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拈花

有一个年轻人,站在长安的街头,看见执金吾的车骑盛大壮观,威风凛凛的驶过街市。年轻人暗暗对自己说: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人群里有另个年轻人,惊诧于车骑的豪华,暗暗对自己说:就是剥削阶级,有一天要消灭它……

Thursday, October 05, 2006

接着说玫瑰,不止玫瑰

Tuesday, September 19, 2006 #

其实张爱玲早就定义过,她说每个男人都遇到过两个女子,至少两个,一个红一个白。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事儿后来又被李碧华引申了一把,在她的小说《青蛇》里,不仅女人或青或白,男生也有许仙法海之分:一个是用尽千方百计才博他偶一欢心的金漆神像,一个是断桥小楼细细画眉的斯文少年——但只因到手了,便成了一个金刚怒目不解温柔,一个怯懦软弱毫无血性。

最近在看30年代张恨水的小说《啼笑姻缘》,清末民初北平城的故事,虽未能脱逃出这个模式,但描写起无常人生,欢喜别离,青春抛掷,繁花落尽,言语极其宛转畅和,倒也很是有趣。主角樊家树是杭州来京的世家子,套用许子东教授的话,这类旧小说中的男主角,“一定是知识分子,一定是青年,一定接受了五四思潮,一定性格柔弱多愁善感”,而他的任务呢,无非是搭救流落风尘的美貌女子,或者致力于将旧式女塑造成新女性,一丝不差。这一回被搭救被重塑的风尘女,自然是生得风流灵巧、聪慧迷人,年纪十五六,职业是在天桥上唱大鼓书,花名凤喜。书生爱上了她,先是屡屡听她唱戏,再来索性包养下来,出钱让她去上学堂,还给她改了学名叫“凤兮”。这一段也许是脱胎子作者本人的经历,张恨水的第二位妻子,就是他从街上领回家的叫花女,又出资培养教育过的,然而据说婚姻并不美满——后来他又娶了第三位妻子,他的一位读者,一名知书达理的女学生,还为她改名叫“周南”,不用说,和凤兮一样,也是来源自《诗经》的。

书里的另一朵玫瑰,则是乐于交际,洋派浪漫的富家小姐何丽娜,她终日迷恋在舞场戏院,无所事事挥霍青春,虽然相貌与凤喜有几分接近,樊家树却是很看不起她空虚的灵魂的,忍不住还要在心理暗暗感慨一番,同是貌美年轻的大姑娘,只因出身家境的不同,却有如此天渊之别的境遇。颇有几分秦相李斯那“不在仓便在厕”的结论。书里只用一个细节作衬,说樊家树第一次见到凤喜,给了一个银元的赏银,结果被凤喜的全家感恩戴德作揖称颂,不久他去了何家拜访,却在门房处听说这位何小姐每年用来买鲜花的钱都要上千的。这一节很让我想起张爱玲描写《半生缘》中的富家小姐,只需让她家洗浆的老妈子伸出双手:家中小姐也穿女学生常穿的蓝袍,但每洗过一次都要重新染一次颜色,所以无论何时这位老妈子伸出双手,都是湛蓝湛蓝的。

除了这两朵玫瑰,书里还多了一株唐菖蒲。菖蒲,鸢尾科植物,因株型颀长仿似屠龙宝剑,所以又名剑兰,洋名则叫做sword lily,民间常用来驱邪避煞,祈求平安。这位仿似菖蒲花的姑娘,名叫关秀姑,是位侠女,和父亲一起在天桥卖把式。她是最先认识男主角的人,也最先爱上了他,然而在得知他与凤喜的感情后,就把这些都隐藏在心里,对他冷淡了起来,然而她并非收起这份真心,因为在日后发生那场变故时,她屡次舍命相救,真是男人梦想中红颜知己的作派。

