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拈花

有一个年轻人,站在长安的街头,看见执金吾的车骑盛大壮观,威风凛凛的驶过街市。年轻人暗暗对自己说: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人群里有另个年轻人,惊诧于车骑的豪华,暗暗对自己说:就是剥削阶级,有一天要消灭它……

Sunday, June 25, 2006

一切就像电影,一切比电影还精彩

姚小狐最近在读资治通鉴,晚上从她那儿搜刮来了一个有趣的故事,录在这里,copyright by 司马光,转载请注明原作者^___^
这个故事发生在南北朝时候,地点在赫连勃勃死后的南朝北魏国,这是个鲜卑族的国家——大家比较熟悉的鲜卑部落还有宇文、慕容等,据姚小狐介绍,鲜卑族起源于大兴安岭,今内蒙古东部,本来是受匈奴人气的,后来匈奴被大汉天子打跑了,他们就成了草原之王,而后除了少部分与其他少数民族融合外,绝大部分都被逐渐汉化,其中最主要的一支就是后来杨坚的隋朝。
我们的主人翁拓跋焘,就是北魏国的主人,据说他年纪轻轻便继承帝位,骁勇善战身先士卒,先后灭掉夏国,北燕,北凉,结束了五胡十六国,统一中国北方,而后又击溃高句丽、柔然,退敌千里之外,一时江山无量。今天的故事就发生在他攻打夏国的时候,据说夏主拒不出城迎战,拓跋焘便带着部下强攻,自己冲在最前,冲啊~杀啊~冲啊~~~咕咚!不想竟冲破城门而入,进到城里去了。夏军一见,咦,进来的这个人……好像是敌军的皇帝耶!快,快,赶忙关闭四面城门,将拓跋焘与仅有的几名随从瓮在城中,哼哼,看他与大部队怎么联系。结果呢,拓跋焘就与随从一起冲入皇宫,撕掉宫女长裙,从城墙攀缘而下,继续指挥战斗,直到取得最后胜利。
天亮后,得胜的拓跋焘进入城中,他看着雕梁画栋的亭台楼阁,铜墙铁壁的坚韧城墙,感慨道:“蕞尔小国,用民力至此,焉能不亡?”然而拓跋焘并没有杀掉夏主,他见对方生得仪表堂堂气度不凡,还把妹妹嫁给了他。
我的故事讲完了。
通常同学们看到这里都会问:后来怎么样了呢?
答案是,后来不怎么好玩,拓跋焘45岁就死掉了,而且姿态不怎么光彩,是被太监杀掉的。而那个当了驸马的夏国皇帝呢,日后仍是因为谋反而被诛灭了三族。
不管怎样,我喜欢这个故事,就像前两天看到的汉武帝时候国相贯高的故事一样,有时候,历史上的真事儿,简直就像电影,不,比电影还精彩。

Friday, June 16, 2006

when lazy meets busy

天儿一热我就愈加懒惰,就差挂张大饼在脖子上了,其实过去的一整年我都非常倦怠,没有太多课程,也没工作,任何需要撸起袖子拼命的事儿都没多大兴致,只泡在各式的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里,在蛛丝瓦砾间寻着仅有的乐趣,沉溺,沉溺。像我这样自来就把一天当作几天过的劳碌人,简直异常,然最近许是大环境使然,我也终于过腻了逍遥自在的日子,反而比较想被压榨一下,是不是该考虑忙一下了呢。

(猫猫模特来源:人见人爱,帅得惊天动地丧心病狂的我的干儿子郑咪咪,别问我没什么都是背影,因为我不会画脸>_<~~)


