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拈花

有一个年轻人,站在长安的街头,看见执金吾的车骑盛大壮观,威风凛凛的驶过街市。年轻人暗暗对自己说: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人群里有另个年轻人,惊诧于车骑的豪华,暗暗对自己说:就是剥削阶级,有一天要消灭它……

Monday, October 16, 2006

语录。

一直喜欢跟各行各业的专门人士聊天,从国企领导到摄影家,从服装设计师到女画家……从他们的描述里,管窥职业人的工作态度与生活方式,我不是记者,只是对这些毕生不可能涉及的工作领域抱着好奇,仿佛推开窗,增加了生命的广度。

这周偶然和一位资深的地质学者共进午餐,在一家精致的粤菜小馆里用金汤勺吃点心,他其实是个对包括饮食在内的全部物质生活都不大讲究的人,饭量也很少,倒是一直在跟我聊天,我问一句,他答n句。这位1958年上大学,因为喜欢化学而报考地质系的消瘦老者,40年内足迹遍布除西藏外的全国各省,即便在退休后仍奔波各地,讲起他和一位著名作家的小故事,他说对方送他一幅墨宝,上面写着“不老”二字,几年后他在云南勘探时捡到一块树皮化石,足足一亿年那么老,于是他在上面刻了“不朽”二字,回赠对方。后来我便问他,你一辈子都在荒蛮之地找寻,等到好不容易找到了,开发了,你又离开了,去了下一个或许更荒蛮的角落,毕生远离发达社会,不觉得遗憾么,他拿出数码相机给我看,里面有他在四川、甘肃拍的云雾,牦牛与藏民,他操着未改的江浙乡音说:“我这一辈子都在跟天、跟地在一起,怎么会遗憾呢。”

我喜欢他这句话,虽然我未必向往他这样的人生,但一个人,能把爱好和事业糅在一起,是多么理想。金小米不是说过么,“我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的是另一些人,爱的是一些事,拿来做事业的,又是另外一些。”^__^

想起几年前我还在读大学的时候,某次北京办国际音乐节,有一场音乐会恰好是我喜欢的班底和喜欢的曲目,又恰蒙某编辑不弃,惠赐他的记者证,是我得以欣然前往,票子是在楼上的记者区,坐在我旁边的三十多岁男子正是上海某著名乐刊主编,其时洒家以一枚小土豆之身份,得以与其同席,惶恐之余,又不免心生疑问:“先生以平生之最爱为事业,想必甚悦乎?”伊思忖良久方答:“那要看你活得认真不认真。”神态旷达深沉,令人敬畏,俺想了半晌,硬着头皮问:“啥……啥意思?”对曰:“你活得越认真,就会越辛苦,但获得的满足也越多。”事后我才知道,此君微时,曾以后学末生之职,蒙某泰斗级乐评大人提携,才走上职业乐评人的道路,真有点中国的博拉姆斯与舒曼的调调。

与一位我很欣赏的研究唐宋文学的教授胡侃,他说从古至今,从屈原到龚自珍,但凡伟大的诗人,无一例外都有高远的政治理想。我不同意,搬出李后主、陶渊明、柳三变孟浩然李长吉乃至曹梦阮……他便说这些人算不得伟大只是优秀罢了,我说想必是因为你也有高远的政治理想吧,他忙说自己一介寒生,唯为生机奔忙尔,我说高远的政治理想是否就等同于崇高的精神境界呢,他没有正面回答,只是套用最高指示道:“人总要有些精神的。”我不再说话,只是想起大学时选修过的莎士比亚课,讲师是个狷介洒脱的中年帅叔^__^,讲课时神采飞扬、气度倨傲、指点江山、慷慨激昂,所谓把唐诗中的“汉”换成“唐”就可以下狱,然而下课之后,他只成为一个骑老旧自行车离开的清癯背影。

最近在为一些工作上的事而无所适从,日子异常忙碌,周期性的愤世嫉俗发作,虽明知别人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虽自认为已在世上打磨多日足够克制,仍不免动怒,再加上感冒和胃痛,心里无数次大骂“老子他妈的不干了”,快成了祥林嫂似的跟小米、妞妞、蓝山等人抱怨……后来无为斋李斋主打电话给我做思想工作,说了许多真知灼见,一一记在小本子上,虽未必能做到,总能提醒一下自己,其中有一句,他说可以同流,不要合污,我喜欢这句话。科学家fabian同学说的,make difference without being different, 也是这个意思。与诸君共勉。

