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拈花

有一个年轻人,站在长安的街头,看见执金吾的车骑盛大壮观,威风凛凛的驶过街市。年轻人暗暗对自己说: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人群里有另个年轻人,惊诧于车骑的豪华,暗暗对自己说:就是剥削阶级,有一天要消灭它……

Thursday, March 31, 2005

鹤渡读画记·凡高篇

从伦敦回来就答应小冰要写点什么,却一直没有动笔,3月30日是凡高的生日,想要写点东西给他,我的文字,他的画。献给永远的 Vincent Van Gogh, this world was never meant for one as beautiful as you.

向日葵

我们认识凡高,多数是从向日葵开始的。凡高一生挚爱向日葵,视之为希望的象征,记得吴冠中也曾说过,印象派爱光,凡高爱的不是光,他爱发光的太阳。他曾多次为向日葵作画,如今传世的约为11幅,而其中有7幅都创作于1888年8月至次年1月的阿尔时期。1888年2月,35岁的凡高自巴黎来到法国南部的阿尔(Arles),打算在此建立绘画工作室。不久,受高更造访的影响,他决定画12幅相同主题的向日葵来装饰工作室和黄房子的会客厅。高更在阿尔停留的时间很短,大部分向日葵的画作是在他到访之前就已经完成的,他热情地赞美了这些绘画作品,"高更前几天对我说,他在莫奈家看到一幅向日葵的油画,向日葵插在一个精美的日本花瓶中,不过他还是比较喜欢我画的这一幅!"凡高开心地给弟弟提奥写信说。然而回去以后,高更却傲慢的表示,凡高是受了他的影响才创作了那些绘画(现实的老头子:()。

两周前一个晴朗的周三的下午,我在伦敦国家美术馆见到了这11幅向日葵中,最著名的那个。创作于1888年的15朵向日葵。偌大的国家画廊,只有这一幅面前的一小块地面是脏的,满是灰尘和脚印,让人联想起被马克思踩凹陷了的木地板,一波接一波人来了又走了,有的啧啧称赞,有的说不过如此(只有向日葵伫立在原地,我觉得它充满了禅意)。向日葵在后世受到如此推崇,主要是因为在它身上集中体现了凡高的两个特质,其一是下笔的角度与细密的线条,传递出作画者的紧张与兴奋,在作画这件事上,凡高的态度之认真,简直是要打草稿的;其二则是厚涂颜料的绘画法给画面一种跃然其外雕刻感,面对着它,就仿佛可以触摸到那一朵朵葵花。整幅画的颜色都是绚烂与刺目的,有纯净的或调和了的铬黄,"我越是年老丑陋、令人讨厌、贫病交加,越要用鲜艳华丽、精心设计的色彩为自己雪耻……"又是在给提奥的信里,他这样自我解释道。

凡高的向日葵,有人说代表了希望,有人说铭记着友谊,不论怎样,这盛开着的饱满的花朵,是凡高在扰扰红尘中,最后的恋物。

点击这里,有一幅大图。

最后的自画像

凡高喜欢画自画像,一生所画不计其数,流传下来的大概有35至45幅之间。普遍认为上面这幅是他一生中最后的一幅自画像,作于1889年初夏,在他刚刚从阿尔附近的圣海米精神院出院后。1890年,是凡高生命的最后一年,在他短短不过37年的生命里,最后4年的时光是他创作的成熟期,也是高峰期。在离开巴黎的日子里,凡高的弟弟提奥结婚了,不久弟媳约翰娜怀孕,提奥花了更多的时间照顾家庭,使得凡高感到被忽略了。这一阵子他的情绪波动很大,焦虑,沮丧和自我怀疑始终围绕着。他给提奥写信描述这幅绘画:"我希望你能看出我面孔比过去平静得多了,尽管在我自己看来我的神色比以前茫然呆滞了些。我带有另外一幅,那是我在病中试着画的,不过我觉得你会更喜欢这一幅,我在创作这幅画时有意画得简约质朴些。" 事实上在我看来,这幅画并不平静,背景是他所有自画像中最最暧昧迷乱的一幅,灰蓝色的连续的曲线织成漩涡,仿佛在诉说着他自己的迷茫,嘴唇紧闭,神情严肃,仿佛正在经受着考验。
凡高试图通过这幅画证明自己已经恢复了健康和创作的能力,提奥建议他去奥维尔疗养,于是他带着这幅画一起去了。
点击这里,有超大的一幅。

