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拈花

有一个年轻人,站在长安的街头,看见执金吾的车骑盛大壮观,威风凛凛的驶过街市。年轻人暗暗对自己说: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人群里有另个年轻人,惊诧于车骑的豪华,暗暗对自己说:就是剥削阶级,有一天要消灭它……

Thursday, July 28, 2005

红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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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去逛街。是红色的鞋子~又恰好看到了自己的尺码,走不动了,只好买下来。
似乎文学作品里对喜欢穿红鞋子的女孩大都没什么好评价,安徒生自不必说,亦舒那里也是轻狂不更事的象征,唯有丛虫善良,肯用它促成好姻缘。
这么多年来,我对红鞋的喜爱,已到了近乎迷恋的地步,凉鞋平底细根坡跟靴子,各种款式各种花色任我选择……只要穿得着的,必先存了双红的,再去买黑的,最后才是其他颜色。
不,不是我的脚长得好看。
昨天跟我妈视频,大热的天她坐在那里,刚吃过晚饭,头发一整天下来,有点散乱,一年不见,竟有些显老,她身后是我熟悉的书房的窗,有晚风吹进来,窗帘轻轻的飘。不知怎么有点难过,我就说她:“我怎么觉得你长得越来越像我姥姥了!”她便乐:“那是很正常的!”
“也对,说不定我到你这岁数还像你了呢~”我又说。
“那可不一定,我年轻的时候可比你好看。”
……我气节。
然她说的是事实。她连脚都生得比我美,每到夏天去店里买鞋,常是我看好的样子拿了合适的尺码来试,却吃出一股虾肉丸子变人造蟹肉的口感,然我决不能抱怨鞋子设计得不好,因若是被我妈看见,拿来一试,立竿见影的腐朽又回到神奇了……
某年她生日,我送了什么礼物已经不记得了,只是记得在卡片上,我极度肉麻的写了“献给亲爱的秀秀——我心目中世上最美的女人。”吓~多么低水平的吹捧,然那张贺卡她竟一只留着的,简直比那礼物还要长久。
印象深刻的是小时候某次被她带去公司,众人聊天谈及子女,有人打量我后颇含好意的宽慰道:小时候长得丑,以后会慢慢变好看的!——Kao!当着我面儿承认我丑是不是!说我起点低有潜力是不是~就算俺岁数小也不兴这么欺负人啊!
后来又过了很多年后,有次读到梦露说过的一句话:when I was young, nobody told me that I'm pretty.Every girl should be told that she is pretty, even though she is not.我理解她这意思。
只是有时替我妈想想,她用自己二十年的美丽换了一个不如她美的女儿,会不会觉得有点亏了呢?

P.S.南瓜少爷若是看了这张图一定会嘲笑我的,刚刚学会做水印就到处贴,脚丫子也不放过,HOHO,其实我是刚刚学会用ps校正偏色呢~这张是白炽灯下拍的。

Sunday, July 24, 2005

征!真的还是假的?

孟庭苇有首老歌,相隔多年记不大清,只记得似乎碎碎唱着诸如:我听说爱情里这个是真的,那个是假的,这个又是真的,那个又是假的,真的能真多久,心事有谁能懂……。今天偶然在网易看了条新闻(说新不新,也有好几个月了,只有我这种触角不太敏锐的恐龙才会发现它),倒忽然想起它来。

新闻大意是八十一岁的湖北籍台胞老妇吴白云征婚——如果单单如此恐怕没有爆点,公众的目光扫过它时一定不会停留,典型的炒冷饭而已,自杨振宁的老灵魂获得了“一个重回青春的欢喜”后,这类新闻屡见报端,至今早已不觉新鲜。但如果,这个老妪非35岁以上45岁以下并雄姿英发的帅哥而不许呢?大家恐怕就要哼一声:老花痴了吧!那如果再加上一条,这位老妇身价过百万,若遇情投意合者,则将如数相赠呢?呵呵,有人也许就该意味深长的“喔~~~~”,再点点头,原是一场交易!