Tuesday, June 13, 2006

神啊,赐我一个主角吧。

从小看戏就有个毛病,总是偏爱戏里面的配角,以至于常常因此对一整部戏都爱不起来。早年在幼儿园里看人民群众共同热爱的《西游记》,有一集暹罗亦或印度的某位公主被玉兔冒充,欺行霸市祸害乡里,李玲玉一人分饰两角,我就总觉得那位流落民间的真正公主灰头土脸猥琐落魄,反而玉兔假扮的冒牌公主神采飞扬有勇有谋胆识过人,颇有点“王侯将相宁有种忽”的意思,以至于小朋友们办家家酒我都主动要求扮演这位反面角色。
读书时这类情况更是屡见不鲜,先是铺天盖地轰轰烈烈的琼瑶奶奶,那时候印象深刻的是三弄系列的《梅花烙》,讲得是一对悲情鸳鸯如何在公主恶势力的淫威迫害下追求真爱的故事。小朋友们人人爱看,都迷死了里面水灵灵的陈德容,我为博取在校午餐时的谈资,每晚回家后也都按时收看,可是越看越不忿,那时候说不出个所以然,只觉得不待见这俩人,连带的同情那位公主,每当她揍人时我都觉得很爽>_<~~,被我妈说心理不正常。高中时候重播,又看了两眼,这才渐渐想明白,如果男主真心喜欢白狐狸,那么自一开始就压根不要同意与公主的婚事,既然为了不连累家族而同意许婚那就要负起责任,即便不干干脆脆了断旧情,也要负起丈夫的义务;倘若真的为了爱情连性命都不顾,那就不如远走他乡浪迹天涯,博得个神仙美眷的好名声,结果现在书里的他又不敢不娶公主,又不想放弃前爱,最后虚负了公主,累及了家人,连情人也自杀了,他妈的,这,这,这叫什么情比金坚的爱侣嘛,分明是打着爱情的旗号下作。写这段的时候又想了一下,这男人若是真有两下本事,自可以把妻妾二人都收降得服服帖帖;这公主若是真够狠毒,怎不去学学凤丫头对付尤二的几招道行呢;至于那位可怜兮兮的白狐狸,不说了,古今中外不费一兵一卒而驱人压境之兵,覆巢之下仍有完卵的女人太多太多。所以说白了,这部戏简直就是俩字:“窝囊”,靠,简直是窝囊得要死!老子宁可跟着萧峰被他一剑刺死,也不要看这种垃圾哭哭嗷嗷。

初中时候因为学业渐重被限制看电视,就陆续偷读了不少闲书,曾经有一度因为自觉年岁到了,就突然的开始大量阅读所谓的外国古典名著,以当时我的社会阅历完全无法领悟许多男女感情或精神冲撞,却仍热情而毫不疲倦地投身其中,囫囵吞枣式的啃下去,《红与黑》是对我影响很深的一本,上译和人民文学的版本都找来读过,还因为很不满意其中的某些地方而发下宏愿去读法文原版,虽然至今十年过去愿望仍未达成。在这个故事的结尾,二十三岁的于连·索雷尔那交织着热血与漆黑的一生落幕了,他的情人随后死去,而他的妻子不是他的爱人。她在刑场偷走了他的头,用麻袋装着带回家,在里面洒满全部珠宝首饰,亲吻,嘴角挂着残留的血迹,葬礼上她抛撒着金币,引无数路人前来送葬,而后埋葬在金碧辉煌的墓穴里。我喜欢这个故事,因此连带的喜欢拥有类似情节的圣经中莎乐美,和德国著名的公主克莱夫。