Gachet医生的肖像画

1890年5月17日,凡高的弟弟提奥将他送到了奥维尔(Auvers)镇的医生Paul Gachet家里疗养,这是个很不错的主意,Gachet是个印象派的热衷者,同时擅长精神病治疗。在这期间,他给了凡高健康状态上很大的鼓舞,同时支持他继续创作。凡高很喜欢Gachet医生,住下后不久就开始为Gachet画像,他在给提奥的信中描述说:“戴白帽子,金黄的头发,很亮”。这幅画的基调是蓝色的,外套是蓝的,背景也是蓝的,各种蓝色层次分明,互相融合,衬托了医生脸上挥之不去的悲伤情绪。“这就是我们这个时代最深刻的忧伤。”凡高在信中写道。画面的中部颜色很深,用了黑色,蓝色,夹杂着一点点画布本身的白色,纵向的线条长而硬,显示出一种破坏平衡的动感,红色的桌子也加强了这种不安,使得安静平和的表面所掩藏的悲伤惆怅呼之欲出。

凡高一共为Gachet画了两幅肖像,构图完全相同,只是后一幅为医生的蓝外套装上了扣子,并在桌上放了两本书——我们现在看到的这幅,目前收藏于巴黎的奥赛美术馆,而有扣子的那个,1994年以创纪录的8250万美元被拍卖,目前由一个鬼子私人收藏。与此相对的,凡高生前,只卖出了一幅画(而且还是卖给熟人~)。

凡高在奥维尔的生活安详快乐,病情有了好转,绘画创作也非常高产,有人统计在他生命的最后70天,竟画了70幅油画。然而在7月里的一天,他像往常一样独自外出去麦田里绘画,在那里扣动了扳机自杀,子弹没有打中他的心脏,他死于次日夜里,提奥守护在他身边。现在的舆论普遍相信,凡高是为了不再拖累提奥而自杀的,然而我仍认为,死亡对于像他那样的灵魂本身,并不意味着终极的解脱,"Sadness shall last forever!"他最后说。

Sunday, March 27, 2005

Hark! Hark! The Oat!

莎士比亚有一首诗,题目叫做Hark! Hark! the Lark!同样是关于春天的颜色,今天登场的不是云雀,而是麦片……听,听,麦片在唱歌^^~

今天是Easter Sunday,又调了时差,很不适应,懒懒的出去逛逛,外面也冷清清,天气又不好,于是决定回来做一些东西来鼓舞一下士气。

方子是梅子的,我自作主张多加了些葡萄干,果仁和椰丝。卖相普普,味道好好,成品本来有一大堆,结果都被邻居们分而食之了,这是我抢救下来,站在窗口拍照的,当然现在也已经阵亡了~~

做法原方子写得非常详细,我就直接copy下来了。

1)准备材料:1/3杯黄油(或者玛琪琳),3/4杯燕麦,1/3杯红糖,1/3杯白糖,2大匙面粉(Tablespoon),一小捏盐,一个打散的鸡蛋,1/2小匙(Teaspoon)的香草精,1/2杯的核桃仁切碎。

2)烤箱预热摄氏180度,黄油放到小锅里,用低温溶化。找一个大碗,把燕麦,红糖,白糖,面粉,盐混合在一起,然后,把溶化的黄油,打散的鸡蛋和香草精加入,拌匀,然后,放入切碎的核桃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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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March 23, 2005

