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拈花

有一个年轻人,站在长安的街头,看见执金吾的车骑盛大壮观,威风凛凛的驶过街市。年轻人暗暗对自己说: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人群里有另个年轻人,惊诧于车骑的豪华,暗暗对自己说:就是剥削阶级,有一天要消灭它……

Monday, October 16, 2006

语录。

一直喜欢跟各行各业的专门人士聊天,从国企领导到摄影家,从服装设计师到女画家……从他们的描述里,管窥职业人的工作态度与生活方式,我不是记者,只是对这些毕生不可能涉及的工作领域抱着好奇,仿佛推开窗,增加了生命的广度。

这周偶然和一位资深的地质学者共进午餐,在一家精致的粤菜小馆里用金汤勺吃点心,他其实是个对包括饮食在内的全部物质生活都不大讲究的人,饭量也很少,倒是一直在跟我聊天,我问一句,他答n句。这位1958年上大学,因为喜欢化学而报考地质系的消瘦老者,40年内足迹遍布除西藏外的全国各省,即便在退休后仍奔波各地,讲起他和一位著名作家的小故事,他说对方送他一幅墨宝,上面写着“不老”二字,几年后他在云南勘探时捡到一块树皮化石,足足一亿年那么老,于是他在上面刻了“不朽”二字,回赠对方。后来我便问他,你一辈子都在荒蛮之地找寻,等到好不容易找到了,开发了,你又离开了,去了下一个或许更荒蛮的角落,毕生远离发达社会,不觉得遗憾么,他拿出数码相机给我看,里面有他在四川、甘肃拍的云雾,牦牛与藏民,他操着未改的江浙乡音说:“我这一辈子都在跟天、跟地在一起,怎么会遗憾呢。”

我喜欢他这句话,虽然我未必向往他这样的人生,但一个人,能把爱好和事业糅在一起,是多么理想。金小米不是说过么,“我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的是另一些人,爱的是一些事,拿来做事业的,又是另外一些。”^__^

想起几年前我还在读大学的时候,某次北京办国际音乐节,有一场音乐会恰好是我喜欢的班底和喜欢的曲目,又恰蒙某编辑不弃,惠赐他的记者证,是我得以欣然前往,票子是在楼上的记者区,坐在我旁边的三十多岁男子正是上海某著名乐刊主编,其时洒家以一枚小土豆之身份,得以与其同席,惶恐之余,又不免心生疑问:“先生以平生之最爱为事业,想必甚悦乎?”伊思忖良久方答:“那要看你活得认真不认真。”神态旷达深沉,令人敬畏,俺想了半晌,硬着头皮问:“啥……啥意思?”对曰:“你活得越认真,就会越辛苦,但获得的满足也越多。”事后我才知道,此君微时,曾以后学末生之职,蒙某泰斗级乐评大人提携,才走上职业乐评人的道路,真有点中国的博拉姆斯与舒曼的调调。

与一位我很欣赏的研究唐宋文学的教授胡侃,他说从古至今,从屈原到龚自珍,但凡伟大的诗人,无一例外都有高远的政治理想。我不同意,搬出李后主、陶渊明、柳三变孟浩然李长吉乃至曹梦阮……他便说这些人算不得伟大只是优秀罢了,我说想必是因为你也有高远的政治理想吧,他忙说自己一介寒生,唯为生机奔忙尔,我说高远的政治理想是否就等同于崇高的精神境界呢,他没有正面回答,只是套用最高指示道:“人总要有些精神的。”我不再说话,只是想起大学时选修过的莎士比亚课,讲师是个狷介洒脱的中年帅叔^__^,讲课时神采飞扬、气度倨傲、指点江山、慷慨激昂,所谓把唐诗中的“汉”换成“唐”就可以下狱,然而下课之后,他只成为一个骑老旧自行车离开的清癯背影。

最近在为一些工作上的事而无所适从,日子异常忙碌,周期性的愤世嫉俗发作,虽明知别人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虽自认为已在世上打磨多日足够克制,仍不免动怒,再加上感冒和胃痛,心里无数次大骂“老子他妈的不干了”,快成了祥林嫂似的跟小米、妞妞、蓝山等人抱怨……后来无为斋李斋主打电话给我做思想工作,说了许多真知灼见,一一记在小本子上,虽未必能做到,总能提醒一下自己,其中有一句,他说可以同流,不要合污,我喜欢这句话。科学家fabian同学说的,make difference without being different, 也是这个意思。与诸君共勉。

Friday, October 06, 2006

夜游

元丰六年十月十二日夜,解衣欲睡,月色入户,欣然起行。念无与为乐者,遂至承天寺,寻张怀民,怀民未寝,相与步中庭。庭下如积水空明,水中藻荇交横,盖竹柏影也。何夜无月,何处无松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者耳。

傍晚唧唧瓜瓜和我搜美特煲了个多小时越洋粥,而后挂断电话阖家出外觅食,在一家我喜欢的粤菜馆子吃了若干我喜欢的馔饮小食,而后挺着肚腩晃悠出来,信步踱回家去。抬望眼,黑夜中的天空被各色灯火映得雾气蒙蒙,显得脏乎乎不招人待见。没有月亮。

今天是中秋节,可比起我的肠胃,我显然不算个有很多乡愁的人,更多时候我甚至属于乐不思蜀的那一卦。想不起去年、前年、大前年……那些中秋究竟是怎么过的,其实我是个非常喜欢过节的人,也许是因为我喜欢给自己找点乐子,不论哪里都有新鲜景致、有趣人物等待挖掘,而看见月食、日晕、彩虹、后院里来路不明的猫、花盆里的小蜗牛、叶子上的瓢虫……都会让我小小的开心一下。其实你知道,我是骨子里有些悲观的,所以永不停止的,在挣扎着寻找快乐。大学时候看过一部叫《夜奔》的电影,少小离家的男主角给从未谋面的未婚妻写信:“也许我回来,是为了在家乡埋一滴眼泪,好让我这一生,也有乡愁。”他如愿了,于是抱憾终身。我倒是喜欢这句台词,连带得记住这部电影。

可惜今晚没有月亮。乡居的那段日子,我曾花了很长一段时间适应英格兰腹地的月色,那是银白如刀光的月色,不像我印象中的金黄,也不是莎乐美中所说的嗜血,这是中世纪的月亮。伦敦的天空也有月亮,可惜那里有太多飞机,希思罗机场据说是世界上最繁忙的机场,平均每分钟起落三架,它们点亮了伦敦的夜空,让月亮也黯然失色。哥本哈根的月亮非常的矮,于是显得很大,仿佛是擦着地平线升起,而不是随着黑夜的降落而悄悄出现在半空中,离天三尺三,它着实当得起清冷二字。我还见过海拔很高的地方的月亮,真遗憾,即便我们站在地球的房梁上,嫦娥姐姐却依然不肯被我们亲近一下。

我终于想起上一次过中秋的经历,却也是四年前的事儿了,如果你凑巧觉得无聊,那我就讲给你听听。那时我还在大学读书,而后被抓去参加建模比赛,为期三天——也就是说,72个小时。我们被分配到学校北区的招待所居住,每组一台电脑,两个题目,需要在三天之内写出答案和报告,而后在第四天清晨上交。然而,大概是在第40个小时左右的时候,也就是第二天的夜里三点,我和另一个别的组的小姑娘一起,偷偷溜出去,跑到操场上。凉风有信,秋月无边。其实并不怎么好看,高高挂在天上,显得小小的,还不如正在施工的图书馆新馆顶上的探照灯明亮,但心里只觉莫名的欢喜,明明没喝酒,却兴奋得不行。比赛那三天的睡眠时间累计不到八个小时,倒也没什么大的不爽,可见是年轻的。图书馆后来建好了,他们说非常大,前面的楼梯可以做成舞台的观众席,可惜那时我已经毕业了。

回家后不久就开始下雨,雨停了,推窗而望,竟看到淡淡的云层,托着无边的月亮。又很开心,赶忙洞开窗户,蹲在下面开始写blog,其实月亮还是老样子,不过是日子略微特别一些罢了,毛主席说得好,瑟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

听说因为轨道的关系,这个中秋的月亮是过去九年来最大的,爷爷以前常说要对影邀三人,今年他身体不好,我替他喝吧。

人生如长夜,兀自秉烛游。

Thursday, October 05, 2006

无神论年代的众神喧哗

Tuesday, September 26, 2006 #

为了找一段视频,偶然去了某香港已故巨星的粉丝论坛,而后睇到一篇报道,是另个艺人接受访问时赞美他的无可取代,以及对他的推崇与怀念。也许是这篇访问的言论有导向性的关系,下面跟贴中的众位粉丝异口同声交相呼应道:没有错!他就是传奇!他就是完美!他就是一个神!!!

