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拈花

有一个年轻人,站在长安的街头,看见执金吾的车骑盛大壮观,威风凛凛的驶过街市。年轻人暗暗对自己说: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人群里有另个年轻人,惊诧于车骑的豪华,暗暗对自己说:就是剥削阶级,有一天要消灭它……

Friday, April 29, 2005

良辰美景 断壁残垣

今天又是编程课,全天。英国难得是大晴天,好到让人睁不开眼,我却要泡在Lab里发霉,情何以堪!痛定思痛,中午下课后就逃跑了,一个人溜去看城堡。

要去Kenilworth Castle,因它曾是Robert的家。Which Robert?Robert!Robert Dudley!!就是那个伊丽莎白的Robert——维贞女王毕生的最爱。

大学的时候一度很迷电影《Elizabet》,看了两三遍仍意犹未尽。那一对年轻的恋人在政治杀戮与权杖王冠间挣扎成长,即便她最终登基,仍没有获得所期望的幸福,反而越陷越深。法国人想娶她——否则就帮苏格兰人打仗。西班牙人想娶她——否则就觊觎英吉利海峡的控制权。而她爱的罗伯特,却是有家室的人。后来,罗伯特的老婆莫名的死了,为了名誉,她再不能嫁他。可怜的罗伯特为了娶她,却不惜联合罗马教廷发动政变——她赦免了他,而后宣布,她既不嫁法兰西人,也不嫁西班牙人,她终生不嫁……我印象深刻Cate Blanchette在演这个桥段时淡淡的眉毛,高高的颧骨和坚定的脸,那么苍白和消瘦:“我要嫁给英格兰。”罗伯特完全震惊了,他一点点坍塌下去的,几乎不支。再后来,伊丽莎白在位45年,把四分五裂的英国折腾成欧洲强国,她终身未婚,没有子嗣,人们纷纷赞美她,却没有哪个女人想要成为她。


去Kenilworth城堡,当了Robert一天的座上宾。
城堡始建于亚瑟王时期(如果你真的相信的话~),并在与丹麦人的战争中遭毁,而后重建。1129年,亨利一世将它赏给了自己的宠仆Geoffrey de Clinton。可以想见这位克林顿同学是多么的受宠若惊,他在随后的几十年中尽心尽力将城堡不断巩固加强,加固了监狱、修建了教堂,直到今日,城墙和沟渠仍是当时规格。毫不夸张地说,Kenilworth城堡能有日后的规模和地位,克林顿功不可没。于是后来新王登基,看到它如此完美坚固,便收回了城堡的统治权,并将其交与自己的妹夫,莱塞特伯爵西蒙·蒙特福德管理。这件事情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人怕出名,堡怕壮。

西蒙接手了Kenilworth,他惊异的发现:“这是一个如此坚不可摧的城堡,储备了大量兵器,其中很多甚至在英格兰非常罕见。”西蒙虽是国王姻亲,却是个法国人,在他治理城堡20年后,1265年,他以不满国王税收为由,发动了政变,兵败,被国王军所杀。

在这以后,城堡一直归王室所有,几经易手,期间不断强化,直到1563年,继位仅五年的女王伊丽莎白,将它赏赐了Robert Lord Dudley——她的爱人。次年,她赐予他莱斯特伯爵及邓比男爵的头衔,那一度,伊丽莎白本打算嫁给他的吧。


许是为了取悦伊丽莎白,Robert按照当时流行的品位重新装修了城堡,修建了都铎式的花园,将窗子扩大,以便让更多的阳光可以射进来,还在城堡外修建了一个一英里长、半英里宽的人工湖泊,筑有两个移动岛屿,使得舞蹈艺人可以在此演出希腊神话。伊丽莎白曾于1566, 1568,和1575年间三次亲自下榻这里,史料记载,每次她到访,Robert都极尽奢华之所能,歌舞乐队、水上表演,焰火声20英里以外都能听见。据说莎士比亚就是在1575年看到城堡的水上演出,才写出了他著名的《仲夏夜之梦》,而也就是那一次,伊丽莎白在Kenilworth足足呆了三星期,日日笙歌。
Image hosted by TinyPic.com
(城堡的花园,据说是18世纪复建的)