Friday, October 06, 2006

夜游

元丰六年十月十二日夜,解衣欲睡,月色入户,欣然起行。念无与为乐者,遂至承天寺,寻张怀民,怀民未寝,相与步中庭。庭下如积水空明,水中藻荇交横,盖竹柏影也。何夜无月,何处无松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者耳。

傍晚唧唧瓜瓜和我搜美特煲了个多小时越洋粥,而后挂断电话阖家出外觅食,在一家我喜欢的粤菜馆子吃了若干我喜欢的馔饮小食,而后挺着肚腩晃悠出来,信步踱回家去。抬望眼,黑夜中的天空被各色灯火映得雾气蒙蒙,显得脏乎乎不招人待见。没有月亮。

今天是中秋节,可比起我的肠胃,我显然不算个有很多乡愁的人,更多时候我甚至属于乐不思蜀的那一卦。想不起去年、前年、大前年……那些中秋究竟是怎么过的,其实我是个非常喜欢过节的人,也许是因为我喜欢给自己找点乐子,不论哪里都有新鲜景致、有趣人物等待挖掘,而看见月食、日晕、彩虹、后院里来路不明的猫、花盆里的小蜗牛、叶子上的瓢虫……都会让我小小的开心一下。其实你知道,我是骨子里有些悲观的,所以永不停止的,在挣扎着寻找快乐。大学时候看过一部叫《夜奔》的电影,少小离家的男主角给从未谋面的未婚妻写信:“也许我回来,是为了在家乡埋一滴眼泪,好让我这一生,也有乡愁。”他如愿了,于是抱憾终身。我倒是喜欢这句台词,连带得记住这部电影。

可惜今晚没有月亮。乡居的那段日子,我曾花了很长一段时间适应英格兰腹地的月色,那是银白如刀光的月色,不像我印象中的金黄,也不是莎乐美中所说的嗜血,这是中世纪的月亮。伦敦的天空也有月亮,可惜那里有太多飞机,希思罗机场据说是世界上最繁忙的机场,平均每分钟起落三架,它们点亮了伦敦的夜空,让月亮也黯然失色。哥本哈根的月亮非常的矮,于是显得很大,仿佛是擦着地平线升起,而不是随着黑夜的降落而悄悄出现在半空中,离天三尺三,它着实当得起清冷二字。我还见过海拔很高的地方的月亮,真遗憾,即便我们站在地球的房梁上,嫦娥姐姐却依然不肯被我们亲近一下。

我终于想起上一次过中秋的经历,却也是四年前的事儿了,如果你凑巧觉得无聊,那我就讲给你听听。那时我还在大学读书,而后被抓去参加建模比赛,为期三天——也就是说,72个小时。我们被分配到学校北区的招待所居住,每组一台电脑,两个题目,需要在三天之内写出答案和报告,而后在第四天清晨上交。然而,大概是在第40个小时左右的时候,也就是第二天的夜里三点,我和另一个别的组的小姑娘一起,偷偷溜出去,跑到操场上。凉风有信,秋月无边。其实并不怎么好看,高高挂在天上,显得小小的,还不如正在施工的图书馆新馆顶上的探照灯明亮,但心里只觉莫名的欢喜,明明没喝酒,却兴奋得不行。比赛那三天的睡眠时间累计不到八个小时,倒也没什么大的不爽,可见是年轻的。图书馆后来建好了,他们说非常大,前面的楼梯可以做成舞台的观众席,可惜那时我已经毕业了。

回家后不久就开始下雨,雨停了,推窗而望,竟看到淡淡的云层,托着无边的月亮。又很开心,赶忙洞开窗户,蹲在下面开始写blog,其实月亮还是老样子,不过是日子略微特别一些罢了,毛主席说得好,瑟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

听说因为轨道的关系,这个中秋的月亮是过去九年来最大的,爷爷以前常说要对影邀三人,今年他身体不好,我替他喝吧。

人生如长夜,兀自秉烛游。

Thursday, October 05, 2006

无神论年代的众神喧哗

Tuesday, September 26, 2006 #

为了找一段视频,偶然去了某香港已故巨星的粉丝论坛,而后睇到一篇报道,是另个艺人接受访问时赞美他的无可取代,以及对他的推崇与怀念。也许是这篇访问的言论有导向性的关系,下面跟贴中的众位粉丝异口同声交相呼应道:没有错!他就是传奇!他就是完美!他就是一个神!!!