不,但是没那么简单。

报社在一家咖啡厅采访了她,她上来就说:“我征婚的消息在楚天都市报上刊登后,很多邻居都来向我祝贺。在我这种年纪,看起来很糊涂,其实心里亮堂得很。我知道,很多人都在把我当笑话看,可我并不在乎。”——你看,她早就预料这则新闻的效果,那她为什么又硬要征婚呢?

这是个有故事的女人。吴白云早年出身于汉口一个殷实富裕的资产阶级家庭。21岁那年,她在舞会上认识了一位曾在美国留学的国民党年轻军官,对方身材高大,开朗热情。像黑白电影里的情节一样,他请她跳舞,遂认识,他借她镯子,遂约会,他为人优秀,遂交往。而后,他们结婚、生子。读到这一段你熟不熟悉,像不像陈丹燕的那些老风花雪月集?

49年她随丈夫迁居台湾,一直到八年后他去世。如今独子定居北美,吴老妪落叶归根,卖掉房子,飘回汉口,乡音未改鬓毛衰,她仍能讲一口流利的武汉话。这而后又过了两年的独居生活,她决定登报征婚,并允诺将以百万资产相赠:“‘会有人真心喜欢你吗?来的人肯定都是图你的钱!’我相信,这是所有人看到关于我的报道后,想说的第一句话。

我从来都没有否认过这一点。我既不年轻,也不漂亮,他们不图钱,又图什么?我剩下的日子不多了,很多东西都看得非常淡。钱这种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走,为什么不用它来买一个开心? ”

而后她补充道:“如果这个人对我虚情假意,但他能一直假到我死,对我来说,假的也就成真的了。人活一世,能求得如此境界,我已无比满足。”

我读到这句,不由得心惊,没有想到,她竟了悟到这种地步!然而还没完,她又继续说下去:

“和千万家产、亿万家产的人比起来,这笔钱并不算什么,但是如果能有一笔百万的收入进账,为什么要拒绝呢?而且,获得这笔钱也不难。

我心中一直存有一个奢望,希望能有青春的气息围绕着我。哪怕是放在身边,仅仅是看看,在我心中,这样的生活也是美好的。”

而后就是记者与她的对话录了:

你的要求是不是太高了?
——我这辈子所接触的男人,可以说都是男人中的精英,我并不想在晚年降低标准。
20和50岁的不行吗?
——20岁的不成熟,50岁的活力不够。
有正常职业的精英男人,都有很好的收入,为什么要找你呢?
——多一笔收入,总不是坏事。
他们需要为你做什么呢?
——只要陪着我说说笑笑,关心我,照顾我就行,我家里有保姆。
他们可以同时有别的女人吗?
——可以,我并不是不人道的人。他们有正常的生理需要,我既然不能满足,就没有权力阻止。但是,(皱了一下眉头)我希望他的心不要分得太多。尽管我知道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我还是会难过。
你对男人好像很宽容?
——100万并不多,我也只能提这样的要求。
一定要结婚吗?
——不一定。合则来不合则分,一纸婚书并不重要,关键要开心。
你是拿钱买别人的青春吗?
——如果对方不介意,可以这么说。
35-45岁的人大多结婚了,剩下的也不一定愿意陪你,好像很难找到?
——我没有抱很大的希望,找不到也不强求,宁缺勿滥。


你知道后来怎么样了么?对,你猜得不错,登报后有三百多个人应征,年龄从二十一岁至八十八岁,职业遍布教师医生职员工人个体户,也有各年龄层的妇女打电话表示愿意做干女儿,好朋友等等——看!这又是另一场炒作了。再后来的结局,我也不知道了,但是这个清醒的女人,给了我很深的印象,我看红楼梦这多年,在对于“假做真时真亦假”上,参得仍不透。

是记之。

[小说]静芬 (的尾声并后记)