大概是上了年纪受不了鼓动,这张帖子看得我直闹心,若是只有个别人也罢,偏是十数人排成一行表忠心,一个个如传令官般重复着“他是神,他是神,他是神嗯嗯嗯……(回声)”仿佛掉进邪教聚会的神殿里,赶忙关掉浏览器。

其实我相信对于这位被神化了的明星,你和我一样并不讨厌,非但不讨厌,俺们还非常喜欢他的很多首歌,很多部电影以及在演唱会上的造型,也许你会怀疑是否这份盲目的奉若神明是源于对往生者的一份尊敬,然而事实上类似的追捧在各大bbs上毫不罕见。

一位选美出道,年过半百却依然保养得当温婉美丽的女明星,被无数人称赞为“不老的传奇”……

一位声音动人特立独行的女歌手,则自是黄莺出谷绕梁三日宛若天籁不知肉味,但凡有反面意见者,势必是欣赏水平问题……

三十多岁尚未成婚曾为爱情退出娱乐圈去年又复出的美貌女艺人,是最后的玉女,圣女,天仙下凡龙女投胎花神转世瑶池无二紫府无双……

而最最登峰造极的,不妨直说其名,因为她也是我非常钟意的时尚传奇,奥黛丽·赫本。于是你打开娱乐论坛,就可以看到以下名字“精灵”“天使”“坠入凡间的精灵”……别怀疑,他们说得不是沉香哪吒。

爱情是盲目的,我相信崇拜也一样,中国人自古就是一个容易被煽动的民族,他们相信一种信仰,就必是迅速的,热烈的,投入的,但很多时候,也许他们对这种信仰尚未有过通透的认识,更多时候只是一厢情愿的理解,爱上了,于是为它狂热,为它激昂,为它燃烧青春,奉献热血,乃至大无畏的牺牲生命。

在这样一个信仰缺失的年代,谁说崇拜偶像不算另一种信仰呢。

奥黛丽也是女人,和我们一样抽烟,喝酒,抢别人的男朋友,打官司,离婚再离婚……她不是完美的,她不是女神。但我们爱她,她那么美,那么时尚,又那么善良,即便在去世前一年,她还深入非洲最最贫困的国家,谁能不喜欢她呢,但她不是女神。而世上有谁真的是神呢。

我们迷恋偶像,究竟是应该宣扬他/她的艺术成就,效法他/她的善心,敬业,对美丽的追寻……还是只是把他/她推上神坛,成为自家的神邸,他人的靶子呢。

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里,我们的文化有着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毁灭,而今它终于得以在废墟的缝隙里,在被火焚烧过的荒地里,在隔着大洋的海风里,慢慢的发芽,迅速的长大,甚至超过了我们所想象的速度,然而文化也好,娱乐也罢,是否应该沉着些,再沉着些?没有沉淀,哪怕表面再绚烂的花丛,都结不出成熟的果实,那下面仍只是一片风吹一下便散尽的荒漠罢了。

我的好友妞妞在看蔡澜的集子,而后对我说,当代的中国根本没有才子,我深信这话。

接着说玫瑰,不止玫瑰

Tuesday, September 19, 2006 #

其实张爱玲早就定义过,她说每个男人都遇到过两个女子,至少两个,一个红一个白。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事儿后来又被李碧华引申了一把,在她的小说《青蛇》里,不仅女人或青或白,男生也有许仙法海之分:一个是用尽千方百计才博他偶一欢心的金漆神像,一个是断桥小楼细细画眉的斯文少年——但只因到手了,便成了一个金刚怒目不解温柔,一个怯懦软弱毫无血性。

最近在看30年代张恨水的小说《啼笑姻缘》,清末民初北平城的故事,虽未能脱逃出这个模式,但描写起无常人生,欢喜别离,青春抛掷,繁花落尽,言语极其宛转畅和,倒也很是有趣。主角樊家树是杭州来京的世家子,套用许子东教授的话,这类旧小说中的男主角,“一定是知识分子,一定是青年,一定接受了五四思潮,一定性格柔弱多愁善感”,而他的任务呢,无非是搭救流落风尘的美貌女子,或者致力于将旧式女塑造成新女性,一丝不差。这一回被搭救被重塑的风尘女,自然是生得风流灵巧、聪慧迷人,年纪十五六,职业是在天桥上唱大鼓书,花名凤喜。书生爱上了她,先是屡屡听她唱戏,再来索性包养下来,出钱让她去上学堂,还给她改了学名叫“凤兮”。这一段也许是脱胎子作者本人的经历,张恨水的第二位妻子,就是他从街上领回家的叫花女,又出资培养教育过的,然而据说婚姻并不美满——后来他又娶了第三位妻子,他的一位读者,一名知书达理的女学生,还为她改名叫“周南”,不用说,和凤兮一样,也是来源自《诗经》的。

书里的另一朵玫瑰,则是乐于交际,洋派浪漫的富家小姐何丽娜,她终日迷恋在舞场戏院,无所事事挥霍青春,虽然相貌与凤喜有几分接近,樊家树却是很看不起她空虚的灵魂的,忍不住还要在心理暗暗感慨一番,同是貌美年轻的大姑娘,只因出身家境的不同,却有如此天渊之别的境遇。颇有几分秦相李斯那“不在仓便在厕”的结论。书里只用一个细节作衬,说樊家树第一次见到凤喜,给了一个银元的赏银,结果被凤喜的全家感恩戴德作揖称颂,不久他去了何家拜访,却在门房处听说这位何小姐每年用来买鲜花的钱都要上千的。这一节很让我想起张爱玲描写《半生缘》中的富家小姐,只需让她家洗浆的老妈子伸出双手:家中小姐也穿女学生常穿的蓝袍,但每洗过一次都要重新染一次颜色,所以无论何时这位老妈子伸出双手,都是湛蓝湛蓝的。

除了这两朵玫瑰,书里还多了一株唐菖蒲。菖蒲,鸢尾科植物,因株型颀长仿似屠龙宝剑,所以又名剑兰,洋名则叫做sword lily,民间常用来驱邪避煞,祈求平安。这位仿似菖蒲花的姑娘,名叫关秀姑,是位侠女,和父亲一起在天桥卖把式。她是最先认识男主角的人,也最先爱上了他,然而在得知他与凤喜的感情后,就把这些都隐藏在心里,对他冷淡了起来,然而她并非收起这份真心,因为在日后发生那场变故时,她屡次舍命相救,真是男人梦想中红颜知己的作派。

阔少爷樊家树的这一场萌动青春劫,就是在一场变故中达到高潮的,和张爱玲《半生缘》中的情节类似,樊家树家母重病,要回杭州探望,离开的时候凤喜还是照常的每日去学堂读书,回来的时候,凤喜已嫁给刘大将军做姨太太了。旧小说中时常有这种女主角堕落的情节,比如《日出》的陈白露,比如巴金的鸣凤,和她们一样,凤喜的堕落也是有无可推卸的自身原因的,她当时的境况已是并不缺钱,虽有将军的倚势欺人,却也有种种机会躲避,关秀姑父女甚至冒死潜入将军府搭救,然而当她双手接过将军奉上的账本印章嫣然而笑时,关秀姑的父亲恨得捶胸跺脚,无情最是黄金物,等闲变却儿女心。