大概是上了年纪受不了鼓动,这张帖子看得我直闹心,若是只有个别人也罢,偏是十数人排成一行表忠心,一个个如传令官般重复着“他是神,他是神,他是神嗯嗯嗯……(回声)”仿佛掉进邪教聚会的神殿里,赶忙关掉浏览器。

其实我相信对于这位被神化了的明星,你和我一样并不讨厌,非但不讨厌,俺们还非常喜欢他的很多首歌,很多部电影以及在演唱会上的造型,也许你会怀疑是否这份盲目的奉若神明是源于对往生者的一份尊敬,然而事实上类似的追捧在各大bbs上毫不罕见。

一位选美出道,年过半百却依然保养得当温婉美丽的女明星,被无数人称赞为“不老的传奇”……

一位声音动人特立独行的女歌手,则自是黄莺出谷绕梁三日宛若天籁不知肉味,但凡有反面意见者,势必是欣赏水平问题……

三十多岁尚未成婚曾为爱情退出娱乐圈去年又复出的美貌女艺人,是最后的玉女,圣女,天仙下凡龙女投胎花神转世瑶池无二紫府无双……

而最最登峰造极的,不妨直说其名,因为她也是我非常钟意的时尚传奇,奥黛丽·赫本。于是你打开娱乐论坛,就可以看到以下名字“精灵”“天使”“坠入凡间的精灵”……别怀疑,他们说得不是沉香哪吒。

爱情是盲目的,我相信崇拜也一样,中国人自古就是一个容易被煽动的民族,他们相信一种信仰,就必是迅速的,热烈的,投入的,但很多时候,也许他们对这种信仰尚未有过通透的认识,更多时候只是一厢情愿的理解,爱上了,于是为它狂热,为它激昂,为它燃烧青春,奉献热血,乃至大无畏的牺牲生命。

在这样一个信仰缺失的年代,谁说崇拜偶像不算另一种信仰呢。

奥黛丽也是女人,和我们一样抽烟,喝酒,抢别人的男朋友,打官司,离婚再离婚……她不是完美的,她不是女神。但我们爱她,她那么美,那么时尚,又那么善良,即便在去世前一年,她还深入非洲最最贫困的国家,谁能不喜欢她呢,但她不是女神。而世上有谁真的是神呢。

我们迷恋偶像,究竟是应该宣扬他/她的艺术成就,效法他/她的善心,敬业,对美丽的追寻……还是只是把他/她推上神坛,成为自家的神邸,他人的靶子呢。

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里,我们的文化有着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毁灭,而今它终于得以在废墟的缝隙里,在被火焚烧过的荒地里,在隔着大洋的海风里,慢慢的发芽,迅速的长大,甚至超过了我们所想象的速度,然而文化也好,娱乐也罢,是否应该沉着些,再沉着些?没有沉淀,哪怕表面再绚烂的花丛,都结不出成熟的果实,那下面仍只是一片风吹一下便散尽的荒漠罢了。

我的好友妞妞在看蔡澜的集子,而后对我说,当代的中国根本没有才子,我深信这话。

接着说玫瑰,不止玫瑰

Tuesday, September 19, 2006 #

其实张爱玲早就定义过,她说每个男人都遇到过两个女子,至少两个,一个红一个白。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事儿后来又被李碧华引申了一把,在她的小说《青蛇》里,不仅女人或青或白,男生也有许仙法海之分:一个是用尽千方百计才博他偶一欢心的金漆神像,一个是断桥小楼细细画眉的斯文少年——但只因到手了,便成了一个金刚怒目不解温柔,一个怯懦软弱毫无血性。

最近在看30年代张恨水的小说《啼笑姻缘》,清末民初北平城的故事,虽未能脱逃出这个模式,但描写起无常人生,欢喜别离,青春抛掷,繁花落尽,言语极其宛转畅和,倒也很是有趣。主角樊家树是杭州来京的世家子,套用许子东教授的话,这类旧小说中的男主角,“一定是知识分子,一定是青年,一定接受了五四思潮,一定性格柔弱多愁善感”,而他的任务呢,无非是搭救流落风尘的美貌女子,或者致力于将旧式女塑造成新女性,一丝不差。这一回被搭救被重塑的风尘女,自然是生得风流灵巧、聪慧迷人,年纪十五六,职业是在天桥上唱大鼓书,花名凤喜。书生爱上了她,先是屡屡听她唱戏,再来索性包养下来,出钱让她去上学堂,还给她改了学名叫“凤兮”。这一段也许是脱胎子作者本人的经历,张恨水的第二位妻子,就是他从街上领回家的叫花女,又出资培养教育过的,然而据说婚姻并不美满——后来他又娶了第三位妻子,他的一位读者,一名知书达理的女学生,还为她改名叫“周南”,不用说,和凤兮一样,也是来源自《诗经》的。