走南,闯北。

我回来了,昨天。

下午三点半启程,从格拉斯哥。
9个小时的汽车,回到了我的英格兰。

在过去的9天里:
5天在伦敦,
4天在苏格兰
……
走南,闯北。


尚未沉淀下来,苏格兰的海风仍在耳边,这样的时候写不出好的游记,顶多算是个旅游指南,大家凑合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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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站,英伦最美的城市 爱丁堡。

当锦瑟对我说爱丁堡是英国最美的城市的时候,我并不信的。伦敦多好,有议会大厦,有泰晤士河,还有那么多的画廊和博物馆,爱丁堡?那不过是个战场的残骸罢了。
从伦敦回来的次日,我到了爱丁堡——没错,爱丁堡。巴斯的脂粉气,伦敦的喧嚣纷扰,伯明翰强硬的工业化线条,谢菲尔德的旧日污渍,在这里都烟消云散了。它那么美,却毫不自知;那么强悍,却处处精雕细琢;那么自我,却混杂了各种文化,爱丁堡,那是英国最美的城市。

午后,难得晴朗。车停在议会大楼旁的Calton Hill,书上说此处有著名的希腊式建筑,爬上去一看,却只是一片墓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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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中的Calton Hill是墓地?我们也都很愕然,猛回头一看,希腊式建筑却赫然在对面的山上,映着傍晚的蔚然苍天,仿佛明信片一样,如此真实,到了近乎伪造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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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丁堡就是在这样冷不丁的美丽与震惊中,向我们打开了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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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宿在海边,清晨起来出去看海。下了雾,海风一直刺穿了骨髓。
回眸间,我们住的旅店也笼罩在苍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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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小冰先前告诉我的一样,苏格兰的海滩不是沙子而是石头,但此时我的兴奋却是因为第一次见到它而已。日后接连几天与它相会,不论它的名字改作了大西洋或是别的什么,唯一不变的,是满地的沙石和无尽的蒙蒙大海。想起魏武挥鞭时的“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他尚能歌以咏志,我却是欲辨已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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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苏格兰与英格兰交界处最大的城市,爱丁堡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地,于是在苏格兰大大小小600多处城堡之中,爱丁堡城堡是最大的,也是最美的。它建在市中心,兀立在高山之巅,望下去是悬崖峭壁,悬崖的尽头,则是整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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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堡的大门。左边穿着华贵的,是King Robert Bruce,右边身材强壮的,则是著名的华莱士,看过《勇敢的心》的人,就会知道他。此二者,苏格兰的民族英雄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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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堡内有个阴森局促的专关战争犯的监狱,如今改建成博物馆,里面的灯光效果非常好,光影间可以看见犯人的影像在砖墙上晃动,也会有布设出罪犯的窃窃私语以及模拟的生活场面。