樊家树奔回北平,却已无力回天。他约凤喜见面,希望能说服她一起私奔,凤喜给了他一张四千块的支票,而后被他当面撕碎了。这个情节现在看来已被小说家们用滥了,非常老套,我看到这里却是彻底怀疑起凤喜对樊家树的感情来了,她可曾真心喜欢过他,还是只当吃大户般碰到这位出手阔绰喜性纯良的知识分子,就职业化的依附上来了,以后寻了高枝便赎金奉上两不相欠了呢。所以自此覆水难收,日后纵然猥琐不堪的刘大将军被关秀姑暗杀掉,作者却并没有让重归自由的凤喜回到樊家树的身边——张恨水自己说的:“自然是把她写死了干净,然而她不过是一个绝顶聪明又意志薄弱的女子,何必置之死地而后快。可是要把她写的和樊家树坠欢重识,我作书的,又未免‘教人以偷’了。”所以虽然秀姑好意撮合他与凤喜,樊家树却是无论如何不肯答应了,此后又误以为她改嫁他人,更把她想得不堪。此时他已有意于秀姑,无奈秀姑又误解了他的暗示,以为他是转而迷恋上了与凤喜相貌有些接近的何丽娜小姐,便致力于将他俩推到一起,自己反而退却了。本书一大弱点就是后半部分太多类似的误会与错过,显得匠气与雕琢太过,失了平和自然。于是秀姑与父亲一起整理家什,打马而去,樊家树不知下次见面是在何时,心中难免怅惘,直到这时他又念起菖蒲的好处了吧。书中最后的结局并没有落定,但从作者在后记中的记叙来看,多半是他与家世身价都相当的何丽娜最终走到了一起,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人,像那个时代大多数小说中的主人翁一样,不是相爱,委实没有更好的选择。

书中有许多旧北京旖旎风光地描写,有些仍能寻着蛛丝马迹,有些已日落西山再不可见,捧在手里就觉得亲切非常,这书是春天去祖父家的时候从他的书柜里拿的,1980年的第一版第一次印刷。事实上从它的第一次正式出版到现今,已经将近八十年了,而有爱情的地方,就有关于玫瑰的选择,愈久弥香,不曾衰败。

事实上不只小说戏剧中才有,但凡世间男人,无不心中藏着对红白玫瑰的幻想,只盼着黛玉为妻,袭人做妾,就算化了灰也是心甘的。所以傅雷写信给儿子:“对终身伴侣的要求,正如对人生一切的要求一样不能太苛。事情总有正反两面:追得你太迫切了,你觉得负担重,追得不紧了,又觉得不够热烈。温柔的人有时会显得懦弱,刚强了又近于专制。幻想多了未免不切实际,能干的管家太太又觉得俗气。只有长处而没有短处的人在哪儿呢?世界上究竟有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或事物呢?抚躬自问,自己又完美到什么程度呢?……”倒是中肯的很。

我的蔷薇硝,我的玫瑰露

Tuesday, September 12, 2006 #

我的皮肤季节性敏感,通常在每年的清明和夏末发生,也没啥大症状,只是两颊和下巴泛红,容易冒几个不同平日的小型痘痘,有时候会痒,出门时用点绿色隔离霜遮盖,持续两三个礼拜,不疗自愈——半年后再反复一次。姚小狐曾怀疑和红楼梦里的史湘云是同样的毛病,书里叫“杏癍癣”,谷雨时节发作,擦擦蔷薇硝就好了。

我没有蔷薇硝,也不认识莺儿姐姐,所以只得寻找其他替代品。

雅漾的喷雾。痒的时候喷一下,治标效果立竿见影,妇孺皆知,居家旅行,童叟无欺。治本则不去管它,反正敏感和感冒是近亲,过一阵子就自己跑了。

蓝甘菊面膜。甘菊是抗敏的,牛尔之风最近刮得甚紧,标榜着纯植物系,价钱便宜,这款面膜刺激很小,虽然效果并不明显,但用过之后短时间内的状态还很让人欢喜。

换了一整套的药妆护肤品,Kanebo的freeplus无添加。这两年用欧美线用得太久,早就想换回日系,正巧碰到了这个在药店专卖的针对敏感皮肤的,于是买来试试。洗面奶是一贯的和风,有很多很多泡沫,化装水很稠很粘不太好吸收,但保水度不错。乳液和隔离不公不过,防晒是纯物理的,所以擦上以后会泛白。这个牌子因为号称无添加,没有任何香料,和clinique有点类似,我其实不喜欢lancome或dior的那股异香的^^。没有防腐剂,打开之后三个月内必须用光,洗面奶和水还好说,其它是在太难,特别是乳液。

回过头来说蔷薇。某天在老字号食品店稻香村里买了一罐玫瑰花酱,和桂花酱类似,很便宜,一斤卖人民币八块。起先是熬粥时放一勺,或是打蔬果汁时加一点,后来某次灵机一动,用纸膜泡了一张贴在脸上,粘粘的满是玫瑰香,味道很甜,比Fresh rose mask好闻。几分钟后揭下来洗掉,并没什么效果,但Fresh哪儿有这么好玩儿。

类似的还有泡茶用的玫瑰花,据说玫瑰最好的产地是保加利亚,其次是英国和法国,我很喜欢的一个英国本土牌子Crabtree & Evelyn,有许多玫瑰的产品,从沐浴液到洗衣液,以及玫瑰衣架,玫瑰信纸。它的护手霜是大名鼎鼎的gardener,我很喜欢用。室友小冰有一瓶洗发水,洗澡几个小时后浴室还会有隐约的玫瑰香,和她约会的男生,拥抱的时候一定蛮幸福吧!唐朝时候的柳宗元有类似习惯,他“得韩愈所寄诗,先以蔷薇露灌手,薰玉蕤香后发读”。这种事儿还要立此存照,滑稽的可爱。

娜娜猫送过我一瓶玫瑰的精油,冬日的晚上薰在铜炉里,然后靠在一边儿看张碟,看火苗微微跳动,就有小布尔乔亚的情结在室内弥散。家里有个清仿明的宣德炉,长得很不怎么好看,堆在架子的一角,烟灰缸一样,或许这个冬天倒可以扔一些蔷薇香进去,也算废物利用。

香丘何处,三世三生

鹤渡的故纸堆考据症又犯了。


有部电影一直很喜欢,第一次看大概是十年前吧,此后也从未完完整整再看二遍,再加上时隔太久,很难说有多少客观独到的感悟,倒是里面有句台词印象深刻:千万别自认为是个天才,要知道,真正的天才结局通常两个,要么就像粤剧大师唐涤生那样,早逝,要么则像他师父南海十三郎,疯了。(“从海上来”的天才,也不止一个张爱玲的^_^)这部电影的名字,就叫《南海十三郎》。是个极好的故事——你晓得,台上痴男怨女悲欢离合,但凡涉及了“爱情”、“功名”与“无常”,终不会太坏——况且又是据实改编,真人真事。上面那段台词固然触目惊心危言耸听,但联想起傅雷评张时那句著名的偈言“奇迹在中国不算稀罕,大都没有好下场”,按照世俗的标准,倒也一语成谶,大体得当。


第一世,痴人正是十三郎



心声泪影女儿香,


燕归何处觅残塘。


红绡夜盗寒江雪,


痴人正是十三郎。


《寒江钓雪》是十三郎20岁那年为粤剧名伶薛觉先写的剧本的名字,他自此一炮而红,“南海十三郎”是他的艺名,他在1909年生于广东南海的一个官宦世家,和变法维新的康有为是同乡,起初到港大学医,后痴迷粤剧,遂辍学。凡他所编写的剧本,无不高朋满座一票难求,他有着挥洒不尽的才华,年纪轻轻便达到人生顶峰,有着如樱花般盛放飘洒的赫赫名声,以及随之而来的玉盘金馔华彩风流。然而盛名之下,却是无法排遣的拔剑四顾心茫然,孤独与遗憾令他性情偏执,恃才傲物、自负自大,不近人情……再后来,抗战爆发,时局动荡,他的作品减产,收入骤降,有朋友救助接济他,被他挡蚊蝇臭虫般躲开;有人劝他改写一些略微世俗的东西以便再起东山,他听罢即与之割席断义不相往来;也有人劝他收敛脾气,免得树敌太多,他更是置若罔闻。他自此潦倒,而后索性疯了,游荡街头沦为乞丐,戏子薛觉先收留了他,被他逃走,侄女江少仪劝他信教,他拂袖而去,他住过寺庙,也住过精神病院,更多的时候是住在大街上,据说晚年曾有人见过他,是去警局报案,操着一口流利的英文,说有人偷走了他的一双鞋:“偷我左脚鞋的是汉奸,偷我右脚鞋的是走狗,我的鞋全都被他们偷光了!!!”


