不见特别之处.但走到近前却发现,琴身已多处跦漆修补,通身也爬满了蛇腹般的条条断纹,颇有些年头。我喜欢把耳朵贴近琴弦,听听那块古老的木头说着些什么样的话,空空然,良久。而后终于,当食指从商弦滑下,弦音也迸裂而出“噌……!”音色之宏亮竟如钟声激荡,号角长鸣,震耳发聩,撼动左右!我大惊:"号钟,是号钟!"晋王一笑:"正是先周的号钟琴。先生可为本王鼓之?"号钟,师父曾说,它是前朝圣物,历尽乱世腥膻不知辗转过多少主人,但此刻,它安静的伏在我面前,只有斑驳的商弦颤抖着诉说逝者的故事……

那一晚我弹奏了自己最有名的《水仙》——早年跟随成连学艺时的习作。在弦端跳跃的指尖又带我回到了年少习艺的时光,师父总感叹我技巧有余而神韵不足,于是决定带我去东海的蓬莱山悟道。那是我第一次听到海水澎湃、群岛悲鸣之音,想那逝者如斯,人生短促,触动之下遂作《水仙》,竟从此一曲闻名。晋王命乐人击筑与我呼应,筑声切切,琴声错错,曲毕他竟满眼泪光,不住道:"先生真乃琴仙也!今后你就为寡人鼓乐吧!"晋王大概是没有见过海的,而倘若师傅知道我即便被唤作琴仙终究与乐工无异,又不知该作何感想.但我自己,早已习惯。

其实我一直就是孤独的,不论市井小民或是达官显贵,不论他们听琴的反应是痛哭狂喜或是无动于衷,他们听到的永远是旋律本身,他们触动的永远是自己的灵魂,他们激起的万丈豪情,湮没了我淡淡的叹息。

(二)生活就是这样往前走去,如果没有那次相遇,也许还要永远继续。

晋王没有忘记我终究是个士大夫,于是我还是有机会做一些正经的工作,比如出使,那个夏天,去楚国——我一别十二载的故乡。
楚王是个十分和气的人物,礼数周到,酒宴铺张,席间的宾客更是个个英气逼人,形容高贵,言辞又异常恭敬,好似要用尽人间一切华丽辞藻装点晋国来使的灵魂。如此数日。我庆幸终于可以离开这里了,身处异乡思念故土,重归楚地,故乡却已成他乡。可以离开了,那送别宴上的欢饮已让我迷醉,记不得离开后该去哪儿,大概是回晋阳吧,然后呢?大概是继续做琴仙继续当爱卿、继续鼓乐继续吹笙继续、继续、继续……今夕何夕!不如就这样逃亡吧,管它歌舞升平、人世纷争。
那个仲夏夜的雨后,月朗星稀。孤舟单骑的我,顺汉江而下,迫切的想与高山流水对晤。我固执的认定,那涌动的江水,在和记忆中蓬莱的潮汐一样拍打、翻腾!许多年后我才依稀明白,那日我一股莫名的冲动并不是为了要见高山流水,我分明是为了去会那个人——有些人注定是要相遇的,而人生,原本就是和那些人、那些事相遇的过程。一橹轻舟,稍顷把我带到了龟山之尾,当看到熟悉的月湖时,我才命人停了船。

独立船头,星垂月涌,晚风清冽的似要掏空我的脾肺。雨后的江水愈发汹涌,拨动着我的心弦,我欲与它相合,便捧出瑶琴,对月长空。
一切都有些不同,我说不出是什么,唯有乐声汤汤。

他,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出现在我眼前,出现在我生命里。
而后“铮——”弦断。
后来始终有人想知道,当我的眼睛触到他的一刹那,我究竟看到了什么……我不是看,我是听。我听见了他的出现,在雨后的月湖,在武弦惊断的那一刻,他便现身了:蓑衣芒鞋站在我对面,用有些轻蔑的口吻淡淡的说了一句:你既然欲弃俗世而去,何不用那根断掉的武弦勒断脖颈,放过那其余的六根弦吧……

