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拈花

有一个年轻人,站在长安的街头,看见执金吾的车骑盛大壮观,威风凛凛的驶过街市。年轻人暗暗对自己说: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人群里有另个年轻人,惊诧于车骑的豪华,暗暗对自己说:就是剥削阶级,有一天要消灭它……

Thursday, March 30, 2006

北京古建筑笔记


Another 1st April is coming, it really means sort of things to me.... for those years fade, for those person past, for those heroes changed my life, with myrtle, with laurel.


(第一章)


一直对各类老房子感兴趣,最近买了楼庆西的《中国古建筑二十讲》,和以前梁思成的《中国建筑艺术二十讲》对照着看,很是有趣。沈从文早就说过,北京是个大的建筑博物馆。我生长在此,虽此后辗转欧洲,对许多城市痴情不已,但最熟悉最适应的,仍是此间。遗憾的是卅多年过去,当年沈先生流连醉心的那个大博物馆,早已被火柴盒子般的城市森林侵蚀,他文革时站在午门城楼上当讲解员,说过些什么话,想过些什么事,是否也在凭吊呢。


我依然住在这里,行在这里,并试图看得更多,走得更深,因为我不清楚,是否有朝一日,我们今天所能看到,能感触,能记录下的这个城市的建筑,最终仍会毁弃。


接下来的日子,我会陆续讲一些我所喜欢的老街老房子,里面不会出现故宫或颐和园,毕竟对它们来说,描述得已太多太详,许多比我更专业更精辟更饱含感情的文字遍布坊间,它们从不少关注、重视与保护,它们终日被印刷在各类旅游指南上受人瞻仰,虽再没灵魂,却也大体安稳,只要不出意外,就能千年不倒。而我所关心的,只是那些经历过亘古风霜,如今却风雨飘摇,时刻等待拆迁命运的小街巷而已。



去年夏天我在瑞士的琉琛,看到几百年历史的城墙与碉堡,横亘于城北,傍河而立,端得壮观。我爬上去极目远眺,幻想着北京内城的样子。1950年的时候,梁思成曾专门就城墙的存废问题写过论文,里面甚至包含着许多有时代背景的话:“北京的城墙正是几十万劳动人民辛苦事迹所遗留下的纪念物……各时代人民辛勤创造的史实,我们要记着,从前历史上易朝换代是一个统治者代替了另一个统治者,但一切主要的生产技术及文明的、艺术的创造,却总是从人民手中出来的;为生活便利和安心工作的城市工程也不是例外。 ”但我们都知道,他后来被派去南下广州开会三天,回来的时候,墙,全拆了。


而在一年前,也就是1949年春HCB在北京拍的十几张照片中,我们还能依稀看到这样的场景。



身边总有一帮子人,动辄以地道“北京人”自居,甚至自称能分清楚海淀口音,东城口音,时常给我类人猿的联想,感慨他们如果真能有如这座城市一样的包容力就好了。北京是个移民城市,先秦以来便融会四方。周朝时候叫蓟,此后又屡易其名,唐朝时候作为节度使的府衙改叫了幽州,相较于中原的繁花金粉地,这仍是个萧索的边陲。五代时候被割让给了北方的辽人,辽人把它改名叫“南京”,后来又叫“燕京”。再后来金人在12世纪南下,大败辽国,随后又灭掉了宋,宋被迫自开封迁都临安(就是那个四百八十寺的杭州),建立南宋政权,而辽人则正式占据了北方,把燕京设为它的据点儿:中都——自此,开始了北京作为一个国家都城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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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真正建立如今北京城格局的,却不是金人,而是一百年后乘铁蹄南下的游牧者。想象一下吧,当蒙古人在1215年来到金中都时,他们就像任性的小朋友一样双手一甩:“我不爱玩这个!”——金人花了数十年建立起来的城市就如同积木一样被哗啦啦推倒,喜欢纵火焚城的决不止项羽或亚历山大帝,金中都在一片烈火中涅磐了,它的下一个名字,叫做元大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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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4年,忽必烈称帝,随即决心建立自己的都城。他抓来一位汉人一位阿拉伯人为他做城市规划。那个汉人就是刘秉忠,与其说他是设计师,倒不如是政客与文人,他自幼习文,手不释卷,尤擅诗词书法。年轻时曾做过南宋朝廷的笔刀吏,后见大厦将倾,就适时地投奔了北方幕府,此后为蒙古人的建国、称帝、制典、用人都出过不少力,忽必烈也没亏待他,授光禄大夫,加太保。刘秉忠根据《周礼》上“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的思想,把大都设计为方形,每边九里,各有三门——这个点子并不是他首创,自汉以后各朝的都城,如唐长安,宋汴梁,还有魏国的邺城都是这个格局,其实真正带有蒙古习俗的,是胡同的产生——它和四合院一起,在这个大都城渐渐出现了。



