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拈花

有一个年轻人,站在长安的街头,看见执金吾的车骑盛大壮观,威风凛凛的驶过街市。年轻人暗暗对自己说: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人群里有另个年轻人,惊诧于车骑的豪华,暗暗对自己说:就是剥削阶级,有一天要消灭它……

Friday, October 28, 2005

人书俱老

最近钻个空子偷个闲儿的琐碎时间甚多,又搞到一个博客来的折扣券,Amazon还把免运费的额度下调到15镑,以至于我热情豪迈的将自己投身于订书,买书,以及看书的轰轰烈烈的热潮中去,广阔天地,大有作为,吼吼哈嘿,双节棍(……胡言乱语中)。都说三日不读书,面目可憎,我连着读书多日,倒也未觉得自己变得多么温文可亲,故疑之为谬论,待考。又想到苏子曾有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之论,而我这廿多年来未尝有毗竹而居,又不知要粗俗鄙陋到何种地步。苏东坡能有这种怪论,多半是受了李白的影响,李白曾写,“昨夜吴中雪,子猷佳兴发。万里浮云卷碧山,青天中道流孤月。”山阴王子遒,是晋时大才子,也是王羲之的儿子,为人自是风雅倜傥,气质飘逸。传说他甚爱竹子,《世说》中有不少关于他的小故事,其中一则,便是说他尝暂借人空宅小住,便令种竹。别人问他:“暂住而已,何必这么麻烦嘛?”这厮沉吟良久,直指竹子说出了一句让文人拍案,粗人吐血的话:“何可一日无此君!”一时传为美谈。而上面提到的李白那句诗,则是流传更广的王子猷的另个故事——雪夜访戴。这个故事在读书人中影响甚广,简直千秋传颂,俺倒一直觉得它非常矫情做作,于是连带的对这个王子猷也没什么好印象——这是题外话了。

折回来说说最近看的一些书,“有些很好,有些不坏”,汇报如下。

其一,Yan and the Christmas Tree .

作者是日本人町田純,书的原名叫做《草原の祝祭》。主角是一只名叫Yan的猫,以及它的一次次旅程。关于Yan的故事作者写了一个系列,而后被翻译了若干版本,英文,韩文,以及繁体中文等等,我这只是其中不上不下的一本而已。Yan是一直寻常的猫,有点高傲有点偏执也有点小聪明,它喜欢半咪着一双猫眼看世界,鄙视寻常人类的功利与竞争,肆无忌惮的嘲笑他们的愚蠢与自以为是。
“你喜欢猫嘛?”它问。
“喔~我想是的!”我答。
“那么,当一只猫围着你转的时候,你明白它想要点儿什么吗?”
“呃,我猜是饿了吧?”
Yan绕道我面前,费力的摇摇头:“才~不是呢!只有那些根本不知道猫在想什么的人才会以为它们是在要吃的!拜托~你仔细的看看它们,盯着它们的眼睛仔细看看,猫的眼睛里写满了它们的一切希望和梦想,也随着那些希望和梦想一起跃动。它们的眼睛正在诉说着一只猫想要告诉你的那些话。你看看它们,看看它——只要几秒钟,就可以写出一首诗呢……”
嘿,不是吗,其实有时候,我们也想要对某些人暗示点儿什么话,可惜呢,他们却总低估了我们的需要——不过比猫幸运的是,我们还可以开口讲话,只是,那终究有些无趣了呢。
于是我继续翻下去,开始了Yan的旅程,我本打算把它当轻快的小小说来看,却仍时常冷不丁的被触动一把:圣诞节到了,Yan悻悻然的没有买到圣诞树:“那个卖树的男人说他不卖给猫,去他的!就算我有钱,也不从他那儿买的!”
而后在巷口,Yan遇到了一个衣着臃肿的老妇人在卖圣诞树的装饰,她身前的篮子里装满了银色纸片做成的星星和月亮,绿色、金色纸片做成铃铛,以及红白相间的圣诞老人。——只是,没有一个顾客。
Yan走过去,看看那个篮子,老妇人从外套中探出头:“我想把它们卖光,然后就可以回家了。可是天气太冷,一个人都没有……嗯,你要不要看看有什么喜欢的?”
“哦,是的,好几个我都挺喜欢的,”Yan答:“我可以一直盯着它们看好久,只不过,我没有钱。”
“没关系哒!你喜欢哪个?这个银色的星星怎么样?”
“是啊,它好漂亮,不是么?”猫叹了口气。
“我也觉得奇怪,为啥这个季节银色这么受欢迎呢~”老妇人咕哝着,把一些星星,月亮,铃铛通通扔进一个纸袋子里,然后递给了Yan。
“呃,我,我没钱。所以,我只看看它们就够了!”猫赶紧回答。
“别担心!”她把纸袋子塞进猫爪里,而后收拾好篮子,挎在身后——就像一个圣诞老人那样的——转身离去了。
“喂~喂~Thank you so much!”Yan在后面大声地喊。
老妇人渐渐的消失在小巷里。
于是,在那以后的整个严冬,每当阴雨密布的夜晚,Yan总会躲在家里,拉开抽屉,那里面摆满了一包闪耀着银色光芒的星星与月亮,它独自看着它们,就坠入了属于自己的星河。
……
“You talk about nations and empires as if they were real, but these are just lines you humans draw on a map. What difference do you think that makes to us cats and other animals? You humans always look down on us anyway!” Yan还在喋喋不休的唠叨着,问着它奇怪的问题,行着它漫无目的的旅程,它有点深沉,也有点犬儒,找着也许压根儿不存在的目的地,问着也许压根儿没答案的古怪问题,我喜欢在没事儿的时候随手翻两页,看那只愤世嫉俗的猫闷头儿找寻一棵“头顶有星”的树,就像我们固执的在心底私藏一个也许奢侈的梦想。怕什么呢,伸手摘星,未必如愿——但不会脏了你的手。