这几年很少再看武侠了,前阵子拿情圣调侃,也是因为正在温习《神雕侠侣》的缘故。金庸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在这本书中出现,名叫耶律齐。江湖中人介绍他,起初时会说他是“耶律楚才的儿子”,后半部分则说“郭靖大侠与丐帮黄帮主的女婿”,真糟糕不是么,连个属于自己的title都没有。他的第一次出场类似于赵襄子三释豫让,完颜萍几次欲杀耶律楚才报仇,都被他挡了下来而失败了,完颜萍心灰意冷,横刀自刎,耶律齐抢上两步,夺下刀子,随手点了她臂上穴道,说道:“好端端的,何必自寻短见?”横刀自刎、双指夺刀,都只一霎间之事,待众人瞧得清楚,刀子已重入耶律齐之手。
完颜萍茫然无语,露出几颗白得发亮的牙齿,咬住上唇,哼了一声,向耶律齐道:“我三次报仇不成,自怨本领不济,那也罢了。我要自尽,又干你何事?”耶律齐道:“姑娘只要答应以后不再寻仇,你这就去罢!”完颜萍又哼了一声,怒目而视。耶律齐倒转柳叶刀,用刀柄在她腰间轻轻撞了几下,解开她的穴道,(鹤按:用刀柄解开穴道这一细节,联想到许多武侠小说中男女主角都因穴道问题肌肤相亲,倒觉颇能反应耶律齐的性格)随即将刀递了过去。完颜萍欲接不接,微一犹豫,终于接过,说道:“耶律公子,你数次手下容情,以礼相待,我岂有不知?只是我完颜家与你耶律家仇深似海,凭你如何慷慨高义,我父母的血海深仇不能不报。”
耶律齐心想:“这女子始终纠缠不清,她武艺不弱,我总不能寸步不离爹爹,若有失闪,如何是好?嗯,不如用言语相迫,教她只能来找我。”朗声说道:“完颜姑娘,你为父母报仇,志气可嘉。只是老一辈的帐,该由老一辈自己了结。咱们做小辈的自己各有恩怨。你家与我家的血帐,你只管来跟我算便是,若再找我爹爹,在下此后与姑娘遇到,可就十分为难了。”
完颜萍道:“哼,我武艺远不及你,怎能找你报仇?罢了,罢了。”说着掩面便走。
耶律齐知她这一出去,必定又图自尽,有心要救他一命,冷笑道:“嘿嘿,完颜家的女子好没志气!”完颜萍霍地转过身来,道:“怎地没志气了?”耶律齐冷笑道:“我武功高于你,那不错,可这又有甚么希罕?只因我曾遇明师指点,并非我自己真有甚么过人之处。你所学的铁掌功夫,本来也是掌世一门了不起的武功,只是教你的那位师父所学未精,你练的时日又浅,难以克敌致胜,原是理所当然。年纪轻轻,只要苦心去另寻明师,难道就找不着了?”完颜萍本来满腔怨怒,听了这几句话,不由得暗暗点头。
耶律齐又道:“我每次跟你动手,只用右手,非是我傲慢无理。只因我左手力大,出手往往便要伤人。这样罢,等你再从明师之后,随时可来找我,只要逼得我使用左手,我引颈就戮,决无怨言。”他知完颜萍的功夫与自己相差太远,纵得高人指点,也是难以胜得过自己单手;料想一个人欲图自尽,只是一时忿激,只要她去寻师学艺,心有专注,过得若干时日,自不会再生自杀的念头。
完颜萍心想:“你又不是神仙,我痛下苦功,难道两只手当真便胜不了你单手?”提刀在空中虚劈一下,沉着声音道:“好!君子一言……”耶律齐接口道:“快马一鞭!”完颜萍向众人再也不望一眼,昂首而出,但脸上掩不住流露出凄凉之色。

完颜萍走后,潜伏在侧的杨过也追了出去,点悟完颜萍打败耶律齐的三招功夫:“你先使『云横秦岭』横削,再使『枯藤缠树』牢牢抓住他右手,第三招举刀自刎,他势必用左手救你。他向你立过誓,只要你逼得他用了左手,任你杀他,死而无怨。这不成了么?……这三招万无一失,若不收效,我跟你磕头。”完颜萍听罢,随即回到了耶律家。