罪犯可以在这里印制钞票,从而管理自己的财产。看,我印了一张一镑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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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丁堡城堡也是著名的玛丽女皇的出生地。喜欢喝酒的人不会不晓得Bloody Mary,说的就是她。这个毕生不幸的美丽女人,在此度过的了她前半生很多重要的日子,而后她辗转英格兰寻求庇护,再也没有回来。我会在以后细说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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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苏格兰皇权的石头椅子,8年前自伦敦回到了爱丁堡,也陈列在这里,和它并排的,是权杖,皇冠,和佩剑,当它们透过500多年的喧嚣刺入我的眼帘的时候,我甚至不能相信它们是真品。石头椅子被作为征服的象征运回英格兰,权杖代表宗教信仰,它曾被大臣埋入教堂的座椅下面几十年后才被挖出来重新献给国王,王冠代表至高无上的权利,佩剑代表法律……不,它们统统代表的不过是布满斗争与鲜血的苏格兰历史,以及对权力的无限热望。(对不起,这些东西都被两位工作人员特别看护,禁止拍照,所以相片欠奉了。然而即便它们安静的躺在玻璃棺内,躲在聚光灯里,那么璀璨,仍然可以轻易挑拨每个人的小小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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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城堡,去了苏格兰的皇宫Palace of Holyroodhouse,特别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此地的audio非常好,讲解细致生动,口音也极好,虽然没有中文,却也让我很满意。Holyroodhouse Place曾是包括玛丽女皇在内苏格兰诸多国王的寝宫,这位年仅9个月就被扶上王位而后秘密护送到法国居住直至成年的美丽女王,在此地,经历了她的三次婚姻,又三次成为了寡妇。她第一次结婚的那年,尚是全苏格兰人民爱戴的女王,而第三次婚姻的结束,她臭名昭著,成了苏格兰人民的敌人,政敌抢走了她的孩子,扶上了王位,是为詹姆斯一世。大臣分裂了两派,女王派,国王派。她辗转赴英格兰,去她的表姐伊丽莎白一世那里寻求庇护,旋即遭到软禁,十九年后以叛国罪被处死。伊丽莎白毕生没有见过她。
宫殿内陈列了诸多玛丽女皇的餐具,首饰,画像和个人装饰品,她在法国受到得教育让她带给整个宫殿华丽优雅的旋风,一改之前死气沉沉的样子。即便现在Holyroodhouse皇宫是伊丽莎白二世以及其他皇室成员夏天的行宫,但宫内的布置仍完全遵循了当年玛丽在的时候的样子。苏格兰人民至今怀念玛丽女皇,他们忘记了她的不好,他们宽恕了她的罪,只是也许他们也忘记了,当年就是他们,而不英格兰人,杀死了她。他们按住她的脖子,使得英格兰人可以挥刀——刀起头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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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个宫殿里最让我惊喜的,却是里面的一个教堂,所有的景点都参观过后 ,绕啊绕啊,就在曲径通幽处,一转弯,它便出现了。已经被烧毁了很多年,一直废弃着的圣玛格利特教堂,走进去就觉得好有感觉,青青的苔藓覆盖了砖墙,地上的鹅卵石沙沙作响,然而当耳边的audio说,Felix Medelsshon就是在此,就在此!对他的朋友说:“我终于知道该如何写《苏格兰交响曲》的开头了”,在那时,我才一屁股坐在地上,感动得想哭,我努力摸摸地上的石头,两百年过去,就在这一个转身,我和我所挚爱着的门德尔松,吹过同一阵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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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站,执著的,在意的,一笑已千古 尼斯湖与Inverness城。