后来他便死了,在1984年的一个雪夜,倒毙街头,赤足,衣衫褴褛,身无长物,唯怀抱一卷《雪山白凤凰》图——据说只是一张白纸,上面写着雪山白凤凰这五个字而已。


世人对活着的艺术家没兴趣——十三郎死了,于是大家可以心安理得的感慨“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然而细想想,南海十三郎是真的不懂世俗不通人情么?他只是不愿妥协、不肯屈就、不甘降低标准罢了,所以与其悲伤他的不见容于世,倒不如笑对他癫狂,那里面有对世风的嘲讽、对真我的坚持。曾经一度我耿耿于怀着张爱玲在美国的那间陋室,空荡荡的冰箱与吃剩的速冻食品,她没有车——那是加州,时刻生活在车轮上的加州,据她家最近的超市都在几公里之外,而她仅有几双塑料的拖鞋——她没有车。这些年来,我却渐渐开始敬佩起她的坚持,她不是不曾体验物质的优越,她曾是那样精细物化的海派女子,出身于那样一个青铜锈般的遗老家族,又生长在那样金粉与腐烂并行的时代。至今有人套用着她的腔调写着都市小说,在那里面缀满蓝金绸缎旗袍或者袅袅珐琅熏香炉……然而晚年的她本人,却躲开了都市,喧嚣,世俗,我不相信她是厌恶了优越的物质,但显然在拜物与自我之间,她偏爱后者。


同样的,如果十三郎迎合了恶趣味,那就再不是他。


第二世:惜花者甘殉葬



南海十三郎的毕生并非完全的荒凉孤寂,至少他还有个知音唐涤生。比起十三郎,虚名对唐涤生从不曾辜负。十三郎的作品大多已散佚殆尽,而时至今日,唐涤生改编自元曲或清传奇的名剧如《紫钗记》、《再世红梅记》、《牡丹亭》等等却仍在不时上演。他的编剧古雅斯文,唱词端庄和韵,不生僻不低俗,我第一次听,是著名的《帝女花》,那次只是为了考据十三郎的剧本,偶然点开了一个粤剧网站,不想某个剧目的唱段却突然自动播放出来,吓人一跳。本想立刻关掉,女旦却已开唱,“落花满天蔽月光。”就是这一句,我便如佛家所言之“入定”般怔住,停了手中工作,怕漏掉每个音每个调,它是那么美,有穿透力——并不是每句唱白都能听懂,但宛转、熨贴,华丽而不奢靡,悲伤但有节制,我不知她唱的是什么故事,我不知她演的是谁,但我满眼里浮现德都是这样一个盛装华服的旧日女子,甩着长长的水袖舞蹈,犹疑的,不安的,美而绝望,“叹惜花者甘殉葬,花烛夜,难为驸马饮砒霜……”而后加入了另个声部,成为男女的对唱,声音越发激动,越发哀伤,如渭水如秋风弥散开来,直至洪水般将歌者的声音吞没。


后来我才知道,这一段便是《帝女花》的最后一节,名叫《香夭》——男女主人公,明末国破家亡的长平公主与驸马,在婚宴上双双服毒自尽,以死殉国,故此唱词凄迷美艳,不忍卒听,“合欢与君醉梦乡,碰杯共对夜台上,百花冠替代殓装,驸马珈坟墓收藏。”那轨录音是70年代的版本,单薄粗糙,高音的地方甚至有些破音,不知透过多久历史尘埃,才折射到今日的耳膜。《帝女花》原著是清人黄韵珊,唐涤生将其编为粤剧,并在1957年搬上舞台,由名伶任剑辉和白雪仙分饰两角,大获成功,随后又屡次改拍成电影、电视剧。唐涤生自此成了艺术泰斗,家喻户晓,在整个五十年代,他所编剧、导演或参与编曲的电影有八十余部,还在其中三部中客串了几个角色,半个世纪来凡有粤剧处必提唐涤生,他曾说过:“即便过了五十年、一百年,仍然还有人会记住,即使我死了,我的名我的戏,依然没有被人忘记。”——说到做到。


起初唐涤生前来拜师,南海十三郎是很倨傲的,言语挑衅,几番折辱,唐忍无可忍一走了之,却反被他留了下来。唐涤生虽是十三郎的徒弟,却仅比他小几岁,生于1917年,然而在他名满天下的50年代,十三郎已隐退多年,他们在战争中失散,没了联系,直到某一天,在酒馆相遇。十三郎转身要走,却被唐涤生紧紧拉住,他那浑浊的眼睛里,有光。


言谈之下,唐涤生拿出一张戏票,是《再世红梅记》的首场演出,“师父去把自己洗干净,一定要来!”十三郎一口回绝,说他压根不想见人,但那晚他竟真的来了,梳洗干净收拾妥当,而后他见到的唐涤生——可他是躺在担架上,用白布蒙着,被人抬出来的。唐涤生突发脑溢血,倒在看台下,那是1959年9月14日,他死在次日凌晨,时年四十二岁。


携书剑,滞京华。路有招贤黄榜挂,飘零空负盖世才华。老儒生,满腹牢骚话。科科落第居人下,处处长赊酒饭茶。问何日文章有价?混龙蛇,难分真与假。(《紫钗记》/唐涤生)” 一生执著于“文章有价”的唐涤生,天不假年,死在了戏院里,时人无不痛惜,然我却觉得,再没有比这更尽兴的剧作家了。而上面这段唱白,倒有几分像是世人为南海十三郎写就的注脚。


第三世 哀我一生一世寂寞,虚有其名,梦难成,债难清



1999年11月23日,张国荣与汪明荃联袂献唱《帝女花 之 香夭》一折,博得满堂彩,这一段,如前所述,当年曾由粤剧名伶任剑辉与白雪仙首演,而这一晚,便是为了纪念任剑辉的逝世十周年。


有关任、白两位名伶与剧作家唐涤生的情感纠葛,以及唐离世后任白二人的微妙关系,坊间一直多诸多猜测与流言,有传当年已有家室的唐涤生与白雪仙产生感情,又言任剑辉对唐涤生心生倾慕,导致唐盍然辞世后这两位名伶都一度解散剧团,封箱不唱,并自此终身未婚,同寝同食,相依相守,甚至盛传她们有超乎友谊的同性感情……几十年来香港有不少作者著书记述此事,白雪仙本人在任剑辉去世后也曾口述过自传(由女作家林燕妮笔录),透露了一些他们三人早年的掌故与细节,而前几年执导《南海十三郎》的杜国威则专门以此题材拍摄电影《剑雪浮生》,将三人暧昧缠绵的多重关系精心诠释,可惜结构散乱,描写粗浅,失了真挚,收效很不理想。


即使是不听粤剧,港人里也罕有不知任白者,这很大程度上都要归功于唐涤生和他那久演不衰的剧本。自1956年任白二人组团“仙凤鸣”起,唐便专职任她们的编剧,直至三年后死在《再世红梅记》首演的舞台下,期间共改编剧本十多部,正是他创作的巅峰,谁能想象,最璀璨的烟花过后,竟是骤然的灰飞烟灭呢。他去世后,剧团也自此没落,最后一出戏,是任、白将唐生前准备已久的剧目资料收集在一起,交与另位编剧家,集体完成的《白蛇传》。