[这时耶律楚材等各已回房,正要安寝。完颜萍在大门上敲了两下,朗声说道:“完颜萍求见耶律齐耶律公子。”早有几名侍卫奔过来,待要拦阻,耶律齐打开门来,说道:“完颜姑娘有何见教?”完颜萍道:“我再领教你的高招。”耶律齐心中奇怪:“怎地你如此不自量力?”于是侧身让开,右手一伸,说道:“请进。”
完颜萍进房拔刀,呼呼呼连环三招,刀风中夹着六招铁掌掌法,这“一刀夹双掌”自左右分进合击。耶律齐左手下垂,右手劈打戳拿,将她三刀六掌尽数化解,心想:“怎生寻个法儿,叫她知难而退,永不再来纠缠?”
二人斗了一阵,完颜萍正要使出杨过所授的三招,门外忽有一女子声音叫道:“耶律齐,她要骗你使用左手,可须小心了。”正是陆无双出声呼叫。耶律齐一怔,完颜萍不等他会过意来,立时一招“云横秦岭”削去,待他侧身闪避,斗地伸出左手,“枯藤缠树”,已抓住他右手,自己右手回转,横刀猛往颈中抹去。
在这电光石火的一瞬之间,耶律齐心中转了几转:“定须救她?但她是在骗我用左手,我一使上左手,这条命就是交给她了。大丈夫死则死耳,岂能见死不救?”杨过逆料耶律齐的心思,只要突然出此三招,他非出左手相救不可,那知陆无双从中捣乱,竟尔抢先提醒。本来这法子已然不灵,但耶律齐慷慨豪侠,明知这一出手相救,乃是自舍性命,危急之际竟然还是伸出左手,在完颜萍右腕上一挡,手腕翻处,夺过了她的柳叶刀来。
二人交换了这三招,各自跃后两步。耶律齐不等她开口,将刀掷了过去,说道:“你已迫得了我用左手,你杀我便是,但有一事相求。”完颜萍脸色惨白,道:“甚么事?”耶律齐道:“求你别再加害家父。”完颜萍“哼”了一声,慢慢走近,举起刀来,烛光下只见他神色坦然,凛凛生威,见到这般男子汉的气概,想起他是为了相救自己才用左手,这一刀那还砍得下去?她眼中杀气突转柔和,将刀子往地下一掷,掩面奔出。


以上就是耶律齐的第一次出场。第二次出场在同一章的稍后篇幅,他与妹妹结伴出游,在酒家里邂逅李莫愁追杀两位丐帮弟子,

[ 律齐兄妹一直在旁观看,此时再也忍不住,同时霍然站起。耶律齐低声道:“三妹,你快走,这女人好生厉害。”耶律燕道:“你呢?”耶律齐道:“我救了二丐,立即逃命。”耶律燕只道二哥于当世已少有敌手,听他说也要逃命,心下难以相信。就在此时,杨过在桌上用力一拍,走到耶律齐跟前,说道:“耶律兄,你我一起出手救人如何?”他想要救陆无双,迟早须跟李莫愁动手,难得有耶律齐这样的好手要仗义救人,不拉他落水,更待何时?
耶律齐见他穿的是蒙古军装,相貌十分丑陋,生平从未遇见此人,心想他既与完颜萍在一起,自然知道自己是谁,但李莫愁如此功夫,自己都绝难取胜,常人出手,只有枉自送了性命,一时踌躇未答。(鹤按:耶律齐既说“我救了二丐,立即逃命”,自然是晓得对手实力的,然而在杨过趁机“拉他落水”为自己壮势时,他的顾虑仍是对方是否会“枉送性命”而“踌躇未答”,别问我为什么不喜欢杨过,我还真是不喜欢他~~~)