用google earth截了一张图,虽城墙已倾,仍能隐约看出内城的九里三门格局。然而其实这个格局,已不是蒙古人留下来的样子。明朝建立后,大都成为朱元璋四子燕王朱棣的封地,它终于有了一个我们熟悉的名字——它叫北平。然而吉祥的名字未必能庇佑城市的吉祥,建文三年,燕王反。他很快攻陷了南京应天府,这就是日后的永乐皇帝。


永乐称帝后不久,为巩固自身政权,也为防御蒙古人南下,决定离开烟雨秦淮,回到自己的封地。做出这个决定后,他便把北平改名叫了北京。然而迁都是个极其漫长的过程,从决定北迁到重建宫城,一共花了上下十八年。永乐十八年,也就是1420年,王朝的都城再一次回到了北京。而内九外七皇城四的格局,也随之逐渐建立了。元大都面积虽大,却并不繁荣,城北大片的土地虽具划做街坊,但实际的居住人口少得可怜。反正也用不着这么大地方,永乐皇帝回到北京后,就把北面的城墙向南压了大约5里,而后为了增大皇城的气势,又把南城墙向前扩了一里,使得北平城由正方形变成了长方形,长约6635米,宽约5350米。而后迁太庙与社稷坛至宫城两侧,分设天地日月坛,这就是永乐入主北京时城市的大概样子。再后来,过了大概一百年不到的功夫,为了加强城市管理,防备北方外族的入侵,当时的统治者又决定在北京城的四周加筑一小圈外城,还记得么,当年他们曾把北部的城墙向内推进了5里,所以为了利用这废掉的旧城墙,新的外城就被决定建在距内城5里的地方,围绕北京一圈——形成一个大致的“回”字形。然而这项工程太艰巨,当时的明王朝内忧外患,还没有足够的财富,于是才刚刚修好南面新的外城墙,国库就告急了,不得已,只好临时改变计划,把南面的外城筑好后随即折向北方,在东西两面仅比原城宽出几百米处与原来废弃了的那个南部的老城墙相接,而东西北三面则不去管它了——这个积木玩儿的,还不如人家蒙古皇帝呢——于是就有了这个完成于1553年并保留至今的不伦不类的“凸”字形。上半部分,也就是原来的老城称为内城,而新建出来的南城则称为外城,宽7950米,长3100米——不得不说,瞧着活儿做的,真糙。内城和外城,我们随后还会提到它们,不过现在,还是先来看看图吧,下面这张就是明中期的样子。



本来呢,这个工部的官员们设计得挺好,希望京城是一个以宫城为中心,外围皇城,再围内城,最后是外城的四重城圈,可惜计划破产,只剩下了三重,但在与此同时,他们却做了另一个非常有魄力,有创意,举世无双的设计,这个设计一直被保持到今天,仍是世界城市规划史上的值得称道的传奇——中轴线。明的统治者占领北京后并为像他们的前任蒙古人一样把整个城市推倒重来,他们将皇城保留(只不过南扩了一里),而在随后修建宫城时,为了纠正元大都宫城被什刹海隔断的缺点(顺道儿提一下,当年的蒙古人没见过海,他们把湖称为海,这就是为什么北京有什刹海后海前海北海中南海……),他们把宫城的轴线向东移动了约150米,使新宫城的轴线可以由皇城外的正阳门经过宫城直接贯通至皇城北面的钟鼓楼,于是,这条最南自永定门开始、纵穿外城、经内城南面正阳门直抵天安门、进入皇城、穿过宫城、越过景山、出地安门直抵钟鼓楼纵贯南北,全长八公里的轴线就此构成。而最妙的则是,整个宫城重要的殿堂全放在中轴线上,而两旁泽对称的配列着寝宫厅馆,左祖右社。这么说吧,你在东城区某处以中轴线为轴做一个投影,则能映射到西城区,在东皇城做投影能掉到皇城西边儿,在东宫城做投影能掉到西宫城,在太和殿做投影还在太和殿里头……总之这就是传说中的轴对称图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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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稳固的政权带来了相对而言的安居乐业,城市人口的逐渐增长——明洪武八年(1375)北京在户人口32.3万余。同时,商业手工业也得到了发展,米市大街、菜市口、瓷器口等内市和商业街,还有庙会和集市,都纷纷出现。至万历年间(1522-1620),城市人口已经达到了一百万,中国资本主义的小芽也偷偷萌发了。