Robert后来又结过婚——在欧洲,风韵事从来是被社会所默许的。1585年,年老体衰的他主动请缨支援荷兰领地驱逐入侵的西班牙人,但他实在不擅打仗,泥足深陷并节节败退终被女王紧急召唤回来。1588年,他再度要求去攻打无敌舰队,这一次没那么幸运,九月,战死。如今的资料普遍称他做" the favourite of Queen Elizabeth I",而她临死时,呼唤着他的名。

Robert死后,城堡重新归王室所有,并在随后的国内战争中遭到彻底的损毁,曾经的湖泊,花园,以及女王和她的情人歌舞的房间,还有那高大透亮的玻璃窗,尽成一片废墟。19世纪的时候,城堡的持有者斯科特爵士自我安慰说,Kenilworth是全英国最美的废墟——然而即便如此,雕梁画栋已不在,笑靥人面也俱化了古丘。

Image hosted by TinyPic.com
(Robert的窗)


Image hosted by TinyPic.com


以上部分是尽俺的能力煽情了一出浪漫爱情惘然记,接下来咱开始八卦一下刻薄的历史。

先说说Robert其人。至今仍有史学家认为,Robert无非是个花拳绣腿的绣花枕头——他是女王的情人,他是女王的宠臣,他还是女王身边最会溜须拍马的人,除此以外,草包一个——他存在的唯一价值,只是为后世文人提供了一个可以意淫的创作空间。

虽然在世的时候Robert一直宣称他与伊丽莎白同年同月同日生,后世却普遍认为,他出生于1532年6月,比女王早一岁。他是华威伯爵约翰·达德利的儿子,在其十三个子嗣中排行第五。Robert与伊丽莎白的相识,可以上溯到二人的童年,当时他们同在皇家学校读书,Robert热情开朗、喜欢数学和天文学,还擅长骑术,这些为他赢得了伊丽莎白公主的喜爱和注目。很多年后Robert曾回忆说,他那个时候就“比任何人都了解伊丽莎白”,还说其从小就对婚姻抱着抵触的态度。

伊丽莎白有充足的理由自幼抗拒婚姻,谁让她的父亲是亨利八世呢。亨利八世(1491–1547)是英国历史上很有作为的一位君主,然其婚姻生活却臭名昭著。他毕生先后娶过六位老婆,除最后一位当了寡妇以外,其余五人两人被抛弃,两人被处死,另有一人难产而死。就是这样一个国王,却曾经写过一首著名的赞美爱情的诗,其中有“冬青发新枝,我对心上人,真爱永不渝”这样的句子,真让人一阵毛骨悚然。伊丽莎白仅有两位姐弟,分别出自不同的母亲,而她自己的母亲,则是那位因通奸罪被处死的第二位王后。

Robert结婚了,刚满18岁。妻子是诺福克大地主的女儿Amy Robsart,从一开始就注定了这是场婚姻交易——乡绅想要攀附贵族,而贵族是他老爹的第五个孩子——一个没有继承权、没有遗产、没有头衔的穷光蛋。伊丽莎白出席了他的婚礼,一同出席的还有她的弟弟,那个刚刚登基的年幼国王爱德华六世。

有部经典老片《亨利八世和他的六个妻子》,其中一个情节是亨利八世的王后临盆,太医焦急地出来等待国王示下,他半晌不语,而后点头:“我要孩子。”——王后难产而死,诞下一子,是为爱德华六世。他自幼体弱多病,10岁登基,五年后驾崩。