其二,Jackie Style

Jackie是我的偶像,我是她的扇子。
我的中文名字是单音节,发音容易,音调平缓,故多半时候洋人不会问起我的英文名字是什么。英国鬼子表面功夫做的极佳,他们往往会重复几次,确保发音无误。然而偶尔仍不排除会碰到记性差或者有法国背景的过客,实在念不好,或实在好奇想知道时,我就会告诉他们,是Jacuqeline。他们会说:呃~这个名字,难拼又难记……噫!谁说不是!可是,谁让她叫Jacuqeline呢。打网球的辛吉斯,闺名叫做Martina,和另个网坛前辈Navratilova同名,她说,因为她是她童年时后的偶像。说到这里忽然想起来,三年前,20出头的Hingis因伤退役了,然而也是在三年前,40多岁的Navratilova却复出了。
关于Jackie O的话题我能说上一火车,为了避免偏题,还是干脆不要开始了。说说关于这本书的话题吧,作者是纽约的传记作家Pamela Clarke Keogh,她的那本“Audrey Style”译名叫做《赫本,好莱坞的时尚传奇》,一两年前还曾是国内的畅销书,软皮、黑白、很多照片。这次的Jackie Style是我本不喜欢硬皮大厚书,我不喜欢它,一是从不把看书当做风雅的事情,非但不曾薰香沐浴,到往往是搭车、等人、临睡、如厕……二来这类硬皮书往往都很重,价钱也贵,不值得砸银子在上头。然而这本书还是买了。硬皮,全彩印刷,很多照片。
有她漂亮珍贵的照片,神采飞扬,有她衣橱和妆容的介绍,焕彩流光,以及,有一大堆关于她的八卦掌故,活色生香。
对我来说,奢求不多,能有这些就足够了,谁让我是她的fans呢。
你知道的,Jackie是我的偶像,我是她的扇子。