这三个人之间,究竟发生过怎样的感情,也许已湮灭在戏文背后再不为外界所知,但舞台上曾经华美的一幕幕演出,却记录了他们之间的所有情愫,倾注了他们对艺术的付出与追寻,而这一切,又以《帝女花》为极致。港人迈克后来在他所著的《姹紫嫣红开遍》中说:“(帝女花)是整个时代的精神粮食,凡得过它恩惠的,都心知肚明。”我深信此言,《帝女花》并不只是爱情的悲剧,也不只是王朝的灭亡,它是一种精神的殉葬,那精神包含着“侠”与“士”,所以才有驸马周世显的那一句“哀我一生一世寂寞,虚有其名,梦难成,债难清。”唯这样的民族,这样的文字,才诞生了这股精神,才记述了这场华宴。虽有任白二人的珠玉在前,我个人却更喜欢70年代的龙梅版,有只如初见的好感,也有对后者气质扮相的偏爱,至于本章开始时提到张国荣与汪明荃的那个“客串版”,倒也颇值得一听。虽然汪是半个粤剧人,Leslie扮演驸马一角却唱得远比她好,不是身段、不是技法、也不是那些动作手势,而是那股真诚,暗含悲伤的唱腔,微蹙的双眉,以及流转盈盈又清朗坚定的目光,这不是玩票,是抛注全情的表演,是对一个逝去的天才的致敬。


而其实谁又能说,张国荣本人,不是另一场天才的落幕呢。


写到这里不由想起,据说唐涤生脑溢血发作时,任白在台上演的是《再世红梅记》的第四幕“脱阱救裴”,在这一折中,有这样的唱段:“黄昏月已上蟾宫,夜来难续桥头梦,飘泊一身,怎分派两重痴爱?不如彩笔写新篇,也胜无聊怀旧燕,谁负此相如面目、宋玉身材?


谁负此相如面目、宋玉身材?


(故事到这里,便讲完了。而在下一个街角,传奇其实仍在继续。)


附录:


youtube真是好东西^_^


帝女花 香夭 之 任白版 龙梅版 张国荣&汪明荃版

红。

Friday, August 25, 2006 #


别往“当年拼却醉颜红”那儿联想,我只是故意穿了件红衣服,又凑巧坐在把红椅子上^_^ 想起了Leslie的一首歌,于是就把他另一首歌词写在了照片上。


本命年的生日结束啦,除了又一次无功受禄胡吃海塞外,似乎并没什么改动——比如幡然了悟人生真谛之类的。黑则明假借电影台词说了句“活是为了精彩”,你同意么?(这道题妞妞与古罗马人不用回答>_<\\)


前两天把那篇《三个二十四岁女人的半个世纪》填完了,有兴趣的点进去看看。


冬儿那篇post好奇怪,编辑过以后就找不到了,显示不出又删不掉,只好重贴一次,大家的留言也随之不见了,对不起。


接下来还有一个古建笔记的坑没有平,套用danni的话说,这真是自挖坑不可饶啊。


夏末秋初,大家顺安。

Wednesday, September 27, 2006

冬儿(小说)