……杨过听她越说越是不堪,若是谩骂自己,那是毫不在乎,但竟然如此侮辱小龙女,狂怒之下,手脚颤抖,头脑中忽然一晕,只觉眼前发黑,登时站立不稳,大叫一声,从桌上摔了下来。李莫愁举起拂尘,往他天灵盖直击下去。
耶律齐眼见势急,在桌上抢起两只酒杯往李莫愁背上打去。李莫愁听到暗器风声,斜眼见是酒杯,当即吸口气封住了背心穴道,定要将杨过打死再说,心想两只小小酒杯何足道哉。那知酒杯未到,酒先泼至,但觉“至阳”“中枢”两穴被酒流冲得微微一麻,暗叫:“不好!师妹到了。酒已如此,酒杯何堪?”急忙倒转拂尘,及时拂开两只酒杯,只觉手臂一震,心中更增烦忧:“怎么这小妮子力气也练得这么大了?”
待得转过身来,见扬手掷杯的并非小龙女,却是那蒙古装束的长身少年,她大为惊讶:“后辈之中竟有这许多好手?”只见他拔出长剑,朗声说道:“仙姑下手过于狠毒,在下要讨教几招。”

……

李莫愁见他此招一出,就知是个劲敌,于是跨步斜走,拂尘后挥。耶律齐但见灰影闪动,拂尘丝或左或右、四面八方的掠将过来,他接战经历甚少,此时初逢强敌,当下抖擞精神,全力应付。刹时之间二人拆了四十余招,李莫愁越攻越近,耶律齐缩小剑圈,凝神招架,眼见败象已成,但李莫愁要立时得手,却也不成。

……

耶律齐却一言不发,他年纪只比杨过稍大几岁,但容色威严,沉毅厚重,全然不同于杨过的轻捷剽捍、浮躁跳脱。二人断后挡敌,耶律齐硬碰硬的挡接敌人毒招,杨过却纵前跃后,扰乱对方心神。
]

以上就是耶律齐的第二次出场,下一次想再见他就要等到本书后半部分的第二十九回,那时一切尘埃落定,杨过已然是一代大侠受众人仰慕,耶律齐全家被杀,寄居中原,娶了郭芙为妻。也许家仇国恨一不小心他会成为另一个林平之,可是他没有。但在古墓里,[郭芙大叫:“有鬼!”拉住了身旁耶律齐的手臂。武三通等听清楚声音却是从石棺中发出,似乎有僵尸要从棺中爬将出来。黑暗之中,人人毛骨悚然。耶律齐向武三通低声道:“武叔叔,你在这里,我在那边。僵尸若是出来,咱们四掌齐施打他个筋折骨断。”他反手握住郭芙手腕,拉她站在自己身后,生怕鬼物暴起伤人。]书里他们这一对究竟有没有爱情,许不可考,但这个细节,我是喜欢的。


十六年过去,耶律齐的武功远在杨过之下,际遇传奇更不如他,襄阳一役,耶律齐落单被围,郭芙跪求杨过相救,而后又说了一大段内心独白,基本上的意思就是幡然悔悟,原来这多年来处处为难实际上是一直爱着杨过的关系,这个莫名其妙的大绿帽子扣得。尔后呢?[耶律齐喘了口气,说道:“杨兄弟,多谢你相救,只是我尚有部属被围,义不能独生,我要跟他们死在一起。”]他死守襄阳城,历史早就告诉我们,宋朝江山尽失,他们将注定战败,最后的结局,也无非是阵亡二字,然而郭靖的名言“为国为民,侠之大者。”我们至少可以说,耶律齐担得起一个“侠”字。


啊啊啊~~真郁闷,我要说什么来着,怎么跑提了这么远,写了这么多,其实我要说的只是,这些人之所以有这样令人叹息的命运,只是因为,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他们是配角而已!!看过《苏菲的日记》么,让我来替他们高呼一声,神啊,请赐我一个主角。