幼主爱德华六世死后,因其没有子嗣,理论上应由他的长姐玛丽继承王位,然而玛丽信奉天主教,这令当时一些支持宗教改革的贵族担忧,于是他们打算让一位信奉新教的年轻女子,爱德华的表姐,亨利八世姐姐的女儿Jane Grey来继位,这一提议立刻得到了Jane的父母的支持,他们明白,一旦Jane成为女王,政权实际上就落入了他们的手里。就这样,1553年7月10日,无辜的十五岁少女Jane Grey继承了王位,史称“九日女王”——9天后,她的政权被玛丽的支持者推翻,她被投入伦敦塔,次年遭处死。直到今天,伦敦的英国国家画廊仍陈列着一幅描述她被处死时的场景的绘画——Lady Jane Grey。站在它面前,总有悲伤的情绪宛若洪水般涌出,撞击在胸前。


7月19日玛丽登基,史称玛丽一世。果不出所料的是,她继位后便致力于将英国从新教恢复为罗马天主教,深追起原因来,玛丽的母亲是亨利八世的第一位王后,也是西班牙的公主,当年她自从生下玛丽后便一直身体羸弱无法生育,引得丈夫诟病,亨利八世同她的女仆安妮·波莉恩偷情,并令其怀孕,于是强迫妻子与自己离婚。因为这场婚姻当年是由教皇批准的,离婚也必须得到上帝的许可。然而梵蒂冈不愿得罪强大的西班牙,主教便拒绝了亨利八世的要求。亨利大怒,宣布英国教会脱离罗马梵蒂冈,自任英国教会最高权威。从此英国教会成为圣公会,基督新教的一个单独教派。再后来,亨利纳了这位怀孕的女仆为后,她便是伊丽莎白的母亲。而玛丽的母亲则在离婚后不久便神秘死亡了。玛丽一世尽心尽力要把英国恢复为罗马天主教,为了达成这个目标,她不惜大开杀戒,屠戮反对派三百余人,一时血腥阴云笼罩着英格兰,连伊丽莎白都被投入伦敦塔。

伊丽莎白被关押在伦敦塔的Bell Tower,与之相邻的Beauchamp Tower内关着一个熟人,你猜到了,是Robert。他为什么也在这里?说来简单,Robert的哥哥Guildford娶了Lady Jane Grey为妻,父亲则支持Jane继位,失败后这两个人统统被杀,而Robert和弟弟Henry则因连坐的囚禁于此。在电影里,这段日子Robert不断鼓励狱中伊丽莎白的信念与坚忍,二人的爱情随之滋生,我猜那个时候的Robert也不曾想象,仅仅三年后,这位女孩便从一个挣扎在生死间的阶下囚成为了国家的君主。1555年,他们获免释放。Robert兄弟随即被派往法国参加菲利浦二世的战斗,他的哥哥Henry战死在了那里。Robert一人回到了英格兰,那一度他为了支援伊丽莎白度过财政危机,卖掉了自己仅有的土地。

我原本打算揭露Robert这个帅哥的草包本质的,然而写到这里,却忽然想把它仍叙述成一段爱情……

1558年11月17日,玛丽无子而逝,信奉新教的伊丽莎白受拥继位,是为伊丽莎白一世,Robert转运了。很快,他便被任命为女王的弼马瘟^_^(Master of the Queen's horse),这是一个当时非常体面的官职(我怎么觉得我像太上老君在骗孙猴子啊~),能与女王有非常多的时间私人接触,同时负责管理其的内务、日程和个人娱乐——毫无疑问,这是为Robert量身定做的官职。这个任命同时传达给民众这样一个信号:从伊丽莎白继位开始,他便是女王的情人。很多人后来回忆说,Robert有时会和女王像夫妻一样争吵,另一些时候,他会非常恭敬的对待她,而她则能迁就容忍胜过对任何人。

1563年,女王将Kenilworth城堡送给了Robert,我们之前提到过,当时的Kenilworth已经是英格兰规模最大地位最高的城堡之一。而女王之所以选择它,则是因为当年Robert的老父亲支持Lady Jane Grey当政时曾短时期的占领过这里。次年,又获赐莱斯特伯爵及邓比男爵的头衔,Robert达到了地位的顶峰,也同时成了那个时代最不受欢迎的人。如果说他因自己的身份而荣耀,他也同时因此而耻辱,除了女王及家人,没有人说他一句好话——无论他做些什么。直至死后400年,所有的文献、传记中每每提及他,that Robert,Queens favorite,用的仍是非常不光彩的词藻。