这一切随着下一场改朝更替而终止,满人入关了。


1644年,清兵入关,攻占北京城,明亡。新来的统治者不爱玩积木,他们没有像蒙古人一样推倒重来,也不像明人一样修修改改,而是全盘接收,毫不介意,只是把各殿堂的匾额名称旁边都并列的加上一行满文,王都迎来了新的主人。清朝不采用汉人惯用的分封制,而是把皇室子弟都留在京中,而王宫子弟与八旗军士也大量进京,他们霸占了内城的豪宅,又修建了大量王府,而汉人与贫民则被挤到了外城居住,尔后的各类会馆,文具店,琉璃厂便因此而在南城逐渐出现了。


(第一章完)

Tuesday, March 28, 2006

我搬家了。

把blog备份到bcchinese一份,内容是一样的,大家随便去哪边都好,链接也都复制过去了,如果有遗漏了谁,请务必留言。最近比较忙,也没怎么更新,不管是哪一边儿都不怎么好看,实在是不看也罢。

很冷的春天。顺安。

Sunday, March 26, 2006

草莓乳酪蛋糕

strawberry cheesecake。
再这么下去,我的论文还没写完,非得先把自己吃成小胖子,blog变成菜坛子不可。
卖相一般,厨房的白炽灯惹来偏色,没有新鲜草莓,用的是没加色素的健康草莓酱,难看的要死。
口感一般,组织似乎足够细腻,但韧度不够,也可能是打发的程度还不够,糖是按照cook.com的菜谱放的,有点甜。
有时候在想,如果我不要这么完美主义,会不会比较更快乐。

方子:重乳酪蛋糕就是比日式30%cheese的那种要容易,
200g消化饼粉末用水浴溶解的无盐黄油50g(小冰请用代黄油^+++^)搅拌均匀,用勺子背面压在模子里,cream cheese加糖和蛋打发后加入柠檬汁,蛋要逐个放,而后浇在模子里,烤箱180度一个小时,直至中间凝固,冷却后表面抹上草莓酱放进冰箱3小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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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花开了,太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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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那么一个烟花三月的日子,住在荆州的世家子陆凯托旅人把一束梅花快马加鞭送给了远在长安陇县的范晔,随着那株早春的梅花,他还附了一封信,信很短,只有四行字:“折梅逢驿使,寄予陇头人;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
我要说的是,你们为啥总说周瑜是bl啊,昂?这个陆凯难道就不是吗?他分明长了一张很弯很弯的脸啊,小丹尼我twin和妞妞搜美特快来考证一下!