我静静的看着他,不是愤怒,竟是有些惊奇,只是个砍柴的罢了——竟然。而后我低下头,继续用心和断了弦的瑶琴追忆我心中的蓬莱,姿势竟显得有些矫情。他也不走,依旧执著的说:“善哉乎鼓琴,巍巍乎若泰山!”迟疑,我抬眼看他,一介樵夫,脸上竟写满清高和挑衅。我低下头去不理会他,左手继续不住吟按,右手劈弦而下,这下他几乎要笑出来:“善哉乎鼓琴,洋洋乎若流水!”我大惊,推琴而立,直面着他,心头全是恐惧!我从不敢想象,这世上竟有人,能够顺着那根弦看到尽头的蓬莱……
他依旧微笑,眼神单纯像个获得胜利的孩子,月光撒在他的斗笠上,泛着淡淡的光芒。
他进来坐。卸了斗笠脱了蓑衣,雨水依旧从他的衣袂滴落,他又笑,我与他对坐:他真是懂琴的……?

那一夜过的很快,仿佛喝过人间少有的美酒,就那样欢娱、轻盈而不觉的过去。我们高谈阔论,我们一唱一和,而后,大概是我的主意,我们决定结义。所谓结义其实是个很造作的决定,后来我才觉得,那不过是我当时伴着未知与兴奋的好奇在左右着我去留下点什么记忆,而他爽快地答应了。他叫钟子期,那一年,二十六岁。我们起誓,不求同生但求同死,我们高呼,兄弟相称生死不负。而后我们继续高歌弄弦,烹茶细论。忽然他看我的琴,可惜那不是号钟,究竟显得雕琢气十足,他保持着一贯的微笑:“传说伏羲伐梧桐而得瑶琴,其音清浊相兼,宛若瑶池之乐……兄台真的认为,它能涤清人间污浊么。”

我不记得我究竟回答了什么,我想人们大概是在分别后才会追忆那些相遇的记忆,而相遇的时刻,究竟有多少人会努力去记住每个瞬间呢。朦胧记得,那是个月夜,我醉了,看见龟山含笑起舞。舱内香炉中吐出的轻烟,弥散在空气里,转瞬即逝……当月淡星稀,东方发白,船头的第一抹阳光射在子期苍白的脸上时,我意识到夜的过去。到现在我也不清楚,是不是人在夜里会尤其疯狂,特别是那,仲夏的雨后。然而暗夜结束,江心的我,却只想赶回晋阳,我还要向晋王复命,不过也许下个月,下个月我会再去一次楚地,我这样想着。

我甚至以为他是会随我同去的,晋国,为我所习惯了的晋国。然而,他只是又露出那有点轻蔑的神情,客套地答复我:“子期非不欲相从。怎奈二亲年老,父母在,不远游。”淡淡的,难道是因为天亮了么。

既然父母在堂,那就回去告知一声再走吧。他的脸色很不好:“弟不敢轻诺而寡信,许了贤兄,就当践约。万一禀命于二亲,二亲不允,使仁兄悬望于千里之外,弟之罪大矣……”
轻诺寡信,轻诺寡信,我喃喃的自语,有点不自信,三个时辰之前我认识了他,一个时辰之前我们宣誓为对方去死,而现在,他这理由,不,托词!可耻的托词,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

他终于出了船舱,取过尖担挑了蓑衣、斗笠,将板斧插于腰际,又活脱成那个陌生的樵夫,跳上岸去。我最后的机会,追到船头,手扶他左肩上,低声道:“真的不行么?”
他转回身,停了一下,而后微笑:“我真希望行……”此刻站在我面前的,只是一个萍水相逢的路人,唯一不同的是,我知道他叫子期。
我呼了口气:“也罢,一个月而已,我必再探贤第!”他认真地点头,好似在安慰我,也安慰自己。