Wednesday, August 02, 2006 #
冬儿(小说)
我打赌无论你生在哪儿,自小学起周围一定会出现这样的女孩子:她们大都是漂亮的,眉眼清晰浓烈,身材发育的也早,我们一个个还在丑陋的运动款校服里懵懂年少时,她们已曲线玲珑毕露,口齿泼辣伶俐,笑容魅惑迷人,眼睛也是烁烁有神,只是成绩大都不怎么过得去。她们爱打扮会穿衣,也许是你周遭第一个涂红嘴唇儿戴金项链儿烫头发穿高跟鞋抹香水儿……的同龄人,她们生而与流言俱来,背负着若有若无的轻浮名声,也惹来大大小小一些麻烦,却未曾因此收敛,她们的出现,仿佛茫茫草原上未开化的绵羊群里的一只狐狸。她们夭夭而来,匆匆而去,日后你年岁渐大,兀自成长,也开始学着芬芳与美丽,身边的人都如你一样按部就班有条有理的打拼生活,和她们的圈子并没什么交集,但她们像风一样出现过,后来又吹向了哪里。
冬儿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儿,不过我遇到她的时候,已经是在大学了。
毫无疑问冬儿是整个班里我第一个留下印象的女生,燥热的北京夏天,她穿了件低胸的黑色紧身上衣,同色系的喇叭长裤,她不瘦,但身材高挑圆润,一头卷发披散腰际,手腕颈上耳鬓也都是环佩铿锵,冬儿的妆化得并不浓,但她的眉毛很深,她有一双东方人少有的大眼睛,宛若秋水。
很快,关于冬儿的流言就开始在周遭浮现了,有人说别看她换衣服那么勤,恨不得上午一件下午一件,其实都是从“官园”之类的地方批来的,几块钱一件儿;有人说下课后有个男的开车把冬儿接走了,并且那人还不是她爸;有人说冬儿深夜爬窗户回到宿舍,她还曾经夜不归宿……同寝室有个mm和冬儿是高中同学,来自同一个古老而质朴的内地省城,“她高中时候就内样啦,学校不让穿薄露透紧她偏穿薄露透紧,惹得教导主任每天在校门口盯她!”天晓得,薄!露!透!紧!哪个强人总结出来的。
就这样,我认识了冬儿。那以后,我时常在宿舍楼里见到她,每次都是微笑着彼此打个招呼,或者顶多顶多称赞一下衣服项链鞋子好看而已。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大一下学期的军训,冬儿站我旁边儿。
直到这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冬儿的身高和我一样,还不足一米六五,我一直以为她在172上下,只是因为她永远穿着高跟鞋;直到这时候我才知道,冬儿是个大饼脸,平日里披散下来的卷发遮住了她宽宽的下颌骨,而现在头发高高束在军帽下,暴露了她的缺点;我还知道了没有粉底遮盖她的皮肤有点粗糙,没涂指甲油她的手指粗粗短短不太好看,唯一不变的,是那双顾盼生辉的大眼睛,扑闪扑闪宛若流光。
起初我们很少交谈,顶多是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几句天,当时我正在琢磨着该怎么装病逃避受训,并渐渐的开始不去食堂吃饭,而是躲在营房一边看小说听音乐一边啃饼干,因为地处军管区,广播的信号受到很大干扰,常听得那档古典音乐节目音效很差,我就幻想自己身在1942年的阿姆斯特丹。我妈在我的背包里塞了一个手机,虽然这属于军训违禁品,我还在脖子上带了条细细的铂金项链,当然这似乎也违禁,不过我都想好了,如果有人问,我就指着项坠上小小的十字说,介个是我的宗教信仰。当然你知道的,我并不信教,我只是有点厌恶军训。
冬儿有天晚上熄灯前来找我,很不好意思的借手机,我以为她是想家,但她说,是打给男朋友。冬儿很想念她男友以及在一起的时光,后来那几天,她甚至用圆珠笔在手臂上轻轻的写了那个男生的名字,是很普通的两个字,普通到过目即忘。她这个表现让我有点吃惊,因为这股痴情完全不符合我脑海中“她们那一类女生”会做出来的事儿,她们不都是目下无尘,把男友视为装饰品的嘛~~冬儿后来又陆续跟我借过几次手机,我们渐渐熟络起来,有时候我会对她说:“冬儿,下午我们偷偷的别去训练了,躲在宿舍看书吧!”可惜每次她都瞪大眼睛抬起头:“那哪儿成啊,被发现了怎么办,我可不敢。”说真的,这一点也让我怀疑起,她究竟是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一类女生”。
初夏的北京阳光仿佛格外毒辣,风沙不留情面打在脸上,每天训练结束后,回到营地洗脸,都能洗下满掌心的沙子,冬儿在旁边的一个水龙头下笑着说:没事儿,就当磨沙了。后来我的脸上因为缺水而泛起了淡淡的皱纹,冬儿又说:咦,青春期还没过完,更年期就来啦?
更年期没来,来势汹涌的是皮肤过敏。我彻底变成猪头,发红脱皮干裂浮肿……随队校医发了我一管同仁堂软胶,让我每天早晚按时涂抹,大量饮水,避免日晒。药膏是深深的棕色,涂上以后效果非常骇人,被取消了受训的我,靠在空荡荡的宿舍尽头我那张小床上,翘着腿儿一边啃饼干一边幻想,这次我成了阁楼里的罗切斯特夫人。但我仍需参加每晚的拉歌——虽然傍晚时分斜阳西下,我这样一张怪脸出去吓人,是很不厚道的。我很有公德心,于是唱歌的时候,我通常都在低着头,小声地和冬儿聊天,或者哼些时下流行的曲子。冬儿喜欢唱一首歌,总在唱那么一两句,没有我你怎么办,你的泪水谁为你擦干……
最后那几日轮到我们连队值夜,我和冬儿搭伴,挑了那一夜最后一班岗,破晓的时候有传说中的鱼肚白悄悄泛起,空气很好,天气也很好,一切都很好,像春天一样。
军训结束了。
日子照样的过,不,不是你想得那样,我们没有因此成为形影不离的好友,我们仍没什么交集。她并没有如约的带我去酒吧——某个军训的晚上,她曾哼着歌问我去没去过酒吧,舞厅,夜市……我摇头,她便带着拯救世人的严肃神情郑重的说,回去以后带我见识见识,我便做出遇到救世主的严肃神情郑重的点头,然后我们就哈哈大笑,显得那么无聊。
未来的几年里,我只是偶尔才跑去她的宿舍跟她聊聊天,或是她跑来找我。周末只要不出意外我都会回家呆上整整两天,我们从没有一起出去玩过,逛街、泡吧,上自习,全没有。记得有一次快熄灯时她突然来敲门,脸红得发烫发亮关公一样,手中捧着大束黑红黑红的玫瑰花,神情激动而亢奋,宿舍里那么安静,我忙把她拉到楼道,她快乐的向我描述她的男友送她一束花的惊喜,我说祝你二十岁生日快乐,她大笑,给了我一个熊抱。我转身回了寝室,满屋的人都盯着我,而后又面面相觑,我撇撇嘴:她喝多了。他们后来还是分手了,这个男生不再来找她,也没有陪她一起上课。后来她又有了另一个男友,冬儿于是搬出了宿舍。每天早晨可以看见那个男生开一辆红车送她来上课,有人说那个男生在大使馆工作,就有人说是不是在大使馆当司机啊,然后更多的人开始哄堂而乐。后来她又搬了回来,仍住在她的宿舍,这已是大三的时候,很多人有了各自恋情,但冬儿仍是被关注的那个。这些过往无一是是她亲口告诉我的,但我肯定这是众人皆知的故事。我又见到她,穿条波西米娅式的裙子,有许多绣花和藤蔓般的蕾丝以及微张的领口。她的眼睛仍如秋水般美丽,我问她好么,她就笑盈盈的点头:你好么,小孩儿。我不是小孩,我不知道她为什么那么叫我。她仍然喜欢唱那首歌,而且总唱那一两句,没有我你怎么办,你的泪水谁为你擦干……她的嗓音沙沙哑哑很好听,唱罢,她就叹了口气,然后说,这世界,没了谁都一样的。
大三那一年有门名叫光学信息技术的专业课,名字跟内容一样晦涩难懂,讲师是一个四十岁上下的中年男人,嗓音含混,长着一张苦闷沧桑的脸,讲这一门乏善可陈的课。他不笑的时候像山顶洞人,笑起来的时候则比较像类人猿。他经常骑着自行车,带着他的小女儿,从校园的林荫大道驶过。大部分老师的名字日后我都渐渐忘记了,但我记得,他叫秦向东。那时我在准备托福考试,某个周末的下午,就独自跑去系里上自习,周末的教学楼非常冷清,只有底层全部租给外面做补习班。在上到三楼时,有两个人并肩从一个办公室出来,男的像类人猿,女的穿了条有许多花边和刺绣的裙子,我转身闪进了一个教室,不知为什么自己如此紧张。几周后有人跑到我们宿舍,说看见冬儿和类人猿在学校附近某个餐馆吃饭,坐在角落里,好像不愿被人看见的样子,我就又想起了那天在教学楼的情景。那年期末,光信课的考试,同宿舍的小梁得了满分,我说你好厉害啊,今年的一等奖学金肯定又是你了,她就笑,旁半有人推推我,神情暧昧的说:还有另外一个人也是满分喔,你猜是谁?我一愣,小梁眨眨眼睛,说:是韩晓冬。其实我猜到了。