当晚驱车经由Sterling赶赴Inverness,这个尼斯湖上源的安静小城。次日一早便去了尼斯湖,坐了油轮溯游而下,直到urquhart。据说尼斯湖水由周围7条河流汇聚而成,因为山上的泥土含金属较多,颜色漆黑,湖水也变成了深黑色,5米以下能见度就很低,因而不能潜水,而超过3米则水温急剧下降超过20度,至零上3度左右。这样的湖水,就衍生了传说中的尼斯水怪。然而最近一次有人报告见到它们,则是2003年的事儿了。我们的一行果然不够有缘,水怪同学不肯相见,于是未能谋面,只有漆黑的湖水一直沿展开去,被远山紧裹,深不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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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靠岸的地方是Urquhart Castle,这个公元800年就有苏格兰国王在此栖息,而后沿岸建造要塞,并不断强化,最终成了苏格兰第三大城堡。然而映入眼帘的,则是一片废墟。英格兰人最终摧毁了它,就像他们最终摧毁了这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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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石车,汉人比他们早了1000年会用这个东西,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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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早年写过一首诗,我一直很喜欢,诗很短,是这样的:

且将这苦化作美酒流珠
错失归路无妨踏遍征途
看那争霸的秦楚
如今俱做了尘土
在意的执著的
一笑已千古


又及,姚今天跟我聊天,发了一个测金镛人物对照的小游戏给我,我说这个我做过,我是蓝凤凰,一个吃虫子的女人。她说那岂不正好,反正你用过“虫二”做网名。我问她是什么,她说她也是蓝凤凰,我说莫非因为我们都是处女座O型血?
那游戏里面说,蓝凤凰是上上人物,我又查了一下,随即告诉她:这个游戏不好,居然还有类绝顶人物。她说是么?那确实不好,我以为我已经是很好的,怎么会有比我更好的。我笑她臭屁,而后又一起鄙视这个游戏。她问我:绝顶人物是谁?我答是令狐冲。她哼了一声,那好,以后我若生儿子,就叫姚小狐!我点头:女儿就叫姚小狸。嗯,下次我若写小说,就用这个做主角的名字! 一言为定,不许耍赖!她答。
姚帮我想过很多好听的名字,比如“静非”,我笑这个是尼姑名,比如“清欢”,苏居士说,人生有味是清欢。姚是学语言的,几年前我第一次见到她时,我们都还在读本科,她自我介绍说,我学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我说那真好,我们的专业很类似,她开心地说,真的么,那你学什么的。数学与应用数学,我答。

第三站,我听见玻璃在耳边老去 小城Ob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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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苏格兰的特产,比较尽人皆知的应该是羊毛格子布料,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羊毛裙,围巾等等。此外还有超级好吃的苏格兰饼干(我在以前的blog里已经提到过了,这次总算让我吃到够^^),比曲奇更酥更浓的黄油味,却没有曲奇那么甜,是我最爱吃的饼干。接下来的另一特产,就是传说中的美食Haggis了,随处可见的当地小店或大餐厅都把它当作招牌菜,这种用羊的内脏制成的“美食”,其味道实在很。。。特别,以至于简直难以下咽。在国内我很喜欢吃羊杂汤,可是在这里,味道实在是太重了,只吃了一口就作罢了。我没有拍照,下面这张图片是从google那里找来的,有兴趣的同学也可以搜索haggis食谱来了解做法,亲自在家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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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不算出名的名产,就是玻璃制品了,我们都知道古罗马的玻璃制造技术举世无双——事实也确实如此,所以别对苏格兰的玻璃制品期待太多,但是单从样式古拙形式巧妙上来看,我还是很喜欢的。下面这个是我在爱丁堡城堡买得,因为是手工制作,每个和每个都不太一样,而且形状也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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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设计师店买了条围巾,我固执的没有选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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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erness城已经临近北极圈了,下一步就要折返南部高地,三个小时后到了Oban,大西洋畔的小镇,英国人的度假地。不大的镇子上竟有7 8家酒店,名字都是“皇宫”“摄政”之类的,外面停靠着名车,就像岸边停靠着油轮,透过酒店的窗子可以看见人影绰绰,然而他们无一例外都是老年人,当你有闲有钱可以度假的时候,却发现自己两鬓斑白,不知是否是时间的代价。英国政府的老年抚恤金之高,在欧洲排在前列,而英国家庭观的淡漠,也远甚于法德等邻国,种种原因使得英国的老人更加独立,不光在街上经常看见老迈的他们仍和年轻人一样开车或挤公车去超级市场,在各大旅游胜地也绝少不了他们的身影。

Oban城内有座不搞得小山,可以俯瞰全城的风景,在这座山的顶端,则是一个罗马式的圆形建筑,下面这张图是从苏格兰旅游指南网上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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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山的时候迷了路,路人热情地带我上山,指给我看。谢过,继续赶路。又看见一个男人牵了只帅狗,对我说Halo,我说好狗,他便问:你迷路了么?你需要帮助么?我摇头,他便面露失望之色。
终于看到塔的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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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廊间穿过,则是小城的整个海岸线映在一片的灯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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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山上下来,连日的颠沛让我的美女旅伴撑不住提前回了酒店,我一个人漫步在海岸,看远处的海灯明灭可睹,直至饥肠辘辘。

观察良久,最终选定了一家小酒馆,挑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刚好可以看到海景,拿出在Inverness买的明信片,是可以自己填色的。要了杯冰水倒在烟灰缸里,又一个艺术家诞生了。
店内的灯,喜欢,顺手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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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和绘画艺术成果(半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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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晨起床,赶出去寄明信片。沿途问一个拿了报纸的老人邮局在哪里?他问:你为什么要找邮局。我告诉了他,他便说:交给我吧,我正好要去镇上,可以顺便帮你寄。