Tuesday, March 21, 2006

三月桂花香

话说昨日Nio美人儿msn上婉转的告诉我,亲爱哒,你最近的两篇blog可读性太差了……
淹没在无数paper中的俺缓慢的抬起头,迷茫的推了推眼镜,非常悲情的呜咽道:赶论文的人,连blog都散发着没趣儿的空气。
下午实在受不了了,某只郁闷的猎豹从paper海洋中艰难的游上了岸,喘息着拎起新买的红色小包包,淌着新买的红色高跟鞋——忘了说,这是一只本命年猎豹——就扑向了附近的shopping mall,眼神中透露着久违的凶光。
诸位,为啥俺要交待这些着装的细节呢,因为那只可怜的猎豹,现在脚趾头仍在嗷嗷作痛。
即便在这样的艰难条件下,猎豹仍然顽强的逛了两层商场,并且在三个小时后出现在了大楼底层的超市里,在那里,她发现了一件朝思暮想的猎物:一瓶糖桂花
对于北方的猎豹来说,桂花即便在仲夏的八月也难得一见,更别提在那遥远的大西洋东岸某小岛上,真空的桂花糖藕都逮不到。猎豹开心的拿了桂花,又火速买了藕节、糯米,拎着其它购物袋一起,兴冲冲的回了窝(咦,猎豹是住在窝里还是巢里呢?)。
接下来,就有了这个用糖桂花、糯米藕、红枣、百合等一起煮出来的桂花糖藕,淋了些蜂蜜,味道嘛,嘿嘿,猎豹爸爸鼓励小猎豹说,比那家传说中的富春江餐厅还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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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猎豹再接再厉,用煮桂花藕剩下的糖水熬了一锅浓浓的糯米粥,又用剩下的半头百合炒了一盘西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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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足饭饱,小猎豹趴在电脑前,打开Dev-C++,又开始了她忙碌的!忙碌的!忙碌的!论文征程。
最后,欢迎猎豹的新猎物,miss sixty红色小背包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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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篇可读性很差的post,完)

Sunday, March 19, 2006

偶像的偶像

去年秋天读了一本门德尔松的传记,谈及他私下里其实是非常不喜欢柏辽兹的——以前只听说过后者跟包括门德尔松在内的同时代的音乐家们关系如何友善,甚至他临终前焚毁了自己的许多手稿乐器,唯独留下了门德尔松当年赠送给他的指挥棒——这微妙的细节让我感觉在脑袋里跟自己的偶像音乐家有了嗡的一个G大调共鸣,莫名的窃笑了很久,因为,嘿嘿,我也一点儿都不喜欢柏辽兹,嘁~!

最近在sina blog上人民艺术家陈丹青同学和三联主编朱伟掐起来了,起因是他此前高调宣传的木心的《哥伦比亚倒影》一书遭到了朱某的屡次抨击。木心是陈丹青的老师,他这次借自己名声为其摇旗,直至引来某些媒体人之非议,最终竟不惜报着一腔碎玉之心出拳以娱乐大众,“这一拳,真好比幼年与人撕扯,败是败了,临末使劲拽住对方裤脚,同时倒地,烟尘陡乱——可惜上海弄堂没有泥浆——还将鼻涕牙血之类朝对方衣襟乱抹”,明知其输而博赢,陈丹青这一次彻底冲进了名利场。

这事儿最早是赌徒偶在msn上跟我说的,她问我怎么看陈丹青,我说我非常喜欢他。赌徒对他一贯持保留态度,又大概是与朱伟也有过私交的,总之她便不再言语。朱伟其人其文我都没有什么了解,但三联是我除了亚洲周刊外唯一每期都尽量找来看的中文刊物。而陈丹青,我甚爱他,乃至觉得他这样爱惜羽毛的人,为了一个放不开的师承之恩,竟不惜自毁清誉让世人免费开眼看笑话,很是不值。而且最关键的则是,木心的文章连我都不甚喜欢。妞妞说他像胡兰成,真是一针见血。言词间都透着一股子旧上海的烟花气,矫情的很,造作的很。

我一定是扯远了,其实我要说的是,偶像的偶像,未必是另一个偶像。因为在柏辽兹这一点上的同仇敌忾而更爱门德尔松,固然是微妙的喜悦,但更多的时候,你会吃惊的发现,原来黄碧云如此追捧的胡兰成,原来张爱玲百转千回的胡兰成,竟只是这副模样。

我最近在msn上一直在用的名字,是as you set out for Ithaka,来源是希腊诗人Constantine Cavafy的作品Ithaka,
As you set out for Ithaka
hope the journey may be long
full of adventure, full of discovery
Laistrygonians and Cyclops,
angry Poseidon-don't be afraid of them:
you'll never find the things like that on your way
.........
好啦,不要再问我这是啥,我并不是想要去那个岛旅行,谜底揭晓,这是我的偶像Jakie O平生最爱的一首诗的英文译本。
来,大家来交待,你的偶像是谁,偶像的偶像呢?
最后,陈丹青的音乐笔记也是极好看的,推荐一下。

胜也积架,败也积架

I would like to dedicate this post to my beloved CV4 7AL.