其三,歐洲建築散步
作者是建筑学家汉宝德。我早就想找一本用中文写的专业的关于欧洲建筑学的书来看,于是在博客来上发现了它。该怎么讲这本书呢?与其说它是“建筑类”,倒不如说是“游记类”。然而虽说是游记,文笔缺略显单薄生涩,未见用心用情,内容也颇为贫乏,动辄一些精美的称赞的美轮美奂的形容词,照片不够专业,观点不够专业,掌故八卦就更不够转业了。说起来,这本书也许只适合那些从未涉足欧洲的中学生们吧……亏它有这样美得一个名字,每个词我都喜欢,从欧洲,到建筑,到散步……汗。

(未完待续)

Saturday, October 22, 2005

Farewell Zurich

我喜欢苏黎世。
喜欢一个城市常常和喜欢上一个人一样,是没什么理由的。你有没有这种经历,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听朋友们说起某个朋友的朋友,他们纷纷都说这位良人是你所喜欢的那个类型,形容优美、博学多闻、资质惠好、人品一流……好事者想把他介绍给你,你也因为听由了他们的描述而期待认识此人,然而相期多日终于得见,你却愕然发现,水墨画和实物虽然取景相同,气质却大相径庭了。
我不喜欢伦敦,多半便是由于这个原因。太多的旅游指南和行程资料上已经把它说得太好太美太全,等到真正身在期间,反而一片老旧肮脏,人龙混杂,触目惊心。
所以,我喜欢苏黎世。
第二天晚上从Rigi回来,T在家里做饭招待他行将搬去慕尼黑的邻居夫妇。丈夫是意大利裔的瑞士人,妻子则是日本人。很可爱的一对璧人,豪爽有趣,我很喜欢他们。吃过饭一直聊天到将近午夜,T不停的打哈欠,我们几个却仍把酒言欢,甚是畅快,后来那位太太问我,你们明天打算去哪里玩?我摇头,不知道耶,然后我转头问T:尊敬的S先生,我们明天有什么行程安排么?T在厨房收拾盘子,他探出头来,顿了一下,而后说:呃,我明天上午想要处理一些工作上的事儿。我一愣,点头,收了声。几秒钟后那位太太换了个话题,我才又继续开口,不过兴致已不如先前高涨,那顿饭很快就结束了。
我想女人有时候太过敏感,也许未必是好事一桩。
第二天我在酒店吃过早餐,磨蹭了良久,又打过几个电话后,才姗姗然的去找T,他仍在工作。我解释说我想去Biel看朋友,但如果我去了,就不能跟你出去玩了。他点头,那我下午可以继续工作——不过也许我们可以一起吃午餐。我点头称好。
小时候喜欢看一本名叫《小妇人》的书,女主角叫Jo,她拒绝了男主角后,某次他们偶然邂逅,他追上去问她,真得不行么?她转头,迟疑,而后说:我真希望行。
我对这个场景印象深刻。啧啧,姿态真是好看。
T带我去苏黎世湖边的一家餐厅吃饭,路上他指着停满帆船的河堤说,我小时候曾有一次和我哥哥在这里参加帆船比赛,我们得了全国的第十名哦!我笑,而后问他:一共有12个人参赛?他一愣,而后笑道:不不,大概15个吧。后来他又补充说到,我们当时故作聪明,沿着河堤选了最近的路来划,结果划着划着,“噗!”突然划不动了——原来河堤的水位太浅,我们搁浅了。
我崩溃,随即咳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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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饭我问他,我们现在去哪儿?他说,送你去火车站啊。我说,不能去玩了么?他说,可是说好了我下午要工作的啊。我点头,随后说,你不用送我去火车站,我认识路得,我自己找得到,你送我去搭电车就好,而后就可以回去工作了。他却喋喋不休的坚持要送我,或者至少要陪我去酒店拿行李。我忽然停下来:或者,不如你可以不用送我去车站,但把省下来的时间用来陪我去哪里走走啊!他一愣,我摇头,撇撇嘴说:没什么。而后紧走几步,我们去电车站吧。
枯黄的各种叶子落满街心花园和山路,走到电车站,他便很客套地说:祝你去Biel的路途愉快,祝你回伦敦一路顺风,祝你……
我打断他,而后说:为什么不祝我有个好前程?
他一愣,我皱了皱鼻子,笑道:学校的教学秘书在给毕业生写信的时候,都会在落款加一句wish you will be all successful in the future careers.
T忙说,那当然,那当然。
电车来了,真TMD准时,我不想演蹩脚的三流电视剧,也不想被路人多看,于是我轻轻的抱了他一下,他拍拍我的肩,而后退后一步,我转过身,上了电车,我想我表情一定不算太好看的。奇怪,我们都没说keep in touch,我们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都有说这句话的。奇怪,我们都没说see you soon,我们在上一次分开时,都有说这句话的。奇怪,我本以为自己无所谓,现在胡思乱想这么多,看来还是有几分在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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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次日清晨从Biel回到苏黎世,没有通知他。
我在火车站硕大的信息牌下面如约的见到了wxsj的Buffalo,她有黑而浓密的卷发,眉目清澈,皮肤细致,非常惊艳。她称赞我长得年轻,于是问了我的年纪,而后则大为吃惊,可我却摇头,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宁可让我到了她的年纪,能够和她一样好看。Buffalo是四川人,干练爽快,深得我心。我们沿着河岸缓缓地走,把我想看的那几处上次来的时候喜欢的景观都看了一遍,这是我在瑞士最后的一天,前几日T只知道带我去登山,去更高更远的地方,他其实不知道,我对瑞士最有感情的,却是苏黎世的街景。我只想买一杯热的摩卡,而后坐在利马河畔,安静的看的风景,或是做了别人的风景,而后就这样等待夕阳。T其实,还是不够了解我的,我想。充满目的和计划的勤奋和积极的人生固然可贵,可有些人,或许偶尔仍想要偷个懒。云上面的那个世界也许真是天堂,可是,不是每个人都想做神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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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iula说她喜欢不停的去同一个地方,这样去的次数多了,就像故交一样熟悉了,下次再见,便觉得亲切。于是我和buffalo走在苏黎世的班霍夫大街上,心里还记挂着那条我所喜欢的小街。等到真的找到它时,内心便充满了近乎“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般的惊喜。它没什么变化,我也一样,不知道几年后我在来看它,相逢是否仍能相识。又或者几百年后,又是谁,经过了它。