《静芬》我写完啦,哈哈。全篇太长,懒得贴了,把结尾弄上来,加了个小小的后记,证明我最近的时间都花在哪儿上了~

(尾声)
静芬一个人走在前面,西二长街的宫灯都已点亮,在沉沉夜色下明灭可睹,把排排琉璃瓦都映成了绛红色。她快步而行,却是漫无目的,小黄门的太监沿路垂手而侍,看见她来便一个个地纷纷行礼,她也不答,自顾幽幽前行,只觉得恍惚间,一个身穿明黄袍子的小男孩自甬道尽头兴高采烈的迎面跑来,边跑边摆手高呼“免了,免了,免礼了……”声音清脆伶俐,在宫墙与耳膜间碰撞。
她一惊,忙回头:“铭儿,刚才那孩子,那孩子……那孩子?”
铭儿跟进几步,扶住她道:“太后,在哪儿,您说哪个,哪儿有什么孩子?”
她停住脚步环顾,夜迟了,雾霭重重,轻轻一声脆响,脚下竟有一片干枯的槐叶孤零零的碎落,抬头望去,整个禁宫似都在太息,连远处的景山也是光秃秃的,北京城的冬天,终于来了。

(后记)
其一:越二年正月甲戌,崩,年四十六。上谥曰:孝定隆裕宽惠慎哲协天保圣景皇后。合葬崇陵。
——《清史稿•后妃传·德宗孝定景皇后篇》

其二:静芬死后依旧制与光绪皇帝合葬于崇陵,孙中山写挽联“女中尧舜”。据说她死前最后一句遗旨,是指着年仅四岁的溥仪对身边的前清旧臣和民国代表说:“……别难为那孩子。”

其三:我高中的时候家住在北四环,去颐和园很方便,于是假期经常和朋友们坐公车跑到那里划船打牌,有次在园子里逛的时候去了宜芸轩,正赶上一堆旅行团的人,导游趴在窗玻璃上指着里面的一个中空檀木方桌介绍说:这是光绪的皇后当年的饭桌,因为她一直心情郁闷食难下咽,于是宫人们就做了这张桌子给她,中间空的那部分养鱼,上面罩上玻璃,用这张桌子吃饭,就能增加食欲。
这是我第一次知道一个关于隆裕本人的故事,而不是关于光绪的那个皇后……我后来在想,一个人能够到达茶饭不思的地步,那恨意里一定是饱含了爱的吧。

是为文。

Monday, July 18, 2005

吴郡南咏信

我认识南瓜,已经是多年前的事儿了,算起来到有两三年了,这对于我这样一粒健康向上茁壮成长着的祖国花朵,实不算短,然而在人类浩淼的历史长河中,又是多么不值一提啊(请让我抒情!-_-\\)。当时在ad184认识了很多人,南瓜是他们中的一个。每个人加入吴国都有很多理由,鹤渡喜欢周瑜,姚蓓生在上海,南瓜呢?我没问过他。南瓜做了很久的吴郡太守,吴郡,我依然记得那幅瓦蓝瓦蓝的水乡封面,午风吹断江南梦,梦里菱讴。

即便大家都是吴国人,也并不代表灌水的时候会有多少交集,堂堂吴郡南咏信乃假节钺理六部的丞相,岂是我等披了马甲穷吆喝的小人物能比拟的。所以这多年以后仍能和南瓜做朋友,有时候不免自恋的崇拜自己,在拜物的轻狂的日子间暇,还可以和这些理想主义的才子们吃茶聊天,说明庸俗的不够彻底。

不再手握笏板的南瓜是个CG扇子,周末去了TATE伦敦现代艺术馆,在门口见到这样一艘船,一下子就想起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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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瓜说他喜欢看我的blog,这让我很开心,于是不免把一张旧图拿出来on show,并仰天长啸道:八月,八月就要到了,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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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uly 14, 2005

坐地日行八万里

希腊神话中曾有个名叫Atlas的巨人,和猪八戒一样命苦的触犯了天条。伟大的宙斯没有把他变成凡人或妖怪,而是派他扛起天堂。后世用它的名字代表地图集,将他昂首而立的画像印在了每本地图册的扉页上。
我从小就是迷恋地图的人,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如果无事可做,就可以捧着本地图册看几个小时,季风洋流矿藏一窍不通却狂热的喜爱National Geography,连《大航海时代》都让我心悸。
OK,如果你和我一样是地图粉丝,又或者,你来自中东地区心怀异志,google earth是你超赞的好选择!