书里的另一朵玫瑰,则是乐于交际,洋派浪漫的富家小姐何丽娜,她终日迷恋在舞场戏院,无所事事挥霍青春,虽然相貌与凤喜有几分接近,樊家树却是很看不起她空虚的灵魂的,忍不住还要在心理暗暗感慨一番,同是貌美年轻的大姑娘,只因出身家境的不同,却有如此天渊之别的境遇。颇有几分秦相李斯那“不在仓便在厕”的结论。书里只用一个细节作衬,说樊家树第一次见到凤喜,给了一个银元的赏银,结果被凤喜的全家感恩戴德作揖称颂,不久他去了何家拜访,却在门房处听说这位何小姐每年用来买鲜花的钱都要上千的。这一节很让我想起张爱玲描写《半生缘》中的富家小姐,只需让她家洗浆的老妈子伸出双手:家中小姐也穿女学生常穿的蓝袍,但每洗过一次都要重新染一次颜色,所以无论何时这位老妈子伸出双手,都是湛蓝湛蓝的。

除了这两朵玫瑰,书里还多了一株唐菖蒲。菖蒲,鸢尾科植物,因株型颀长仿似屠龙宝剑,所以又名剑兰,洋名则叫做sword lily,民间常用来驱邪避煞,祈求平安。这位仿似菖蒲花的姑娘,名叫关秀姑,是位侠女,和父亲一起在天桥卖把式。她是最先认识男主角的人,也最先爱上了他,然而在得知他与凤喜的感情后,就把这些都隐藏在心里,对他冷淡了起来,然而她并非收起这份真心,因为在日后发生那场变故时,她屡次舍命相救,真是男人梦想中红颜知己的作派。

阔少爷樊家树的这一场萌动青春劫,就是在一场变故中达到高潮的,和张爱玲《半生缘》中的情节类似,樊家树家母重病,要回杭州探望,离开的时候凤喜还是照常的每日去学堂读书,回来的时候,凤喜已嫁给刘大将军做姨太太了。旧小说中时常有这种女主角堕落的情节,比如《日出》的陈白露,比如巴金的鸣凤,和她们一样,凤喜的堕落也是有无可推卸的自身原因的,她当时的境况已是并不缺钱,虽有将军的倚势欺人,却也有种种机会躲避,关秀姑父女甚至冒死潜入将军府搭救,然而当她双手接过将军奉上的账本印章嫣然而笑时,关秀姑的父亲恨得捶胸跺脚,无情最是黄金物,等闲变却儿女心。

樊家树奔回北平,却已无力回天。他约凤喜见面,希望能说服她一起私奔,凤喜给了他一张四千块的支票,而后被他当面撕碎了。这个情节现在看来已被小说家们用滥了,非常老套,我看到这里却是彻底怀疑起凤喜对樊家树的感情来了,她可曾真心喜欢过他,还是只当吃大户般碰到这位出手阔绰喜性纯良的知识分子,就职业化的依附上来了,以后寻了高枝便赎金奉上两不相欠了呢。所以自此覆水难收,日后纵然猥琐不堪的刘大将军被关秀姑暗杀掉,作者却并没有让重归自由的凤喜回到樊家树的身边——张恨水自己说的:“自然是把她写死了干净,然而她不过是一个绝顶聪明又意志薄弱的女子,何必置之死地而后快。可是要把她写的和樊家树坠欢重识,我作书的,又未免‘教人以偷’了。”所以虽然秀姑好意撮合他与凤喜,樊家树却是无论如何不肯答应了,此后又误以为她改嫁他人,更把她想得不堪。此时他已有意于秀姑,无奈秀姑又误解了他的暗示,以为他是转而迷恋上了与凤喜相貌有些接近的何丽娜小姐,便致力于将他俩推到一起,自己反而退却了。本书一大弱点就是后半部分太多类似的误会与错过,显得匠气与雕琢太过,失了平和自然。于是秀姑与父亲一起整理家什,打马而去,樊家树不知下次见面是在何时,心中难免怅惘,直到这时他又念起菖蒲的好处了吧。书中最后的结局并没有落定,但从作者在后记中的记叙来看,多半是他与家世身价都相当的何丽娜最终走到了一起,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人,像那个时代大多数小说中的主人翁一样,不是相爱,委实没有更好的选择。