后来我明白了,我对苏黎世之所以喜爱,也许只是因为,我从未对它期待太多,而已。

Friday, October 21, 2005

风云

因为周日天气的关系没能见到期望的风景,让T着实不满意,第二天清早我去找他时,伊已然坐在电脑前查看若干天气预报了。在分析过各地当日云层高度和风速后,我们决定向Rigi山进发。Rigi不太远,在琉琛和苏黎世之间,山脚下是小城Weggis,登山缆车的起点就在此处。停车场上已经满是车子,等候大厅里也人头攒动,T和收票的小姑娘聊天,而后告诉我,知道么,昨天这里的游人超过一万三千人!
真的么?琉琛一共多少人?
大概六万吧——全镇都出动了。他笑道。
说不定还有百分之五来自苏黎世。我答。
缆车的终点是大概1400米的Rigi Kaltbed,而当日的云层高度大概800米,也就是说,当我们不停攀升并穿过云层到达山顶后,云海便在脚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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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缆车上蹦下来,我瞬间觉得非常兴奋,太阳暖暖的高高的,阳光毫不吝惜的洒下来,一扫山脚下的阴冷。我脱了羊毛外套,只剩一件短袖棉衫,觉得可以伪装夏天。李白的苍茫云海、长风万里、落落绮皓都极目眼前,我开始庆幸今天是个阴天,可以让我看到和上次几个月前登山时完全不同的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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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可以搭火车上山么?”看到沿途的山地火车,我于是问。
“不能!”T答。
“为~什么。”
“因为,我们是来走路的。”
“谁说的!”我恨恨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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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顶的高度大约一千八百米,虽然比昨天的山要高,但一路平坦很多。T自山脚下就开始努力说服我擦防晒霜,却被我一路拒绝,最后他开始如老巫婆一样恶狠狠的诅咒说:要当心,你一会儿就要变非洲皇后了!你走着瞧吧!哼哼。
在山顶上,T指给我看这样一块牌子。“后面那行字是跟此地的距离。”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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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北京。”他指给我看。
啊……我蹲下去,仔细的看那行字,又沿着箭头的方向朝远方看去,兀自不肯离开,直到T已经走远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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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有一天我老了,宁可在这个地方住上一年,然后死掉,也胜过在医院里住上十年,然后继续活着。”我说。T一直嫌我太悲观,他没有说话。回程的路上我们终于可以搭火车下山,他曾吓唬我说火车太挤满是老年人不如我们走下去,我却固执的说不行我今天要退休。他说,我有个朋友在这山上有栋房子,某天我去看他,夜里一点的时候突然决定回家睡觉,于是我走下山,然后开车回苏黎世。
你几点到家的?我问。
大概三点吧,我不记得了。一小时下山,一小时开车。
哦,那火车的速度才是你的三倍而已。
火车上的这一路,我们都充斥着这样无聊的闲谈。
而后车子慢慢穿过云层,又回到了阴冷潮湿的人间,当我发觉原来山下整整一天都是阴天的时候,我忍不住非常不怀好意的开心起来。