Saturday, June 10, 2006

没文化的记忆

我在伦敦时家在北三区某巷的45号,一栋老式的二层小楼,房东是个在伦敦大学教书的中国人。我独住在楼下一间有落地窗直面后院的屋子,邻居家的猫常会跳过来好奇的看看,又悄悄的溜走,从不会爬楼梯的小老鼠也是常客,起初我很怕它,买了鼠夹鼠药如临大敌,后来见怪不怪,随它去了。楼上住了三个人,小冰,小菩和小超,他们都是极好相处的人,大家关系和睦,周末常凑在一起看碟聊天吃批萨喝小酒,连我这样挑剔多事又懒惰的房客也过得惬意,小冰那时候的口头语是:“你居然敢某某某,还想不想在45号混了!~”我搬走后也不知她还有没有继续说。小冰昨天移民去了北美,小菩今天搬去了学校的宿舍,小超走得更早一些,房东不想续租,所以45号就此空了下来,准备卖掉。昨天在msn上碰到小冰,我说你要不要拍张照留念,她说少来了房子又丑又旧,我说日后说不定还会想念它,她说不会的,日子总要往下过。我一面倾慕她的花开花落去留随意,一面又忍不住泛滥起多余的怀旧心思。我当时在墙上贴满许多明信片,来自我走过或朋友去过的地方,它们中的一些至今仍贴在我的墙上,有一张新的,是小菩上个月去乌干达修学考察,而后寄给我,她说在当地有一些为UN工作的英国人,出身普通家庭,受过良好教育,而后甘愿在那个贫穷动荡的国家服务,有的至今已超过十年。进入冬天了以后,我和妞妞都没有了约会,周末经常凑在一块儿找乐子,有时候她过来找我,我们去超市买一桶冰激凌,通常是ben&jerry,吃过饭后两个人躺在房间的地板上,枕一个靠垫或者绒小熊,然后就开始海阔天空的聊天,地毯的毛很厚,我在上面又铺了张希腊的羊毛毯子,还蛮舒服,以至于聊天的时候我会偷偷睡着一下,而她超搞笑,不知道是不是出于火线小记者的职业习惯,她会上个闹钟,然后在那之前赶末班地铁跑回她在东一区的家去。妞妞自称是我搜美特,于是小冰说,那我做宝迪美特好了——Oh, My Honour!早先住在中部的时候某次来伦敦,曾在她处借宿,所以我们也算是大被同眠过的。就凭这份情谊,你以后生了宝宝我做干妈,不算过分吧?
陈丹青把那些怀旧的掌故照片什么的都称作文化记忆,我没什么文化,只剩下记忆,也许有天连记忆也没了,所以还是趁早记下来,立此存照,免得干儿子女儿的亲妈日后变卦不认我了,哈哈^^

前两天从网上淘来了一个特怀旧的小挎包,拎在手里宛若要出入老上海的歌舞厅——而且是女特务专用道具。上面还绣了一朵80年代枕头套式样的玫瑰花,以及西游记风格的细珠亮片,俺心花怒放,抓起它就去吃晚饭了。

真爪show:

Histoire de Sa Vie

  「其实我最爱你。」
  「而我已经老了。」
  (某年,在巴黎)
  (你说:请你离去)
  (不要轻易说爱)

——(By 《直到世界尽头》from 黄碧云 thx to Miss 3)

我们说说情圣。

在这个处处都分乾坤阴阳的国度里,有些词偏是没有对应的,“情圣”就是这样,你找不出它的反义词或是特指女性情圣的词汇。然这并不算国中特例,因为当你踮起脚尖向外看时,也可以惊喜地发现,情圣的英译womanizer也不存在所谓的"manizer"这样一个词与之相对。提起womanizer,居功至伟毫无争议的古今情圣第一人,自然是那个十七世纪的意大利人Casanova,这位出身低微却年纪轻轻就融入上流社会的法学博士,会拉小提琴会写剧本,当政客也当间谍,座上宾从俄国女王到美国总统,从伏尔泰到教皇,与上至公爵夫人下至酒吧招待的无数女人传了风韵事,为她们而决斗,数次险些丧命,为她们而坐牢,然后成功越狱,为她们而流浪,被多个国家驱逐,他和他的那本自传《我的历史(histoire de ma vie)》早就成了一代传奇,那里面有名有姓的女人就有上百个,他自称爱她们中的每一个,后世却说他不过是自私的爱那生活方式罢了,然而天晓得,这家伙竟就此影响了十八世纪以后的爱情纪元……呼风唤雨兴风作浪,这就是情圣,好可怕!