然而这毕竟是他们二人的感情最幸福也最纯粹的一段日子,她甚至曾私下里对他说,倘若她真的决定结婚,那也会是嫁给他——无论这句话的真实度如何,至少当时的她是考虑过与Robert感情的。然而当她的地位此后不断巩固时,更多的问题摆在了她的面前:Robert是个新教徒,与之结婚无疑会挑起宫廷内部更深的宗教矛盾,而嫁给西班牙或法国王室任何一方,则都会伤害到和另一方的关系,婚后的继承人问题更有可能令她的政敌抓住把柄……然而对于Robert来说,真正将他彻底推离与女王的婚姻的,则是妻子Amy的暴亡,她被发现颈部折断倒在楼梯口,死了。显而易见Amy是被谋杀的,她的死令Robert陷入满城非议,人们的怀疑并非空穴来风,要知道在都铎时期,丧偶是唯一的再婚可能。无疑伊丽莎白并不愿被卷入传闻,她刻意疏远了他,还试图公开的介绍她的表妹苏格兰女王玛丽给Robert为妻——其时玛丽刚刚从苏格兰逃亡至伦敦寻求庇护,伊丽莎白软禁了她——但遭到了Robert的拒绝。1575年,伊丽莎白造访Kenilworth城堡,Robert煞费苦心的营造了盛大的水上演出、焰火和舞会,而后,他最后一次向女王求婚——和从前一样,她拒绝了他。事实上当年的Amy已经患上了乳癌,而最近的医学研究显示,当时的治疗方法很容易导致骨骼脆弱易碎,从楼梯上不小心跌倒都有可能是致命的——然而在当时,医学还远没有达到这个水准……三年后,Robert结婚了。

Robert的新婚妻子Lettice Devereux是个年轻美貌充满活力的女子,同时也是艾塞克斯郡的女伯爵,女王的堂妹。Robert令她怀孕,于是向她求婚。他也曾试图向女王隐瞒他的婚姻,政敌们却早已迫不及待的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她。Lettice与Robert结婚后不久小产了。次年她再度怀孕,诞下一子,并用丈夫的名字为这个孩子命名。然而四年后的1884年,小Robert不幸夭亡。这个打击令他悲恸欲绝,几近崩溃,Robert平生再无子嗣。不久,他主动请缨担任英格兰军指挥官进驻尼德兰,支援荷兰人抵抗菲利浦二世在那里的暴政。两年后因苏格兰女王玛丽发动政变,他奉诏回国。次年,谋反失败的玛丽女王遭处决。Robert则因在荷兰的作战不利受到了同僚的指摘。


对于这些针对Robert的非议,伊丽莎白非常不快,1588年,西班牙入侵英格兰,她再度任命Robert为总指挥官,亲率英格兰陆军出兵抵抗。Robert老了,健康状况急剧恶化,胃病更是时时困扰着他,战役打得很不顺利,但无敌舰队终被击败,他回到了Kenilworth城堡,不久去世,时年55岁。接到噩耗后的伊丽莎白将自己关在房内,久久不肯出去。她后来一度宠信过Robert的继子Devereux,据说是Robert将其引荐给她,然而这个小帅哥另有自己的想法,他曾多次秘密参与暴动,并在1601年策划了一场叛乱,平息后被处死。伊丽莎白死于1603年,直到她死后15年,人们才在她的珠宝箱内发现了一封Robert临死前几日写给她的信,在信的背面,女王浅浅的写了一行字“他最后的信”。

如今,一切的浪漫或阴谋俱随风而去,良辰美景付与断壁残垣。只有似血残阳下的Kenilworth废墟,安静的诉说着那曾经的战争与爱情……
Image hosted by TinyPic.com