美国的地图做得更加精致些,北京只有内城还比较清晰,尤其标注了中南海的位置……

触摸故宫

Saturday, July 09, 2005

菠萝海鲜焗饭

用泰式红咖喱和椰粉炒了海鲜饭,放入挖空的菠萝壳里,上面铺层cheese,烤箱180度5分钟,好吃!

做了很多,菠萝容积小,剩下不少,堆在锅里,第二天卖相变差了很多,冷了的咖喱又有股怪味,统统扔掉了,看,比韶华更易逝的,是咖喱!李碧华在她的《矿泉水》集也说“餐後,滴在桌上的咖哩汁,沾衣的咖哩汁,都带过气的、沧桑的怪味。”忍不住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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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国内的时候,公司附近有家名叫“鹿港小镇”的茶餐厅,玻璃地板白窗帘百合花,装修得颇为迎合小布尔乔亚们的欢心,价钱也很不便宜,菜色倒是精致,却未见得有多么特别,唯独它的菠萝海鲜饭做的味美,是我逢餐必点的一道。说“逢餐必点”有些夸张,实际上这家店我前后只去过两次,一是离职时老尹请客,另一次就是跟Clemens。Clemens是公司里的外籍同事,在我那篇关于舒伯特的那篇小文里,他曾友情出场过。彼时他刚从总部调到中国区,不久便开始惹我麻烦,又是约会又是送花,很让我在办公室里闹了一阵笑话,我便颇不爽他。那日他又约我晚饭,我一口答应下来,随后转头热情招呼小杨小朱小王李生…:鹿港小镇吃晚饭,Clemens请客,不许不去喔!!!

Thursday, July 07, 2005

掩屏山 玉炉寒


报一个平安,我还好。

早晨本想去诺丁山的古董小店逛街,起晚了,打开电视,就看到了那消息。地铁和公交都中断了,也不打算再出门,但我知道有些人,今早离家,就再不能回去。断了火车,停了股市,跌了英镑,朋友早早下课,或是干脆放工,乔从实习的tower bridge步行两个半小时回家,手握一份google map,好似他的引路蜂。一些人打了电话过来,看看逼近硝烟的我有没有也沾染了火药味。

而后在新浪看到一些或冷漠或讥讽或拍手称快的留言,忍不住要叹息。继而想起雨果在“九十三”里面的诗句“在绝对的革命之上,还有一个绝对正确的人道主义。”我没有比这没有更好的话。

Tuesday, July 05, 2005

拜物

认识个台湾女孩,男仔头格子衫牛仔裤白球鞋,英文出口成章写得比本土学生还地道,对哈代奥斯丁莎士比亚如数家珍知根知底仿佛他们是邻居,最妙的是她还泛蓝,遂和我成了朋友。春节时候台湾学生聚餐,她回来后便对我说:一点都没趣!我问何故,她便正告我:吃饭之前要拍照,不是拍人,是拍菜,每道菜都要拍,还要站在椅子上拍!
……等等!我怎么听着这么熟悉?而后她总结式的摇头道:拜物!

这事过去快半年了。当我又一次把自己的一些小东小西拍了照贴出来时,脑海里又蹦出了这个词,不禁微笑。就让我把自己自诩成文学的女青年的间遐,偶尔的虚荣一下吧。

在牛仔裤上游泳的鲨鱼

不会跳肚皮舞也想拥有一条这样的头纱

不会梳辫子的女子的救赎

在钥匙圈上大块朵颐的猫

national gallery fan的记事簿

住在书桌前老式暖气片上的冰箱贴。

But I could have told you Vincent, this world was never meant for one as beautiful as you.


这个夏天,就让我小小的小小的拜物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