Jaguar,积架,亦舒的都市小说里男主角最常开的车,其他配套设施还包括bally鞋、constantin表,白衬衫,亚麻裤,以及一个名叫玫瑰的女伴。今天晚餐之后从mall里出来,沿路竟看到有jaguar牌的箱包在卖,这个牌子的车在国内很少见到,皮包手表香水却时常能碰到,不觉竟有几分亲切。不是我曾有部jaguar车,而是因为它的出生地是Coventry,那个我曾消磨了一年时光的小村子。
考文垂也许是英格兰最老的城市之一,市中心至今仍有一座伯爵夫人Lady Godiva的雕像——有关这位夫人,曾有一个发生在十一世纪的著名的、滑稽的、近乎神话的、个人英雄主义的传说,以及无数歌颂她的诗歌绘画作品。有关这个典故的具体内容大家可以问问google叔叔,据说版本上也颇有些争议。
十九世纪产业革命后,考文垂作为重要的工业城市而在英格兰异军突起,Jaguar汽车是当年的佼佼者,包括美国总统在内的名流贵族都是它的客户。二战时,Jaguar被征用为兵工厂,想象一下吧,当你开车一辆美洲豹标志的坦克在亚的斯亚贝巴驰骋,该是多么帅气的事儿~~~但亦是因为该城的战略意义重大,1943年起它遭到了德军无休止的轰炸,直至夷为平地。战后它得到了复建,但再没有往日盛况,那时的英国虽然是战胜国,却经济非常拮据——这也是他们把丘吉尔选下台的原因——城市的复建完全按照最低标准来进行,曾经参与过轰炸的德军部队也参加了修建工作。城市的废墟上伫立起一座座火柴盒子式的丑陋建筑,将曾经的金粉繁华永远的掩埋在了地基下。在那曾经阔气却早已坍塌的大教堂遗迹前,这些德国鬼子们写下了一行行的“father forgive me.....”我后来曾和伦敦的朋友聊起考文垂,有个来自它不远处另个古城Stratford的mm点头说:对的没错,那个地方简直丑死了,现在即便再炸它一次也没人心疼。
Jaguar的股份几年前被福特公司收购。考文垂最后一点英雄主义的光辉,到此熄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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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就是在这个教堂前拍的,以前也许有人看过,实在我在这个村儿里没拍过啥照片,只好又拿它充数)

Wednesday, March 15, 2006

瓶瓶罐罐来出镜

太久不更新blog,自己很内疚,于是主动投案。
最近在用的小东小西,买了新铅笔,就随手画下来,一直没找到称心的速写本,现在用的这个纸面太光——呃,当然,这并不能成为画得很烂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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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至右
diorsnow的essence。春天来啦,欧洲的女人们开始想方设法的让自己变棕,咱们呢则要开始美白了。最近很哈dior,于是就买了这个牌子的。用了三天,效果嘛,还没看出来。其实我并不想变成日光灯或者卫生纸,但谁能告诉我,谁能告诉我,究竟怎么样才能让脸颊上破裂的毛细血管消失呢,嗷~
clinique的7 days scrub。颗粒很小很小,有点像clarins的那个橙子Vc洗面奶,但味道嘛……用“不含香料”来评价真是便宜它啦。
Bodyshop的颈霜。三八年华的苦恼,前脚还在对抗青春痘,转身已经开始抗衰老了。
Fresh Rose Mask。我喜欢的面膜,画出来可真难看。
Lancome的toner。很多人不喜欢lancome的skincare line,我倒一直对它青赏有加,比如aquafusion的面霜就比biotherm那个著名的aquasource要好用。
其实最近还在用estee lauder的ANR和SKII的暗疮调理精华,可这俩一个是玻璃瓶一个是透明的,画出来实在太难看,我就不贴出来给你们一个鄙视我的机会了,咔咔。