当然不是一个月。
晋国的一切都为我所熟悉,羁绊期间,游走期间,一年有余。

(三)一年后;或是永久。
有人告诉我,月湖畔集贤村,半个月前多了一冢新坟。
我去扫墓,有人走过我的身边,问我那块墓碑,我说这里埋了个樵夫,他叫子期。
我想最后我还是欠了他的,至少,还欠他一支曲子。
第七根弦依旧。
巍巍乎泰山。
洋洋乎流水。
我将瑶琴砸向他的墓碑,惊叫着狂笑不止。他们拉住我,几乎扯烂了我的袍子。走开!我推倒他们,看琴弦崩断,看玉轸抛散,看金徽零乱,尖叫起来,而后,仰天长啸。
他们说,我疯了。
我没疯,因我泪流满面。

很多年后。
我已经不弹琴了,晋王也是不留我的,这是自然,我本就寄生在琴弦之上,并不适合做士大夫。现在我糊口的生计是砍柴,蓑衣芒鞋,我已经脱胎成一个地道的樵夫了,其实我越来越觉得,这份工作也是很适合我的,尤其是,每当板斧结结实实地接触到木头的一刹那,我都能听到空空然,仿佛丝竹之音……


金苹果(第三扇后窗)


我曾在一家奥地利公司的驻华代表处工作,同事Clemens对中国文化很感兴趣,常和我聊天。有次,他不知从什么地方读到关于解放初期中国境况的故事,大意是说南方乡下的某个孩子一年只能吃到两个苹果,因他那个参军的叔叔每年只回家探亲两次……他把这个故事讲给我听,眼睛瞪的大大的,眉毛纠结在一起,仿佛非常不可思议,苹果,不就是苹果么?
他说这话时我很想解释些什么,然而最终没有张口。其实我想说的是,你是维也纳人,怎么不了解苹果呢,这曾是某个奥地利穷光蛋毕生的最爱啊!
这个奥地利人,名叫舒伯特。

Franz Schubert,1797年出生于维也纳,1828年死于斯地。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创作或改编的乐曲高达600多首,这个数目,甚至超过了天才的莫扎特。
古典音乐家大多命运坎坷这是世人皆知的,而舒伯特的境况之窘迫,只能令人叹息。至今坊间仍流传许多关于他的故事,他还是孩提时代就曾哀伤的对父亲说:如果买得起绘有五线谱的纸,我就可以每天作曲了;他20多岁时候因为买不起钢琴,每每有了新作,都要步行去附近的小学练习;他死时31岁,全部家当不足30元,是朋友凑钱将其安葬……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毕生窘迫的人,所反映出来的气质却是那样洒脱与诙谐,他毕生没有固定的工作,曾做过小学教员和家庭教师,却因不甘束缚而辞职,他曾应征宫廷乐师,却因不得意于权贵而落选,他的作品偶尔被出版社看重,给的都是一些小钱,却总被他拿去和朋友喝酒聊天,同销万古愁。毕生著有八部交响曲,在室内乐上则有更高造诣。很多名曲如《鳟鱼》,《菩提树》至今仍像流行歌一样广泛传唱,是其他所有同时代的作曲家所不可比拟的。然而当时无人赏识,能获出版的极少。贝多芬是中意他的,然而毕生没有和他想见(一说舒伯特最终得见其最后一面,然此说法存疑。)后世称他做贝多芬第二,因其曲风柔美,亦有人称其为女贝多芬,然而在世时,维也纳始终没有接纳他。直到1850年,著名的乐评人舒曼在舒伯特的亲戚那里偶然发现了一些从未公开的手稿,舒伯特的才华才终于有机会展露于世。

我想用他的《弥撒曲第六号》来作此文的总结,那曲子所笼罩着的一股慈悲的微笑,决不同于其他曲子所流于的表面快乐和轻松。他用他对音符极强的驾驭能力,将死亡的苦难与死后的安宁描述得如此熨贴,让一个天性乐观的灵魂,在经受一系列风雨后,最终寻求到了归所。

现在,舒伯特的铜像立在维也纳中心广场上,紧挨着贝多芬。
我无法肯定他究竟是在三十一岁那年去世的,还是在他死后二十年诞生的。

后记:写这文时正逢印尼海啸,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又及,要考试,要考试了,抓耳挠腮中,为什么都快读了二十年的书,考试依然不可避免呢/_\ 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