这个奇怪的传言像蛛丝一样看不见摸不着却时刻能够感触,仿佛越吐越多越绕越密。女伴们怀着不同的心情,操着不同的语气私下里描述这件事情,而在公开的场面里,又纷纷表现得毫不知情。但我知道,冬儿不是这样的人,冬儿是个在军训时连装病都不敢的女孩子。某天在她宿舍——是的,你记得,她已经搬回宿舍了——我和她并排坐着,把头靠在她的肩膀上,共同捧着一本时装杂志看,她的手机响了,是个短信,她拿过来,举到眼前,很短,只有一行字:“晓冬,我想你想的睡不着觉。”发信人,是秦向东。她慢慢的看,足足看了三秒钟,而后慢慢把手机放到了一边。我们都没有说话。
大四以后功课渐少,同学少年也都各自去寻各自门,除了考研的终日留连图书馆以外,其他人很少能日日见到。我那时已经办妥了大部分的出国手续,只在一家外企里做实习生,除非有课轻易不回学校。三月里的一个星期四晚上我在宿舍的楼道里碰巧遇见了冬儿,她一见我很惊讶也很兴奋,咦,小孩儿,你今天怎么在这儿!我说我周五一大早有课,住在学校省得早起再从家折腾过来。她很开心,跑到我宿舍聊天,看我正好闷得无聊,就突然说,对啦,你等会儿,我去看看,咱们能不能一会儿去酒吧!
她立刻去打了个电话,约好时间就开始化妆,把眼影填的满满,我坐在她旁边看着她慢慢地描绘,她长得真的是很美的。一个小时之后那个男的开车来接她,是个三十岁上下的西北男人,皮肤很白净。冬儿点名要去动物园附近的一家酒吧,一路上一直在称赞那家有多么多么好,店面非常大,表演很精彩,经常有明星出没,谁谁谁还曾在那里拍过电影……其实我到了那里就知道我不喜欢这地方,我不喜欢那些缠绕的到处都是的人造植物,不喜欢那暧昧刺眼的各种光线,不喜欢那低级趣味的魔术表演,不喜欢那不知名的乐人唱着满大街都在放的口水歌,不喜欢爆米花和混合烟的各种气味儿,不喜欢一片狼藉的洗手间,我也不喜欢一起来的那个男的,以及他手臂上一个纹得很丑的刺青。冬儿要了一杯jack daniel,一杯bloody mary,一杯pink lady,以及半打喜力。他们两个说着一些我听不懂的咕咕哝哝的话,我就专心看着台上的表演。冬儿有时候说得激动了,会突然拍一下桌子或者仰头大笑一下,而大多数时候,她只是安静的在和那个男人说话,眼波流转。她后来还点了一支烟,是那种典型的女士烟,细细长长。她特地问我介不介意她抽烟,我摇头,她就笑:我在外面和学校里头不太一样吧!我没回答,可能是因为我没觉得有什么不一样。冬儿怕我无聊,就教我打牌玩色子,又给我介绍台上唱歌的那个女人,说在圈里小有名气。一同来的那个男人是已婚的,老婆孩子都在老家,我问他是怎么认识冬儿的,他说在大街上。冬儿又解释了一下,但我忘记了。越临近午夜时候台上的表演越肆无忌惮没有禁忌,有些实在是无趣得很,我说我们走吧,这里很好玩,今天很开心。冬儿抢着要结账,但最后还是那个男人掏了钱。于是我们回到了学校,但宿舍楼已经关门了,真是不凑巧。冬儿的浓妆显然不像是上自习刚回来的,她跟看门的女人关系一直不好,于是她闹着说不要回去了我们去唱K,反正一夜很快过去。连换了两个地方KTV都不太理想,那个男的忽然说不如去我家反正很宽敞。我摇头冬儿大笑说没关系我担保他是好人,我想这太滑稽了比找个KTV唱一夜还不可思议。那个男人有些不耐烦,冬儿开始好言相劝我们去他家借宿一晚。学院路上顾名思义有许多大学,我们学校是一个,隔壁还有另一个,那个男人租了一套两居室,就在隔壁这所大学的家属区,它原属于一对教授老夫妇,听说他们退休后移民外地。房子很老,还算干净,冬儿让我安心去睡觉,她和那个男人在客厅聊天。我去卧室还是觉得有点忐忑不安,她帮我关上门让我从里面锁好。冬儿肯定地说放心吧有我呢,真奇怪,我一直这么信任她,她是水波一样流动的不安定的女人,我却一直对她很安心。我插好门,打开窗,是个晴天月亮很亮,我和衣躺在床上还抱住我的风衣,模糊听到客厅里他们两人在说话,不一会儿竟真的睡着了。半夜里我朦胧醒来听见外面有浴室冲凉的声响,时间很长很长。转身,继续睡。第二天冬儿敲门把我吵醒,我爬起来,打开门。他们做了早餐我胡乱吃了两下,我问冬儿昨晚睡没睡觉,她摇头说整晚和他在客厅聊天没合眼,我点点头。我们回了学校,我刷牙洗脸没有去上课躺在宿舍,觉得这晚真胡闹。后来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我就动身去公司打工,慢慢的我就开始忘了这件事,反正我从来没跟任何人提起过。
再一次见到冬儿,是在出国前的一个月。她刚刚面试回来,职位是一所中学的物理老师。我们这样的专业,大部分同学不是出国就是考研,或是去搞软件研发,当老师并不是最好的出路。冬儿的手臂上有三五个银镯,铿铿锵锵,卷发很长,她依旧是很兴奋的样子,要请我吃饭,又描述起刚刚去面试的路上有人向她搭讪的情景,手指不停的比划。我说你打扮成这个样子去中学面试?她说对啊我已经很收敛了、我正发愁以后怎么办呢!我哭笑不得,只是没想到那所学校后来居然真的录用她。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冬儿,我们原打算一起下江南旅游,后来我时间太紧来不及,再后来她还打电话问我要不要去坝上草原,我说兴趣不大。三年后,我回国休假,正赶上一位大学同窗结婚,我们去参加婚礼,席间有人聊起冬儿,我才忽然想起这许多事情,包括那个让我觉得滑稽的酒吧一夜。我问他们谁知道冬儿的近况如何,大部分人都从未联系过她,有人告诉我,起初冬儿在一所中学任教,一切都还挺好的,不过不到一年就辞职了——据说是因为跟同个办公室的男老师传出了不大好听得作风问题,不过这也是好几年前的事儿了……挖赛!晓冬姐姐可真是红颜祸水啊!席间忽然有人大笑着说了一声。别人也就一起笑了起来,不知是谁还提起当年她和她那几个男朋友的故事。再后来,话题就转到别的地方去了,听说房价要看跌了,听说某某出国了,听说刘教授离婚了……我想起与冬儿的这几次交往,忍不住默然。
又过了很久,有次隔了太平洋和大学时的好友小白聊天,我忽然问,喂,你还记得冬儿么,她当年和秦向东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她愣了一下:“秦向东?喔!他追过冬儿啊!”我说啊?她就说:你忘啦,她们宿舍杨洋到咱们宿舍来说的呢,你当时肯定在!我说我不在,我不记得了,到底说什么了?你给我讲讲。小白就很疑惑的看了我一眼,然后继续说:杨洋不是说秦向东老骚扰韩晓东嘛,老给她打电话,还威胁她要把她逃课、交男朋友这些事儿告诉她父母。我说:“秦向东怎么知道这些的?”“想知道自然就能知道了呗。”“后来呢?”“后来韩晓冬就不敢把这事儿说出去呗,再后来咱们不是还看见他俩在饭馆吃饭……”小白的声音我渐渐听不进去了,似乎我本来也不太关心究竟这事儿怎么样,我只记得印象里的冬儿,那个和我并肩坐在沙地上,抱着膝唱歌的人,她的眼睛秋水一般美丽,仰头望去,是郊外某个军事训练营地开阔的星空,她一直在唱歌,那歌词说得是,没有我你怎么办……“对了,你听说了么,教咱们固体实验的那个刘洪离婚了……”小白突然说。啊,哦,我不知道,怎么了。
那是我印象中最后一次提起冬儿,很长一段时间我没有再想起她。在北美呆了六年之后,我决定回国。而后,没有防备的,我见到了她。我跟许多看了几眼西洋景吃了两滴洋墨水的迂腐知识分子一样,不习惯国内的交通,地铁里那么多人,空气糟透了,每个人都在抢,没有人谦让……我靠在车厢的角落,冷眼看着周遭的人,一个小孩儿没有座位,紧抓住母亲的手臂,他长得很好看,大概三四岁模样,那么小,而后我抬头,看见他的母亲,一个化了浓妆烫了头的女人,带着一串红绿珠子的泰式项链,明丽到俗艳。我想我认识她。
从我第一次见到她到今天,整整十年,她皮肤粗糙了,眼袋也很明显,稍微胖了一些——大概10公斤的样子?眉毛画的粗粗黑黑,眼睛没有变,仍然非常美。她拉着孩子大声地说话,所有的表情外露无疑,直接,浅白,平庸的一览而尽。从我第一次见到她起,她一直都是一个点,系里那么多女孩子,只有她的离散的,孤立的。那些盛开的最早的花是否注定了要最快的凋零。我该庆幸么,我再次见到她,她终于不再是一个无援的点,她终于变成了周遭社会中的一个,她失去了曾经拥有的那股谜一般的紫色的魅惑的神秘气质,脱落成一个寻常女子,我该替她庆幸么。
十年之后,我又见到了冬儿,她没有看见我。