书中有许多旧北京旖旎风光地描写,有些仍能寻着蛛丝马迹,有些已日落西山再不可见,捧在手里就觉得亲切非常,这书是春天去祖父家的时候从他的书柜里拿的,1980年的第一版第一次印刷。事实上从它的第一次正式出版到现今,已经将近八十年了,而有爱情的地方,就有关于玫瑰的选择,愈久弥香,不曾衰败。

事实上不只小说戏剧中才有,但凡世间男人,无不心中藏着对红白玫瑰的幻想,只盼着黛玉为妻,袭人做妾,就算化了灰也是心甘的。所以傅雷写信给儿子:“对终身伴侣的要求,正如对人生一切的要求一样不能太苛。事情总有正反两面:追得你太迫切了,你觉得负担重,追得不紧了,又觉得不够热烈。温柔的人有时会显得懦弱,刚强了又近于专制。幻想多了未免不切实际,能干的管家太太又觉得俗气。只有长处而没有短处的人在哪儿呢?世界上究竟有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或事物呢?抚躬自问,自己又完美到什么程度呢?……”倒是中肯的很。

我的蔷薇硝,我的玫瑰露

Tuesday, September 12, 2006 #

我的皮肤季节性敏感,通常在每年的清明和夏末发生,也没啥大症状,只是两颊和下巴泛红,容易冒几个不同平日的小型痘痘,有时候会痒,出门时用点绿色隔离霜遮盖,持续两三个礼拜,不疗自愈——半年后再反复一次。姚小狐曾怀疑和红楼梦里的史湘云是同样的毛病,书里叫“杏癍癣”,谷雨时节发作,擦擦蔷薇硝就好了。

我没有蔷薇硝,也不认识莺儿姐姐,所以只得寻找其他替代品。

雅漾的喷雾。痒的时候喷一下,治标效果立竿见影,妇孺皆知,居家旅行,童叟无欺。治本则不去管它,反正敏感和感冒是近亲,过一阵子就自己跑了。

蓝甘菊面膜。甘菊是抗敏的,牛尔之风最近刮得甚紧,标榜着纯植物系,价钱便宜,这款面膜刺激很小,虽然效果并不明显,但用过之后短时间内的状态还很让人欢喜。

换了一整套的药妆护肤品,Kanebo的freeplus无添加。这两年用欧美线用得太久,早就想换回日系,正巧碰到了这个在药店专卖的针对敏感皮肤的,于是买来试试。洗面奶是一贯的和风,有很多很多泡沫,化装水很稠很粘不太好吸收,但保水度不错。乳液和隔离不公不过,防晒是纯物理的,所以擦上以后会泛白。这个牌子因为号称无添加,没有任何香料,和clinique有点类似,我其实不喜欢lancome或dior的那股异香的^^。没有防腐剂,打开之后三个月内必须用光,洗面奶和水还好说,其它是在太难,特别是乳液。

回过头来说蔷薇。某天在老字号食品店稻香村里买了一罐玫瑰花酱,和桂花酱类似,很便宜,一斤卖人民币八块。起先是熬粥时放一勺,或是打蔬果汁时加一点,后来某次灵机一动,用纸膜泡了一张贴在脸上,粘粘的满是玫瑰香,味道很甜,比Fresh rose mask好闻。几分钟后揭下来洗掉,并没什么效果,但Fresh哪儿有这么好玩儿。

类似的还有泡茶用的玫瑰花,据说玫瑰最好的产地是保加利亚,其次是英国和法国,我很喜欢的一个英国本土牌子Crabtree & Evelyn,有许多玫瑰的产品,从沐浴液到洗衣液,以及玫瑰衣架,玫瑰信纸。它的护手霜是大名鼎鼎的gardener,我很喜欢用。室友小冰有一瓶洗发水,洗澡几个小时后浴室还会有隐约的玫瑰香,和她约会的男生,拥抱的时候一定蛮幸福吧!唐朝时候的柳宗元有类似习惯,他“得韩愈所寄诗,先以蔷薇露灌手,薰玉蕤香后发读”。这种事儿还要立此存照,滑稽的可爱。