后来想起生如夏花,死如秋叶,我打赌,那片叶子,穿过云层,落在阿尔卑斯的山谷。

Thursday, October 20, 2005

阿尔卑斯山的这个秋天

在wxsj看到洛洛关于hiking的帖子,自己便也跃跃欲试起来,上周日,五点半搭出租车去维多利亚火车站,而后转火车去机场,四个小时后就出现在阿尔卑斯山脚下。穿过一个老城,绕过一条小河,城墙斑驳,有瑞士全部八个州的州徽,左手第一个,就是苏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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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周日,街上的店铺都已闭门,我曾以为欧洲人习惯了这种周末不购物的生活,但随后几天才发现,他们对它也颇有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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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上山的台阶很不起眼,我起初曾以叶公好龙之心认为这座山跟香山没什么本质区别,特别是,当它也有红叶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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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钟后我问T,我们走了十分之一了么?他想想看,说,大概百分之一吧。——事后证明,他没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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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终于来了,苔藓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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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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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小时后,我们仍沿着山路慢慢爬行,我问T,快到山顶了么?他想想看说,大概30%吧。我吐血,心想这次是我要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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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阴沉沉的,雾气很重,在云层中穿行,我幻想自己在童话中的黑森林,可是黑骑士并没有出现,或者带翅膀的仙女,于是我们只好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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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叶厚厚的,遮盖在脚下怪石中间,湿漉漉的有点滑,据说运气好的时候可以看见小蜥蜴或者蛇,我想,呃,那实在不算是好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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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顶其实不怎么起眼,T非常兴奋的对我说,hey,你看着丽风景多好。我拧着眉毛哼了一声,有么,拜托,我们四周都是云,什么都看不见。他还是兴高采烈的形容了半天,最后承认,所谓的美景是皇帝的新衣服而已。于是在下山的路上,我们看见那种负责天气预报的高耸的侦测器就如同看见美女的老巫婆似的,哼哼唧唧的批评这个东西多么不负责任,说好了云层在800米左右,结果我们爬上1500米的山峰,仍然身在云雾中。

hiking结束后,我发抖着从山上下来,他问,现在想做什么?“吃下一整头牛!”我答。

于是在步行八小时以后,我们又步行了一个小时,为了在周日的苏黎世街头找到一家营业的餐馆。为此,我要继续我老巫婆的本色,诅咒那家不开门的据说又很好吃的意大利餐厅和那家号称瑞士最好的却同样不开门的中国餐厅。

Wednesday, October 19, 2005

我不爱,我崇拜。

飞机原定格林尼治时间下午1点45到伦敦,然而停稳已经是半小时以后,等从terminal 4安检出来,则又过了45分钟,10分钟后做上地铁,却遇到了其它车站的疑似恐怖袭击,等回到家是将近下午六点,或者瑞士时间的下午7点——这距离我清晨在瑞士的Biel醒来,整整12个小时。