附录:Robert的最后一封信如下

I most humbly beseech your Majesty to pardon your poor old servant to be thus bold in sending to know how my gracious lady doth, and what ease of her late pain she finds, being the chiefest thing in the world I do pray for, for her to have good health and long life. For my own poor case, I continue still your medicine and find that [it] amends much better than any other thing that hath been given me. Thus hoping to find perfect cure at the bath, with the continuance of my wonted prayer for your Majesty's most happy preservation, I humbly kiss your foot. From your old lodging at Rycote, this Thursday morning, ready to take on my Journey, by Your Majesty's most faithful and obedient servant,

R. Leicester

Even as I had writ thus much, I received Your Majesty's token by Young Tracey.


又附,
如果你能乖乖的很有耐心的看到这里,或者不乖的蹦蹦跳跳的看到这里,你就能看到本人的自恋照一张了^_^
Image hosted by Photobucket.com

(全文完)

Thursday, April 28, 2005

猪手,卤猪手/ The Forgotten

图贴下来,就偷懒不写步骤了哈~谁有问题再留言,俺单独解答
Image hosted by TinyPic.com
Image hosted by TinyPic.com
Image hosted by TinyPic.com

今儿看了《The Forgotten》。一直喜欢悬疑片,早就想看这部,年初还说要和锦瑟一起去看。今儿恰好down下来……真难看。

节奏拖沓不说,剧情叙述得也不伦不类,台词琐碎唠叨,人物刻画不清不楚,花了足足1个小时还没讲完铺陈的情节,以至于最后虎头蛇尾。Julian Moore的演技也不如《时时刻刻》发挥的充分,表情僵硬而且单一……




今儿开学了,竟是从早晨8点半上到下午5点,恍惚以为自己是上班呢~
说起对这学期课的三个最主要的感受,嗯~我痛恨编程课,我痛恨编程课,我痛恨编程课……

Saturday, April 23, 2005

带珍珠耳环的女子

除了那幅名画以外,也是一部电影的片名。璐宁说好看,遂找了来。

影片是由一部美国畅销书改编的,主人公就是这幅名画的作者,十七世纪荷兰风俗画家杨·维梅尔(Jan Vermeer),而女主角则是画上的女子,一位带着珍珠耳环的女仆。你猜得没错,这是个落套的故事,有关一位年轻貌美野性不羁的下层姑娘是如何激发了中年已婚名画家的灵感,如何受到他的帮助和鼓励,又是如何与他在爱与暧昧间游走徘徊。结局是个毫无意外的惘然篇,女孩最终黯然神伤,离开豪门嫁做商人妇,从此等着由珍珠变鱼眼睛,而画家则终于完成画作,使得这画面上欲说还休,似笑非笑的美丽脸庞,静静定格在时光里,永垂不朽。

杨·维梅尔是17世纪荷兰艺术史上不可忽略的人物,生于1632年,卒于1675年,许是因为生命短促的关系,传世的作品并不多,《带珍珠耳环的女子》创作于1665年,正值茂年。历史上他的生平并不太为人所知,其作品风格统一,善于借用光影,尤喜蓝、黄色系,画面质朴,擅画人物画及肖像,也有风景静物。

电影在2003年由英国和卢森堡出资合拍,饰演画家维梅尔一角的是英国演员Colin Firth,就是那个在《BJ日记》里打败休格兰特得到琼斯芳心的高大男子。他棱角分明的脸和及肩的卷发扮相配上永远隐忍含蓄的表情,演起这种中年魅力艺术老男人真是驾轻就熟。而女主角则是当年只有18岁的Scarlett Johansson,去年凭着《迷失东京》名利双收,杀出了一条童星血路。 Scarlett是很擅长眼神戏的,即便她站在那里不说话,一双大而深邃的眼睛也足以让你目不转睛的盯住她。然而这一对明星碰在一起,却使整个影片显得如此沉闷,一个眼神戏接一个眼神戏,每个都饱含深情充满寓意,冗长而拖沓……