娜娜猫送过我一瓶玫瑰的精油,冬日的晚上薰在铜炉里,然后靠在一边儿看张碟,看火苗微微跳动,就有小布尔乔亚的情结在室内弥散。家里有个清仿明的宣德炉,长得很不怎么好看,堆在架子的一角,烟灰缸一样,或许这个冬天倒可以扔一些蔷薇香进去,也算废物利用。

香丘何处,三世三生

鹤渡的故纸堆考据症又犯了。


有部电影一直很喜欢,第一次看大概是十年前吧,此后也从未完完整整再看二遍,再加上时隔太久,很难说有多少客观独到的感悟,倒是里面有句台词印象深刻:千万别自认为是个天才,要知道,真正的天才结局通常两个,要么就像粤剧大师唐涤生那样,早逝,要么则像他师父南海十三郎,疯了。(“从海上来”的天才,也不止一个张爱玲的^_^)这部电影的名字,就叫《南海十三郎》。是个极好的故事——你晓得,台上痴男怨女悲欢离合,但凡涉及了“爱情”、“功名”与“无常”,终不会太坏——况且又是据实改编,真人真事。上面那段台词固然触目惊心危言耸听,但联想起傅雷评张时那句著名的偈言“奇迹在中国不算稀罕,大都没有好下场”,按照世俗的标准,倒也一语成谶,大体得当。


第一世,痴人正是十三郎



心声泪影女儿香,


燕归何处觅残塘。


红绡夜盗寒江雪,


痴人正是十三郎。


《寒江钓雪》是十三郎20岁那年为粤剧名伶薛觉先写的剧本的名字,他自此一炮而红,“南海十三郎”是他的艺名,他在1909年生于广东南海的一个官宦世家,和变法维新的康有为是同乡,起初到港大学医,后痴迷粤剧,遂辍学。凡他所编写的剧本,无不高朋满座一票难求,他有着挥洒不尽的才华,年纪轻轻便达到人生顶峰,有着如樱花般盛放飘洒的赫赫名声,以及随之而来的玉盘金馔华彩风流。然而盛名之下,却是无法排遣的拔剑四顾心茫然,孤独与遗憾令他性情偏执,恃才傲物、自负自大,不近人情……再后来,抗战爆发,时局动荡,他的作品减产,收入骤降,有朋友救助接济他,被他挡蚊蝇臭虫般躲开;有人劝他改写一些略微世俗的东西以便再起东山,他听罢即与之割席断义不相往来;也有人劝他收敛脾气,免得树敌太多,他更是置若罔闻。他自此潦倒,而后索性疯了,游荡街头沦为乞丐,戏子薛觉先收留了他,被他逃走,侄女江少仪劝他信教,他拂袖而去,他住过寺庙,也住过精神病院,更多的时候是住在大街上,据说晚年曾有人见过他,是去警局报案,操着一口流利的英文,说有人偷走了他的一双鞋:“偷我左脚鞋的是汉奸,偷我右脚鞋的是走狗,我的鞋全都被他们偷光了!!!”


后来他便死了,在1984年的一个雪夜,倒毙街头,赤足,衣衫褴褛,身无长物,唯怀抱一卷《雪山白凤凰》图——据说只是一张白纸,上面写着雪山白凤凰这五个字而已。


世人对活着的艺术家没兴趣——十三郎死了,于是大家可以心安理得的感慨“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然而细想想,南海十三郎是真的不懂世俗不通人情么?他只是不愿妥协、不肯屈就、不甘降低标准罢了,所以与其悲伤他的不见容于世,倒不如笑对他癫狂,那里面有对世风的嘲讽、对真我的坚持。曾经一度我耿耿于怀着张爱玲在美国的那间陋室,空荡荡的冰箱与吃剩的速冻食品,她没有车——那是加州,时刻生活在车轮上的加州,据她家最近的超市都在几公里之外,而她仅有几双塑料的拖鞋——她没有车。这些年来,我却渐渐开始敬佩起她的坚持,她不是不曾体验物质的优越,她曾是那样精细物化的海派女子,出身于那样一个青铜锈般的遗老家族,又生长在那样金粉与腐烂并行的时代。至今有人套用着她的腔调写着都市小说,在那里面缀满蓝金绸缎旗袍或者袅袅珐琅熏香炉……然而晚年的她本人,却躲开了都市,喧嚣,世俗,我不相信她是厌恶了优越的物质,但显然在拜物与自我之间,她偏爱后者。