其实“十二小时”之说并不精准——如果按瑞士人的习惯。因为还差十分钟才作数,我是早晨7点10分才起来的,然而这事情的原委,则是这样的。在昨天夜里,我与exiula促膝长谈良久,临睡时她问我,明天几点起床?我答:你几点起我就几点起!她笑说:那我七点。我就点头,那好,我也七点。

我要赶在12点之前赶火车到苏黎世机场,而在那之前,则要去苏黎世市区一趟,因为我答应了某姝买瑞士水壶给她,但在Biel我们没找到。于是查了火车表,做了计划,订了班次。然而如你所预料的那样,我这个懒鬼完全没有准点醒来,十分钟后exiula才把我的瞌睡虫赶走,随后她便下楼去买早餐了。我匆匆忙忙的换了衣服,胡乱洗漱干净,感觉这是我在瑞士这几天来睡得最好的一次,心中非常满意。

我不是临时决定要去看exiula的,但我一直想。我想知道去过埃塞俄比亚,古巴,加勒比海,法罗群岛……我想知道三毛一样的神仙姐姐是什么样子的,于是我找了她几次,后来终于在Biel的火车站见到她时,我就对她说:你真黑,你真黑,你皮肤真黑!她就说,是啊,经常去非洲,哪儿能不晒黑。

前一天我去Rigi登山的时候拒绝擦防晒油,T说我会变成非洲皇后的,我想,他那是没见过exiula。我在没见过她以前,对她有过诸多猜测,我曾以为她是很泼辣而干练的,又曾以为她是精明而世故的。而后我听到她的声音,一把异常温柔的好嗓子,熨贴合宜。她长得很耐看,眉目非常清秀温婉,额头也很饱满,她会做好吃的寿司和沙拉,会用埃塞俄比亚咖啡豆煮cappuccino给我喝。埃塞俄比亚的咖啡豆不如哥伦比亚的酸,也不如爪哇的苦,但像绸子一样滑,而且非常香。

老马是个真正的艺术家,目光敏锐,气质洒脱,判断精准,人又散淡随性,除了守时以外,他真不是典型的瑞士人,不热衷运动,不喜欢登山,而且性格热情耿直。他吃甜点,而后说,我不爱甜点,我崇拜它。

我喜欢exiula,我崇拜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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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见到exiula,让我原本将将及格的这次旅行达到了优秀,而后来我今天还得以见到大美女Buffalo,则促成了一段完美的旅行——即便完美的不是爱情。谁又能说人的一生不就是在看一个接一个美景,与美人呢。