永续今好。

Monday, July 24, 2006 #
祖父住院。周末去看他。
奶奶先前不准我去,说路远,这里一应都有,你便是来了也帮不上什么,况且医院也不是干净的地方。爷爷得的是神经系统的慢性病,说白了就是老年痴呆,算起来有两三年了,虽病情逐年加重,却也幸未有过危机生命之虞。随后的几天里他们陆续都去探望过,传回来的消息虽不乐观,却也大抵和奶奶先前说的一样,直到周六上午姑姑去看探病,而后打电话给我,说爷爷很想念我,又把手机递过去,他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戚戚恹恹。我说你这两天乖不乖啊,有没有好好养病?他忙说有。姑姑说爷爷这两日表现甚好,已经不像刚来的时候那样吵闹着要回家,跟新换的护工也还算配合——从前那个,当晚就被他打跑了。我说如此甚好,赶明儿个我得空儿了就去看你。他连说诺诺。奶奶先说不必来,但姑姑坚持,她便说:等他们有空时开车带你一起来,不要特为的跑过来。我说好。
次日清早就被电话铃声吵醒,从不肯开口求人的奶奶竟打过来,我赶忙套上仔裤外套,临出门还擦了防晒,结果去超市买些东西的功夫,竟开始下雨了,出门得匆忙没带伞,狼狈的窜上出租车,雨刷器扫不透茫茫的雨雾。到医院后不久雨就停了——事实上昨天一整天只下了两场雨,一场就是清早这次,另一场则在我回家的时候>_<\\。
到了医院才知道,爷爷昨日自从挂断电话,就以为我会驾着七彩祥云、踏着烽火轮、九天玄女下凡尘一般呼啸而至,结果半夜的时候不肯睡觉,站在住院部的楼道里大喊大叫,又是问奶奶怎么不在,又是问我为什么还不来,吓得护工天一亮就给奶奶打电话。
走廊很长,昏昏暗暗,两侧的长椅上坐满排队等候的人,或面无表情或愁眉苦脸。鞋子敲在大理石地板上,有回音。我匆匆赶来,裤管湿了,在病房的地板踩了几个泥巴脚印,爷爷见我来了,自然很高兴,老人们谁不喜欢热闹呢,虽然热度只持续了三分钟,他就又睡着了。奶奶很歉意的样子,我说不打紧,我原本就打算来的。她批评我不该花钱乱买东西带过去,又拿出柜子里各样零食给我——怕我嫌脏不肯吃,特地补充说,这些都是今早才从家背来的,极干净,我怕她多心,便统统接过来吃了,这一天总计干掉桃子一个,香蕉,汤圆两个,饺子两个,八宝粥一罐,以及西瓜若干……
病房不大,同屋还有另个刘老先生,比爷爷小一岁,也是个离休干部,也是同样的病,但病情更为严重,瘫痪在床已经一年有余,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也不能进食,只靠营养液生活,他蜷缩在床上,非常瘦,非常,但皮肤很有光泽,也还干净。他的女儿在一旁看护,动作麻利熟练,她后来跟我说,她父亲去年某次出门,上车的时候还好好的,下车时就突然半身不遂了。
我不敢奢谈年迈或重病是否会失去维护尊严的权利,是否会拖累伴侣子女,是否会连最最基本的享乐的权利——比如食物、呼吸、看风景——都丧失掉,我只是忍不住想,如果能够像苏格拉底一样,在临死前的最后一分钟,都保持足够的清醒与智慧,那将是多么奇妙的事。上帝,如果你留下我的心脏,也请别带走我的思想。
我们的护工叫小蒋,是四川人,他的妻子也做护工,在同个医院的另一个住院部,从医院雇一个护工,每天是六十块钱,但小蒋说,医院发到他手里的,只得33元。奶奶主动提出负责他的早饭钱,爷爷中午吃饺子剩下六个,他也毫不嫌弃的接过去吃掉。小蒋夫妇在老家有个还没上学的女孩,刘老先生的女儿问他,有没有打算再生个儿子,他摇头,说养不起。我问他一个月收入不到一千块,能攒下钱来么?他点头,说比在家种地强。
我怕爷爷白天睡太多晚上有了精神又要闹,于是乱扯话题陪他聊天,大江东去浪淘尽,牡丹亭上三生路,世人都晓神仙好,朱颜辞镜花辞树……我说你去过朝鲜是不是,还有你侄子,叫李文钟的,跟你一块儿去,他说对,我说你是200师的?他说对,我是200师,他是201师。我说你后来还负伤呐,他说对,负过一次伤。我说是什么时候的事儿啊?他想了半天……我说呃。。。对啦,咱家以前还有一本工笔画册,是金陵十二钗的绣像呐,他说对,林黛玉,林黛玉……我把那十二个人名儿都说了一遍,每说一个他就点头复述一遍,末了还说:你记性真好。奶奶后来说,前一天他曾指着自己的女婿问:“你是谁啊?”祖父是世上第一个陪我讨论红楼梦的人,那是九年前的夏天,我读初中。人人都记得里面的两句吉祥话,不离不弃,莫失莫忘。
奶奶要留我吃晚饭,说附近有个KFC,我问爷爷要不要吃汉堡,他说可以。我跟奶奶一路走过去,她说不如我们就在这里吃吧,再给他买回去就是了,医院里那么脏,不是吃饭的地方。我说不碍的,他一个人吃饭多闷。于是后来我们是在会客室里吃的,他吃得很慢,吃相很邋遢。
他和他的父亲一样,是家中独子,有三个姐姐,和两个妹妹。七十年前,他父亲去世,家道中落。两年后,他作别母亲,一个人离开北平。他去天津开埠投奔舅舅啦,他在英国人的矿业局学徒啦,他被日本人欺负啦,他参加革命啦,他入伍啦,他去西南联大读书啦……此后的五十年,他辗转大半个中国,娶妻,生子。他做文艺工作,并没有搞出什么成就,他做行政工作,并没有爬上太高的官职,曾经的那个大时代给过他火苗一样的灵感,星辰一样的荣耀,但那个时代已经离去了,不,也许时代还在,青山还在,北平城还在,只是人老了。1972年,他从部队转业,回到了阔别的北京。那时候的文联和卫生部挨着,在宋庆龄故居后面的王府里,我小时候曾被带去过那里几次,老宅子改建了办公室,绿色油漆的墙围和木头地板并没什么特别,只依稀记得院里高耸的槐树,亭亭如盖。
他慢吞吞的吃完那个KFC老北京鸡肉卷,又喝掉大半碗奶奶熬得绿豆粥,而后心满意足的对我说:这个医院伙食不错。
Sunday, August 20, 2006 #
十七岁的自行车
谁的青春哟,一去不回来。
约好友小白一起吃饭,在一家装修的像模像样的港式茶餐厅。这类异域馆子最近在国内春笋一样的冒出来,印度的、法式的、越南的、意大利的,以及港台的,据说也有墨西哥和希腊的。店内装潢假模假式,菜品包装极具风情,服务小姐殷勤周到,价钱上自不会亏待人客,只是那味道无一例外,实在改良太多。(写到这里忍不住说一句,妞妞啊,我在万里之外仍替你吃了福建炒饭,够义气吧!)
店是小白指定要来的,说是曾和她的那个他一起吃过,落座时她还特地指着隔桌说:“我们当时就坐那里喔~”婚外恋的故事真老套,潇洒俊逸的男主角永远有说不完的万千借口与说不出的难言理由,清清白白的年轻女孩却是被迫要学会长大的那一个。生活还要继续,故事没有结局,餐馆还在那里,想凭吊的时候就来坐坐,想忘记就丢入记忆背包里。
闲聊之下得知她前阵子休假去旅游,回来的时候自行车丢了。她笑说不久前刚跟人夸耀自己从未丢过车子,回家后就被告知了这个好消息。我忽然想起自己高中时的那辆车子,便说:你先不要着急买新车,我以前的那辆不大骑了,不如回去找找,若是车况还好就给你吧。晚上回家,抓了老爸一起猫进地下室,在黑漆漆的角落里顺利发现了它,积满灰尘铁锈。拿布擦掉表面的积土,无数的回忆就像灰尘一样纷纷扬扬。车是高中时候买的,足有近十年的历史,当年它曾是学校里最帅的单车之一,陪我上学、去补习班、郊游、逃课,风里来,雪里去……大学的时候上新东方,非典的时候去北海,而后到现在,又过了三四年。
修整干净,又是好车一辆,因她休假到周一结束,便约了今天碰头,在市中心。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跟我一样,已经想不起上一次骑车是在什么时候,除非去gym,多半连倒个垃圾都要踢着高跟鞋,去趟超市都要打上粉底,买个快餐都要提前照照镜子喷些香水才出门,柜子里大大小小十几个背包,没有一个适合骑车时候挎在肩头……于是,今天,突然很想冒充17岁。蹲在楼下擦车子的当儿,一个年轻女子走过来问:“小姑娘,邮局怎么走?”唔,小妹妹,请原谅我的虚荣心,以及我的马尾辫欺骗了你。
顺利的和小白交接了车子,她照例的抱怨明天就会见到她的那个他,我又照例安慰几句,言词苍白。想起我们每个人,妞妞,丹尼,当然还有我自己,谁的日子里都有着一团麻样的破事儿,终日挣扎着找点乐子,然而再想想看,十七岁时候人有多傻,还是现在好些。
欲骑单车访旧友,终不似,少年游。


(为什么拍出来我的腿显得那么短呢,昂~~下次一定要贴一张专门show长腿的来雪耻,我愤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