同样的,如果十三郎迎合了恶趣味,那就再不是他。


第二世:惜花者甘殉葬



南海十三郎的毕生并非完全的荒凉孤寂,至少他还有个知音唐涤生。比起十三郎,虚名对唐涤生从不曾辜负。十三郎的作品大多已散佚殆尽,而时至今日,唐涤生改编自元曲或清传奇的名剧如《紫钗记》、《再世红梅记》、《牡丹亭》等等却仍在不时上演。他的编剧古雅斯文,唱词端庄和韵,不生僻不低俗,我第一次听,是著名的《帝女花》,那次只是为了考据十三郎的剧本,偶然点开了一个粤剧网站,不想某个剧目的唱段却突然自动播放出来,吓人一跳。本想立刻关掉,女旦却已开唱,“落花满天蔽月光。”就是这一句,我便如佛家所言之“入定”般怔住,停了手中工作,怕漏掉每个音每个调,它是那么美,有穿透力——并不是每句唱白都能听懂,但宛转、熨贴,华丽而不奢靡,悲伤但有节制,我不知她唱的是什么故事,我不知她演的是谁,但我满眼里浮现德都是这样一个盛装华服的旧日女子,甩着长长的水袖舞蹈,犹疑的,不安的,美而绝望,“叹惜花者甘殉葬,花烛夜,难为驸马饮砒霜……”而后加入了另个声部,成为男女的对唱,声音越发激动,越发哀伤,如渭水如秋风弥散开来,直至洪水般将歌者的声音吞没。


后来我才知道,这一段便是《帝女花》的最后一节,名叫《香夭》——男女主人公,明末国破家亡的长平公主与驸马,在婚宴上双双服毒自尽,以死殉国,故此唱词凄迷美艳,不忍卒听,“合欢与君醉梦乡,碰杯共对夜台上,百花冠替代殓装,驸马珈坟墓收藏。”那轨录音是70年代的版本,单薄粗糙,高音的地方甚至有些破音,不知透过多久历史尘埃,才折射到今日的耳膜。《帝女花》原著是清人黄韵珊,唐涤生将其编为粤剧,并在1957年搬上舞台,由名伶任剑辉和白雪仙分饰两角,大获成功,随后又屡次改拍成电影、电视剧。唐涤生自此成了艺术泰斗,家喻户晓,在整个五十年代,他所编剧、导演或参与编曲的电影有八十余部,还在其中三部中客串了几个角色,半个世纪来凡有粤剧处必提唐涤生,他曾说过:“即便过了五十年、一百年,仍然还有人会记住,即使我死了,我的名我的戏,依然没有被人忘记。”——说到做到。


起初唐涤生前来拜师,南海十三郎是很倨傲的,言语挑衅,几番折辱,唐忍无可忍一走了之,却反被他留了下来。唐涤生虽是十三郎的徒弟,却仅比他小几岁,生于1917年,然而在他名满天下的50年代,十三郎已隐退多年,他们在战争中失散,没了联系,直到某一天,在酒馆相遇。十三郎转身要走,却被唐涤生紧紧拉住,他那浑浊的眼睛里,有光。


言谈之下,唐涤生拿出一张戏票,是《再世红梅记》的首场演出,“师父去把自己洗干净,一定要来!”十三郎一口回绝,说他压根不想见人,但那晚他竟真的来了,梳洗干净收拾妥当,而后他见到的唐涤生——可他是躺在担架上,用白布蒙着,被人抬出来的。唐涤生突发脑溢血,倒在看台下,那是1959年9月14日,他死在次日凌晨,时年四十二岁。


携书剑,滞京华。路有招贤黄榜挂,飘零空负盖世才华。老儒生,满腹牢骚话。科科落第居人下,处处长赊酒饭茶。问何日文章有价?混龙蛇,难分真与假。(《紫钗记》/唐涤生)” 一生执著于“文章有价”的唐涤生,天不假年,死在了戏院里,时人无不痛惜,然我却觉得,再没有比这更尽兴的剧作家了。而上面这段唱白,倒有几分像是世人为南海十三郎写就的注脚。


第三世 哀我一生一世寂寞,虚有其名,梦难成,债难清



1999年11月23日,张国荣与汪明荃联袂献唱《帝女花 之 香夭》一折,博得满堂彩,这一段,如前所述,当年曾由粤剧名伶任剑辉与白雪仙首演,而这一晚,便是为了纪念任剑辉的逝世十周年。