上帝,为一切好的,美的,仁慈的,谢谢。

Friday, October 14, 2005

我们爱科学

最可怕的不是无知,而是把无知当科学。
在天涯杂谈看到一张强贴,大意是说某青年自称他亲自经过实验检验,用平铺在桌面的报纸下压着的木棍可以轻易将报纸跷起,于是得出结论,大气压力的理论是错误的。看罢一阵汗然,如果因为实验失败就认为理论不正确,那世界上绝大多数理论都可以轻易被推翻了。把这事儿说与小丹尼,她告诉我了天涯另个科学怪人的研究成果,就已不只是“汗然”这么简单了:据说此人骑着自行车拿着手电筒企图超越光速,借以证明爱因斯坦的猜想为不可能。
……
鹤渡听到这话时正叼着一块苹果,结果吞也不是,吐也不是,就叼着它笑了足足半分钟。
爱因斯坦的猜想其实是一个假说,大意是他认为世界上最快的速度就是光速,也就是不可超越的速度,因为我们默认时间(或历史)都是以光速推进的,所以,理论上,假如人类可以超过光速,那么就可以穿越历史,回到未来。
于是,这位天涯论坛的科学青年认为,手电筒发出光,他拿着朝向前方再骑自行车,也就是说车速加光速等于超越光速,然而他骑了半天也没发觉时光倒流什么的,于是认定: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不成立!
…………
听到这里我已经快连人带苹果从椅子上跌下去了,这是我这周听过的最好的笑话,瞬间感觉我被一群光子包围着,轻飘飘~
晚上和秋高聊起这件事儿,她立刻反问我,这家伙为啥不开车?
我说:啊?她便一本正经答:又比自行车快,又不用举着手电筒,开着车,打着灯,不就可以穿越时空了嘛~!
我错愕:哇哦,敢情现在开车的人都能回到未来啊~!
秋高:是啊,好幸福哦,怪不得现在这么多人买汽车呢:一开上汽车就可以回到上周,
鹤渡:一加速就能回到清朝,可别加速过了头,说不定就轧着恐龙了!
秋高:买N张彩票不就发了~不行我也要买汽车!
鹤渡:你这个财迷!
秋高:事实嘛!到时候我就可以买两杯豆浆了——喝一杯倒一杯。
鹤渡:不行,咱太穷,还是先骑自行车!……或者,咱拿着手电跑?
秋高:这主意不错,省钱又环保。
鹤渡:是啊,跑着跑着,就见到年轻时候的阿汤哥了!
秋高(花痴状):太好了,阿~汤~哥~……不行,我要找盖茨!
鹤渡:干啥?他又不帅~
秋高:可以冒充预言家啊!跟他父母说:我会保佑你的儿子发大财……不过如果他真的富了,记得无相忘啊!二十年后须给身在北京的秋高存一笔钱!
鹤渡:……哼哼
秋高:嘿~我就是财迷。
鹤渡:唔,我忽然想起来了!要这么说的话,那个对着小时候的刘秀说他有天子之气的白袍术士,搞不好就是你们家对门儿的王大伯。
秋高:有可能……可是王大伯没车啊……看来他也是跑着回到过去的!
鹤渡:啊,,,,,辛苦了,辛苦了,多不容易啊
秋高:就是,也不知道他们家得到什么好处了……
鹤渡:不行!我不跟你聊了,我要赶紧囤积手电筒去,一会儿这个秘密被广大人民群众知道了,咱就来不及了
秋高:等等我!我也去……

在奔赴超市买手电筒的路上,鹤渡想起了居里夫人说过的那话:没什么事儿是值得害怕的,除了无知。

Thursday, October 13, 2005

重上君子堂

我上一次到苏黎世,是今年六月间。出了机场有朋友的朋友来接,车子在公路上飞驰,从英国的左道换成了右道,恍惚间觉得又在三环路上一样,每次从机场回家,都是这样一条路的,再熟悉不过了,连呼吸着的略微干燥的空气,都有北京的味道。这是瑞士给我的第一个印象。
一周后在苏黎世机场,靠在飞机的窗边,外面下着小雨,默默的跟这个国家作别,心里想着,下一次再来,也许要过十几年吧,或者,对于这种旅游国家,也许就不会再来了,毕竟这世上还有很多我没有走过的地方呢,不是么。
临时决定要去,于是仓皇的订了机票,仓皇的通知了一干友人,又仓皇的收拾了行李,仓皇间甚至忘了周日的地铁没有早班,去机场只能打车。
又去瑞士了,真没创意……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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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October 05, 2005

记一个秋风沉醉的夜晚


两个女人凑在一起的晚上能做什么?革命——请客吃饭。
林搞来一包豆豉的调料,我就跟六零年见到老母鸡的黄鼠狼似的一路杀了过去。她这个文能测字武能卖拳唯独不喜下厨的知识新女性竟然主动请缨,洗手做羹汤,让俺着实吃惊不小。菜下五味,酒过三循,焦糖布丁也被干掉后,二人开始胡侃。我跟她说起昨晚电话里我曾把她的sauna经历告诉给了T——相信么,SATC中的情节,有人在健身中心的桑拿房中认识了自己的男友哦——T随即说,那应该让她来欧洲大陆,穿泳装桑拿是美国的风尚,在欧洲的sauna都是不穿衣服的,我们只围毛巾。我把原话转述给林,伊即刻做花痴状。
今天才发现,林和小冰都是荣格16种人格中的“记者型”:开朗热情精力充沛,喜欢丰富多彩的日子;可以同时三心两意的做若干事情,但未必每件都能完成;以及,都很好色。
这幅画是上海画家朱乃正的秋月荷,我一直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