Tuesday, March 07, 2006

三个二十四岁女人的半个世纪

我一直在想,如果十六岁叫二八的话,是不是可以管24岁叫“三八年华”,不过这个词儿也太恶心了点儿……
今天的故事,是三个24岁女人的生活剪影,她们曾经年轻,她们终会老,时光悄悄滑过,只有照片上的微笑,频频诉说着灰尘下已经褪色的传说。

第一段,1955年冬,北京。
这个陌生的女人名叫淑芬,这一年她24岁,结婚已五年。

淑芬的丈夫是她的远房表亲,在一家工厂里做文员。据说他家里兄妹众多,家资也远不如女方殷厚,但贵在温和老实,人又聪明勤快,很得岳丈赏识。婚后不久,他便辞了工,与人合伙开了家食品作坊,小本生意,但大抵也还算景气。然而不久,政府便开始收紧对私、外企的政策,形势渐渐暧昧,洋派的人开始穿上人民装,藏起小汽车,夹着尾巴做人,淑芬的丈夫并不是风口浪尖上的人,更没必要争一时意气,他很快就和那个年代很多小实业家一样,把厂房和机器统统上交给了国家。随后,他被安排在一家国有食品厂工作,他日后在这里做了三十年,直至退休。淑芬在1952年诞下她的第一个孩子的,三年后,她有了一个女儿,我们叫她秀儿吧,稍后会提到她。
淑芬的样子对我来说是完全陌生的,此时她24岁,是两个孩子的母亲。据说她那时一直是急脾气,性格暴躁为人倔强。她看起来那么年轻,仿佛是旁边那个男孩子的姐姐,而后者,神情闲适,透着一丝与年龄不相称的老成。我喜欢这照片,它是如此温暖,每个人的脸上都没有一丝的亢奋或激昂。这亢奋这激昂,随后不久便开始蔓延,覆盖在每个人脸上,整整一个时代。淑芬和她的孩子那时并不知道,在未来的漫漫人生长径里,他们将经历怎样多的信仰——它们后来最终幻灭了、运动——它们后来都被否定了、斗争——它们后来有些被平反了、苦难——是的,理所当然的苦难。等到这一切都结束的时候,他们是否会为曾经的狂热而失落,为消逝的青春而悲伤呢。

第二段,1979年春,北京。
他们没有失落没有悲伤,更多的是彷徨。
我们该说说秀儿了,这一年她24岁。

秀儿24了,长得很漂亮。她有兄妹四个,父亲是食品厂的副厂长,母亲则已退休,在住家附近一个医学院的食堂里帮工。秀儿在一家大型国企的团委办公室工作,每天通常做的事是出出黑板报,搞个小评比,也写点儿应景的无聊文章。妹妹比秀儿小七岁,还在读中学,课余她在体校里打球,个子高挑身材健壮,据说姐妹俩一起出去的时候,她曾被误认为是秀儿的姐姐。这一年的稍晚些时候,秀儿经人介绍,认识了同厂的一名技术工人,后者曾当过知青下乡,考过空军却因色弱而未成,不久前他刚刚考上了大学。秀儿后来回忆说,她第一次在车间里见到他时,此人黑黑瘦瘦,头发、衣服、双手,到处都脏而油腻,有照片为证,我打保票她说得不假。但他是厂里的先进工作者,人很勤奋,家庭背景也体面,比起她曾经处过的另个朋友,秀儿的父亲更偏爱这一位。
我猜这是唯一的一段日子,让秀儿和妹妹看起来一样的年轻。那以后即将到来的1980's,把她们隔成两代人,对于一个已婚的少妇和一个刚刚成年的毛躁孩子,生活再不是同一个时代。秀儿的妹妹是歌词里的新一辈,他们拾了断浆匆匆上路,没有信仰,也没有理想国——相反,他们中的一些人已干脆走到了理想的反面。秀儿的妹妹脸上从未写着妥协二字,她热情而好胜,不肯与生活讲和,日后她做出的许多抉择,在秀儿那样宁静温和的人眼里,是不可思议的,然那已是另一个故事了。
几年后,秀儿终于和这位修理工结了婚,在他大学毕业的那一年,他们的女儿已满周岁了。

第三段,2006年3月,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