有关任、白两位名伶与剧作家唐涤生的情感纠葛,以及唐离世后任白二人的微妙关系,坊间一直多诸多猜测与流言,有传当年已有家室的唐涤生与白雪仙产生感情,又言任剑辉对唐涤生心生倾慕,导致唐盍然辞世后这两位名伶都一度解散剧团,封箱不唱,并自此终身未婚,同寝同食,相依相守,甚至盛传她们有超乎友谊的同性感情……几十年来香港有不少作者著书记述此事,白雪仙本人在任剑辉去世后也曾口述过自传(由女作家林燕妮笔录),透露了一些他们三人早年的掌故与细节,而前几年执导《南海十三郎》的杜国威则专门以此题材拍摄电影《剑雪浮生》,将三人暧昧缠绵的多重关系精心诠释,可惜结构散乱,描写粗浅,失了真挚,收效很不理想。


即使是不听粤剧,港人里也罕有不知任白者,这很大程度上都要归功于唐涤生和他那久演不衰的剧本。自1956年任白二人组团“仙凤鸣”起,唐便专职任她们的编剧,直至三年后死在《再世红梅记》首演的舞台下,期间共改编剧本十多部,正是他创作的巅峰,谁能想象,最璀璨的烟花过后,竟是骤然的灰飞烟灭呢。他去世后,剧团也自此没落,最后一出戏,是任、白将唐生前准备已久的剧目资料收集在一起,交与另位编剧家,集体完成的《白蛇传》。


这三个人之间,究竟发生过怎样的感情,也许已湮灭在戏文背后再不为外界所知,但舞台上曾经华美的一幕幕演出,却记录了他们之间的所有情愫,倾注了他们对艺术的付出与追寻,而这一切,又以《帝女花》为极致。港人迈克后来在他所著的《姹紫嫣红开遍》中说:“(帝女花)是整个时代的精神粮食,凡得过它恩惠的,都心知肚明。”我深信此言,《帝女花》并不只是爱情的悲剧,也不只是王朝的灭亡,它是一种精神的殉葬,那精神包含着“侠”与“士”,所以才有驸马周世显的那一句“哀我一生一世寂寞,虚有其名,梦难成,债难清。”唯这样的民族,这样的文字,才诞生了这股精神,才记述了这场华宴。虽有任白二人的珠玉在前,我个人却更喜欢70年代的龙梅版,有只如初见的好感,也有对后者气质扮相的偏爱,至于本章开始时提到张国荣与汪明荃的那个“客串版”,倒也颇值得一听。虽然汪是半个粤剧人,Leslie扮演驸马一角却唱得远比她好,不是身段、不是技法、也不是那些动作手势,而是那股真诚,暗含悲伤的唱腔,微蹙的双眉,以及流转盈盈又清朗坚定的目光,这不是玩票,是抛注全情的表演,是对一个逝去的天才的致敬。


而其实谁又能说,张国荣本人,不是另一场天才的落幕呢。


写到这里不由想起,据说唐涤生脑溢血发作时,任白在台上演的是《再世红梅记》的第四幕“脱阱救裴”,在这一折中,有这样的唱段:“黄昏月已上蟾宫,夜来难续桥头梦,飘泊一身,怎分派两重痴爱?不如彩笔写新篇,也胜无聊怀旧燕,谁负此相如面目、宋玉身材?


谁负此相如面目、宋玉身材?


(故事到这里,便讲完了。而在下一个街角,传奇其实仍在继续。)


附录:


youtube真是好东西^_^


帝女花 香夭 之 任白版 龙梅版 张国荣&汪明荃版

红。

Friday, August 25, 2006 #


别往“当年拼却醉颜红”那儿联想,我只是故意穿了件红衣服,又凑巧坐在把红椅子上^_^ 想起了Leslie的一首歌,于是就把他另一首歌词写在了照片上。


本命年的生日结束啦,除了又一次无功受禄胡吃海塞外,似乎并没什么改动——比如幡然了悟人生真谛之类的。黑则明假借电影台词说了句“活是为了精彩”,你同意么?(这道题妞妞与古罗马人不用回答>_<\\)


前两天把那篇《三个二十四岁女人的半个世纪》填完了,有兴趣的点进去看看。


冬儿那篇post好奇怪,编辑过以后就找不到了,显示不出又删不掉,只好重贴一次,大家的留言也随之不见了,对不起。


接下来还有一个古建笔记的坑没有平,套用danni的话说,这真是自挖坑不可饶啊。


夏末秋初,大家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