传奇也许不可复制的,但性格却能影响命运,于是两百年后另个平行的浮世里,出现了另个情圣:画家Amedeo Modigliani。

Modigliani也是意大利人,生于Tuscany,父亲是犹太人,母亲是法国人。他自幼家庭贫困,体弱多病,久治不愈的伤寒,随后感染的肺结核,以及毕生如幽灵般挥之不去的抑郁症始终纠缠消耗着他,而他最忠诚的朋友,则是酒精与大麻,它们自学生时代就与Modi成为莫逆,此后毕生不离不弃,芳龄永继。
而后,简直就像是要跟随着前辈的征程前进,Modi和Casanova一样,先去了威尼斯,而后奔赴巴黎,他住在艺术家聚集的第十八区蒙玛特。
他成了一名艺术家,作画,卖画,也曾热衷于雕塑,但终因体弱多病和石膏过敏而放弃,他为数不清的人肖像,每幅只花很短的时间,而后换几个法郎沽酒。他有资助人,但始终不曾富裕起来。据说为了雕像他曾去住家附近的工地和铁路偷木材石料,这个消息未经过证实,事实上他这一生充满了无数未经证实流言蜚语,以及爱恨情仇。
更多的模特来源于他的情人们,女诗人,女演员,女画家……和他一样拥有内向偏执的外表,疯狂不羁的灵魂。但这些都像匆匆过客,没有留下什么痕迹,除了女作家Beatrice Hastings。Beatrice是英国人,生于伦敦,随后同家人移居南非,多年后才回到欧洲,定居巴黎,她在一家先锋杂志社做记者,年长Modi五岁。后来谈起他时,Beatrice说过一段很精彩的话,“怪人,腐朽又神奇。1914年在一个食品店第一次见他。正对着他坐。毒品和白兰地。完全没好感。不知道他是谁。长得那么丑,凶神恶煞的。后来在咖啡馆又见了他一次,刮了胡子,非常迷人。他优雅的行脱帽礼,脸红着问我要不要去看他的画。我去了。”Beatrice相貌恬静,性格乖张,Modi一直都把她画得丑丑的,瘦小身材,狭长颈子,一张大饼脸,起初神情还是甜美温柔的,后来二人间隙渐生,她的眼神就越发空洞冷漠,到最后甚至干脆没有瞳孔,只剩下了眼白。

Modi那复杂多变的性格让Beatrice着迷也让她痛苦,争吵与冲突始终伴随着这段感情,1916年,受够了的Beatrice离他而去,在这以后Modi不再有固定的女伴和情人,也不再有固定的模特,他为大量熟人朋友作画,也有一些不相干的女人随机的出现在了画布上,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1917年,在巴黎凉爽的初夏里,他遇见了Jeanne Hébuterne,后者出生于一个正统的法国中产阶级天主教家庭,那一年才刚满19岁。
大量以Jeanne为主角的画作诞生了,画布上的她有天使般端庄的相貌,蓝绿色眼睛,红褐色头发,眼波中永远饱含着温柔甚至敬畏,以及那后来为评论界所称道的波提利切式的神情。这是与Beatrice全然不同的神情,在与Modi的感情中,Jeanne始终是臣服的,依赖的,Beatrice爱得太清醒,所以痛苦,所以挣扎,所以计较;Jeanne的爱是沉沦的,从一开始已然城池尽失一败涂地,所以毫无保留心甘情愿,她把Modi视作全部的世界,那么她是否想过,倘若有天Modi不在了呢,也许世界对她也就没了任何意义。