我猜璐宁是因为Colin Firth才喜欢这片子的吧,如果单纯为了画卷一般美丽的画面,这也还算是值得一看的片子。

Image hosted by Photobucket.com
Image hosted by Photobucket.com
Image hosted by Photobucket.com

Wednesday, April 20, 2005

餐桌上的乡愁

漫长的考试周过半了,人都快被淘空了的感觉。今天考A&D,有道题做的不顺手,最后15分钟的时候想换个法子,却忽然怎么也记不起那个著名的著名的公式,大脑已经提前一刻钟将它们赶走了。

因为忙,blog也疏于更新,以至于留言间隔时间太长胡乱跑题被某些铜子鄙视(=_=\\),随便贴两个最近做的喜欢的菜。先来一个著名的著名的小鸡炖蘑菇。从伦敦回来的时候小冰给了我一大包超级地道的东北蘑菇,回来以后就预谋着要做这个,前两天恰好逮到了相熟的一个访问学者,忙问了做法,同志们,中国的中年知识女性的厨艺真不是盖的~~~超级无敌宇宙好吃,我一定要大力推荐。

以前在国内的时候爸爸有个朋友平生最爱就是东北菜这口儿。我家附近又有个大而有名的店,他遂常邀我们全家一起去晚餐,每次都带着自己的女朋友一起——是个年轻的东北女孩——年轻到足以做他的女儿。妈妈不喜应酬,去得很少,我却稀罕这个爽利的在广告公司供职的女孩子,于是有那么一阵子,我频繁的在吃东北菜……不过后来,爸爸的这位朋友换了个更年轻的山东女孩做女友,倒是依旧喜欢请客去吃东北菜,只是那以后,我就不喜欢去了。
Image hosted by Photobucket.com


再一个是饭后的甜品了。以前在国内的时候,草草和我一样超爱喝东方新天地下面那家“水果捞”,喜欢它大号的透明的各种形状的玻璃容器,盛满了热带鹦鹉般绚烂的果汁。周末的下午天气正好,就煮了这个,放凉了倒进杯里,站在窗边捧着一盏,袖盈朔风,盲目的认为自己那一刻颇有些竹林风骨,汗……
Image hosted by Photobucket.com

我的乡愁,毫不掩饰,全都源自有关食物的记忆。梁实秋曾专门写文章怀念北京的粥,我要比他贪心一点,就一点点,如此而已。

另,我知道你们会看我的blog,虽然有的会留言,有的却从不说话,我加了个新的链接在右边,南京1937 一个要大力推荐的站,这一次,不论你是谁,请去看看。

Saturday, April 09, 2005

最后的最后的电文

常德会战,又叫谷仓之战。1943年的11月,日军第11军主力和第13军一部,配备空军和毒气瓦斯部队,举兵十万进犯湖南,在小城常德与国民党陆军七十四军五十七师相遇,当时,守城官兵不足八千人。国军下令死守三日等待援军。两军激战,我军奋力抵抗,虽死伤严重,仍城门固守。然三日之后援军迟迟未到,城堪危急。31日,师长决定领二百精锐突围,与援军会合,这一日,已是战役打响后的第十九日。四日后,常德失陷。12月9日,援军光复常德,守军五十七师除突围二百人,其余已全军殉国。副师长最后的留下一封电文是这样写的:

弹尽.援绝.人无.城已破。职率副师长、指挥官、师附、政治部主任、参谋部主任死守中央银行,各团长划分区域,扼守一屋,作最后抵抗,誓死为止,并祝胜利。

……坦白讲,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如此彻底的被轻易感动过了。

Thursday, April 07, 2005

偏方

Martin从爱丁堡开学术交流会回来,也感冒了。咦,这是周围第三个从苏格兰回来以后感冒的人耶!如果我是香港的记者,一定会立刻发表一篇社论:据可靠消息显示,苏格兰暴发大面积流感,感染率高达75%以上!
下午在厨房遇见他,伊忽然问我,你们中国人有没有什么治感冒的偏方?
呃~莫非是我平日里对他们这些番邦的人灌输的华夏文化太过深入民心……以至于他除了如何炖鸡翅,如何煮鸭子以外,连如何治病也要来请教我?
然而~如果偏方真管用,我老人家能接连感冒一星期才好么。
“多喝水!”我答复他。
“Just Water?”他有些失望,你们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不是比我们麻烦很多嘛……
是啊,否则还有什么新鲜的?多穿衣服多休息?傻瓜都知道。。。
“啊,我的土耳其朋友昨天介绍我一个偏方,用热牛奶加胡椒粉,可以治发烧!”他兴致勃勃地推广。
“真嗒?黑的还是白的?”
“黑胡椒”他答,边说边从冰箱拿出一瓶牛奶。
“喔~那正好!我可以借你胡椒!”我正发愁上次做意面买的一罐胡椒打发不掉。
“不不!我有好多胡椒!”他大笑。
“那你试验过了么?”
“嗯,我昨天试了”他无辜的点点头:“味道非常,非常……郁闷”他用的是awful,我想不起更好的翻译啦。
“那,那可真有趣……”我看着伊苍白的脸,很厚道的评论。
“一点都不管用。”他把牛奶倒进杯里。
“嗯……那你们德国人有什么偏方么?”
“Honey!”
啊?
“你没听说过?热牛奶加蜂蜜!全欧洲的人都这么干!”他把牛奶倒进两个杯子,加了厚厚的蜂蜜,扔进微波炉,一分钟后捞出来,用刀子搅和搅和,俨然中世纪的巫师:“喝吧!”
“如果是德国蜂蜜我就喝!”我接过杯子。
“少来了,又不是奶酪!”他答。

第二天,我的感冒果然好了,哦不,那已经是我感冒好了以后的第四天了^^……

Wednesday, April 06, 2005

编段故事骗骗你

几年前写的老段子了,本来应该写若干个小片断接在后面,但只写了第一个就扔在那里了,又是个清明,翻出来看看,还挺有意思的,贴出来希望有人看得懂^^

今天的北京下雨了,淅淅沥沥拖了一天,很冷,想起你,你提起过江南烟烟的梅雨,大概也是这个样子的吧,雨丝化作氤氲的绿雾弥散出去,太纤细,太柔软,我有没有说过,我其实是更喜欢雷雨的?

你说你昨夜梦到了我,你梦里的我是什么样子的?我昨夜梦到了两个月亮,月凉如水,我冷得要命。那天你走的时候并没有告诉我,我想你太残忍,有时候,你体贴到残忍。

我们认识的那天是个清明,杭州的清明……

[清明]天空是阴霾的,墨黑的云已经托不住即将坠落的雨水,我身着长衫斜倚断桥上,心头有莫名的慌乱。我好像是要等船的,可却不记得要去哪里,最后我告诉自己,反正是要扫墓,扫谁的还不都是一样,比如西泠苏小小。
湖面上有薄薄的雾霭在升腾,快要湿濡了我的睫毛,映着岸上的亭台楼榭,影影绰绰,依稀还能分辨出山中的宝塔,好山色。水是墨绿色的,透过弥散的水气,深的似要把人一口吞下去.我头晕.
于是我把目光从湖面移开,接着,我看见了她,走近,窈窈的,走近.她有太白的衣裳,铁青的嘴唇以及鬼魅的眼神,我的头更晕了.我想我大概是认识她的,她的嘴唇并没有一丝血色,可我却分明觉得,她的舌头一定很红.但我不记得我认不认识和她一起走过来的青衫女子,即便那个人看我的眼神肆无忌惮,仿佛发出响尾般的动静:"姐姐,他来了……"
船来了.
我转身迈上船去,觅渡、觅渡、渡何处.
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公子!船家!"
忽的电光闪过,雷声轰传.
我想,我忘了带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