阔少爷樊家树的这一场萌动青春劫,就是在一场变故中达到高潮的,和张爱玲《半生缘》中的情节类似,樊家树家母重病,要回杭州探望,离开的时候凤喜还是照常的每日去学堂读书,回来的时候,凤喜已嫁给刘大将军做姨太太了。旧小说中时常有这种女主角堕落的情节,比如《日出》的陈白露,比如巴金的鸣凤,和她们一样,凤喜的堕落也是有无可推卸的自身原因的,她当时的境况已是并不缺钱,虽有将军的倚势欺人,却也有种种机会躲避,关秀姑父女甚至冒死潜入将军府搭救,然而当她双手接过将军奉上的账本印章嫣然而笑时,关秀姑的父亲恨得捶胸跺脚,无情最是黄金物,等闲变却儿女心。

樊家树奔回北平,却已无力回天。他约凤喜见面,希望能说服她一起私奔,凤喜给了他一张四千块的支票,而后被他当面撕碎了。这个情节现在看来已被小说家们用滥了,非常老套,我看到这里却是彻底怀疑起凤喜对樊家树的感情来了,她可曾真心喜欢过他,还是只当吃大户般碰到这位出手阔绰喜性纯良的知识分子,就职业化的依附上来了,以后寻了高枝便赎金奉上两不相欠了呢。所以自此覆水难收,日后纵然猥琐不堪的刘大将军被关秀姑暗杀掉,作者却并没有让重归自由的凤喜回到樊家树的身边——张恨水自己说的:“自然是把她写死了干净,然而她不过是一个绝顶聪明又意志薄弱的女子,何必置之死地而后快。可是要把她写的和樊家树坠欢重识,我作书的,又未免‘教人以偷’了。”所以虽然秀姑好意撮合他与凤喜,樊家树却是无论如何不肯答应了,此后又误以为她改嫁他人,更把她想得不堪。此时他已有意于秀姑,无奈秀姑又误解了他的暗示,以为他是转而迷恋上了与凤喜相貌有些接近的何丽娜小姐,便致力于将他俩推到一起,自己反而退却了。本书一大弱点就是后半部分太多类似的误会与错过,显得匠气与雕琢太过,失了平和自然。于是秀姑与父亲一起整理家什,打马而去,樊家树不知下次见面是在何时,心中难免怅惘,直到这时他又念起菖蒲的好处了吧。书中最后的结局并没有落定,但从作者在后记中的记叙来看,多半是他与家世身价都相当的何丽娜最终走到了一起,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人,像那个时代大多数小说中的主人翁一样,不是相爱,委实没有更好的选择。

书中有许多旧北京旖旎风光地描写,有些仍能寻着蛛丝马迹,有些已日落西山再不可见,捧在手里就觉得亲切非常,这书是春天去祖父家的时候从他的书柜里拿的,1980年的第一版第一次印刷。事实上从它的第一次正式出版到现今,已经将近八十年了,而有爱情的地方,就有关于玫瑰的选择,愈久弥香,不曾衰败。

事实上不只小说戏剧中才有,但凡世间男人,无不心中藏着对红白玫瑰的幻想,只盼着黛玉为妻,袭人做妾,就算化了灰也是心甘的。所以傅雷写信给儿子:“对终身伴侣的要求,正如对人生一切的要求一样不能太苛。事情总有正反两面:追得你太迫切了,你觉得负担重,追得不紧了,又觉得不够热烈。温柔的人有时会显得懦弱,刚强了又近于专制。幻想多了未免不切实际,能干的管家太太又觉得俗气。只有长处而没有短处的人在哪儿呢?世界上究竟有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或事物呢?抚躬自问,自己又完美到什么程度呢?……”倒是中肯的很。

1 Comments:

  • At 2/24/2007 3:31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温柔婉约,怒目金刚——不过一纸之隔,不变的是成熟。文弱书生懂什么爱,只不过发发情,居然为爱而欲把风尘女子转为知书达理者,真是可笑。红白玫瑰却是不假,但英雄男儿岂不知何为虚幻。黛玉固然可人,但病恹恹的,让人退避三舍。
    人无完人,通达事理已可为友。若已为友,何需多求,一切姻缘由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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