后来也和朋友们谈起苏格兰与英格兰人。后者是优雅而冷漠的,他们乐于帮助你,但永远要和你保持距离,即便对小孩子也要说:请,谢谢,对不起。脸上挂了面具,绝不轻易卸下。关心别人来源于他们的教养,而并非内心,保护自己的尊严才最最重要。

第四站,现代,或者艺术 格拉斯哥。

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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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掠过的海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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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继续向南,在离大西洋稍远的地方,就是格拉斯哥的所在。这座因为Charles Rennie Mackintosh和现代艺术而著名的城市,倒是令我有些失望的。和许多艺术家一样,Mackintosh也是死后才得到世人肯定的,人们说他的审美太超前,以至无法被现世所容忍。在著名的格拉斯哥现代艺术博物馆,有更多的艺术家和他们诉说的艺术,有些也许是超前,有些,也许永远不会等到它们的承认。

博物馆门口的雕塑,和他的帽子(是,别怀疑它长得像路障,那本来就是路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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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程的路上,我一直在想该用什么样的心境来总结这次旅程,无论是Mendelssohn,Mackintosh或是画家Millais,苏格兰都是一次人生的旅程,它改变了他们每个人,而他们,也最终改变了苏格兰的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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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Monday, March 14, 2005

Go London~~Go London~~~

Sex and the City是这样开篇的,once upon a time.........两个年轻人在纽约相遇了,男人持了香槟,女的在看名画,他走过去,站定,摆好pose,以为自己是克拉克盖博,于是开口说:“像你这样美丽的女人,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女人微笑,男人追问,女人说她住在伦敦,男人说:“伦敦,那是世上最美的城市。”
故事就此展开了……

OK,首先你要相信,被爱情瞬间冲昏头脑的时候是没有判断力的,其次就是,进城,进城,鹤渡要去伦敦了。上一次去伦敦还是半年前的事儿了,惊鸿一瞥又匆匆离去。是从芬兰启程,来看老照片吧,北欧的平和透过镜头都弥漫开来。
2004年9月18日下午3点50分,赫尔辛基国际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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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March 09, 2005

独有宦游人,偏惊物侯新

偶然看到了这句诗,随即想起了这个人。

初唐的时候有个读书人叫杜审言,一辈子没做过太大的官,最高无非是当时的洛阳市长,结果还和省里的领导搞不好关系,被诬陷了些罪名,差点要抓去砍头,他的小儿子那年十六岁,年轻气盛血气方刚,很不识时务的闹着去暗杀这个省领导,最后落了个倒毙街头的下场。如果这故事就这么结束了也就没有后面的事儿了,可也许是杜审言命不该绝吧,他儿子的事迹竟被当时的国家领导人武则天女士知道了,很是惊讶,她那会儿正想笼络几个知识分子,于是把杜某从大牢里放出来,派去文化部搞一些基层工作。再后来新皇登基,党同伐异,杜某因为依附了张易之、张昌宗兄弟,又被降级了,不过这次幸运些,很快又升任了教育部长,不久死在了任上。

杜同学也写诗,多半是应景之作,比如“小臣持献寿”,“小臣同酌海,歌颂答无为”,“戚里生昌胤,天杯宴重臣”……他的主要贡献是奠定了律诗的格律,然我是北方人,对律诗也是把摸不到脉络。《新唐书·杜审言传》非常短,是这样结局的:杜审言,儿子叫杜闲,杜闲的儿子,叫杜甫。

有时候,荫庇未必来自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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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好忙啊好忙啊~~要交作业要考试,下周的日程也排得满满的。三联有个征文比赛,早就被抓去当评委了,今天LZ又来催我,我一口咬定要让《酩酊记》拔头筹,可我真的是很不负责的评委,因为除了这篇文章,其余的我还都没怎么看过……
希望事情进展顺利,下周就可以安心去伦敦了,小冰冰,俺来了,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