Modi这一时期的画,是日后评价最高,也最为值钱的^_^。他除了像那个时代大多画家一样受印象派、立体派、野兽派的影响,也从早年的哥特艺术中汲取养分,还对非洲木雕有兴趣,那拉长了的脸、鼻子、棱角清晰的线条、以及没有瞳孔的空空眼睛都是明证。

虽然始终没有结婚,Jeanne却成了Modi长期的伴侣,她甚至为他生了一个女儿,这也是Modi毕生唯一承认的子嗣——真正拒绝承认的是Jeanne的家族,打一开始起,他们拒绝与Modigliani这个姓氏或那个犹太裔穷小子有任何瓜葛,日后,他们也确实那样做了。

回到最初的话题,在人生的这场游戏里,我们中的绝大部分人都在为既定的游戏规则疲于奔命着,真正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玩转人生的又有谁呢?毫无疑问Casanova是一个,求不仁而得不仁,拥有一个《红与黑》中于连那样的开端,却拒绝这一次次高潮的落幕,他从一名黑衣的僧侣到红袍的斗士,背弃了正途选择了反叛,他有着天才般的成长经历以及挥霍不尽的才气,如果不去做情圣,也许只需拔下一根汗毛吹口气,他就可以成为一个律师,政客,医生或音乐家,在我们一贯信奉的准则里,一个人无才便罢,有一分才干就该成就一件事业才是正途,可Casanova不管这些,他有十分才干却一件事也没有做——或者唯一的一件,老年的时候他写了本自传——像他这样命运打不倒的人最终就只有时间才能拖垮,七十三岁的Casanova孤独的死在波西米娅的一座城堡内,在那里他度过了人生的最后四年,司职是为领主打理城堡内的图书馆,而慷慨阔绰的领主则负责支付他的一切开销。事实上Casanova一生中从不缺这样的赞助人,他缺的是乐子,那是他毕生追求的唯一信仰,离开了香肩云鬓的浮华世界,也就再没有了Casanova。

而毒药般的Modigliani,魅惑着女人,燃烧着艺术,也蚕食着自己,他死在1920年初,结核性脑膜炎,只得36岁,没有人在他身旁。他的画才刚刚有了些微乐观的销量,他的收入才刚刚逐步稳定起来,他死了。两天后,Jeanne自高楼上飞身坠下而亡,其时她怀孕九个月。他们留在世上一名不满2岁的女儿,Jeanne的家族拒绝了抚养权。而前面提到过的那位Beatrice Hastings则死于1943年,同样是自杀。再后来又是几十年过去,当人们在因同情或故作的知音而赏识、热爱、推崇梵高时,他们却因Modigliani的酒精、毒品、以及情圣身份对他好恶参半。

情圣不朽,古有唐璜,今有詹姆斯邦,可惜和文艺小说中不一样,历史上那些著名的情圣,最终并没有因为遇到真命天女Miss Right而顿悟爱情真谛,放下花花立地成婚,而是或者熬到最后,或者死在最前,但姑娘们仍在寻找着,她们说,易得无价宝,难觅有情郎~


贴张主角的照片吧:



附录:

Beatrice Hastings的原文:A complex character. A swine and a pearl. Met him in 1914 at a crémerie. I sat opposite him. Hashish and brandy. Not at all impressed. Didn’t know who he was. He looked ugly, ferocious and greedy. Met him again at the Café Rotonde. He was shaved and charming. Raised his cap with a pretty gesture, blushed and asked me to come and see his work. And I went. He always had a book in his pocket. Lautrémont’s Maldoror.


写完了。我是在近些年才逐步能看出野兽派、后印象派的好处来,而听妞妞说,她早在大学时就已很欣赏这个专画长脸美人儿的Modi了,眼界决定认识,在很多方面,我实弗如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