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拈花

有一个年轻人,站在长安的街头,看见执金吾的车骑盛大壮观,威风凛凛的驶过街市。年轻人暗暗对自己说: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人群里有另个年轻人,惊诧于车骑的豪华,暗暗对自己说:就是剥削阶级,有一天要消灭它……

Tuesday, September 27, 2005

我所认识的石翠芝

关于我所知道的张爱玲,我写了很多很多,絮絮叨叨毫无章法,统统发在wxsj了。不想再通篇贴上来,冗长,而且未必有人喜欢看。只把几个段落贴上来吧,比如今天咱们说说《半生缘》。

小说《半生缘》早年的名字,叫《十八春》。十八春共有十八个章节,十八春共经历了十八年,《十八春》完成于1951年,故事以主角奔赴东北、追求进步、投身革命为结局,一片红色,万丈光芒。几年后张爱玲取道香港去了美国,删掉了《十八春》的最后四年,也就是抗战结束后的那四年。此后又几易其稿,甄选了若干名字,在最后一个版本中,甚至改名叫了《惘然记》。后来的这个版本里,叔惠没有远赴延安,倒是去了美国;慕瑾改名叫了豫瑾,曼桢最终没有和他在一起;开篇时世钧说的他和曼桢认识“已经是多年前的事了。算起来倒已经有十八年”,也随之改作了“十四年”……在前后两部作品中变化不多的是翠芝,我喜欢这个人物的描写,想专门说说她。

作为全书第二女主角,石翠芝的出场次数并不多,然而章节上相对非常独立,并不琐碎。她的第一次登场,已经到了全书的第四章,此时的世钧与曼桢已然相恋,世钧自上海与好友叔惠一道回南京探亲,众人相见后相互谈天,才在言语中初次谈及了这位世钧嫂嫂的表妹。然而这个登场并不讨喜,在主角记忆里的翠芝是位神情高傲言辞挑衅的富家小姐,并没有什么好印象,而随后众人撮合他和她的暧昧关系则更产生了他的逆反心理。经过这一系列铺垫,翠芝才终于有了一个类似于“史大姑娘来了”式的登场。翠芝是金陵女子,肤白消瘦,长得并不难看。而且比起世钧在联姻上的暗暗抵触,她的态度似乎更加直白一些,随之也就自然而然的,渐和叔惠生出一些暧昧,红了脸,生了气,拴了狗,还脏了一双簇新鞋子。后一日她有意支开世钧,单独和叔惠看了场电影,又一同去玄武湖游船,用叔惠的话说,是看不出什么小姐脾气的,直到回家后翠芝亲戚们的势利怠慢才让他稍稍挫折了傲气。在这次翠芝的登场中,也对她的吃穿用度做了细节的描写,比如一个让我一直印象深刻的细节是翠芝穿的瓦蓝色学生裙是要每天洗过以后重新染色的,才能保证了颜色正而且艳,于是她家常年有个佣人,无论何时伸出双手,都是蓝色的。这一次翠芝的登场,是非常典型的,玄武湖游船的第二日,世钧二人就回了上海,翠芝也没有在任何接下来的情节中被提及而侧面出场过,情节继续推进,直到地点再次转换到南京,第九章,带了曼桢同去。这一次在情节和细节描述上与前一次翠芝的登场非常类似,她的暗示直白而外露,基本上挑明了她对叔惠的感情,并在第十章的最后,与一鹏解除了婚约。随后她终于在上海场景下侧面出现了一次——叔惠提及她正与他通信,因为想赴上海读书。这个细节世钧并没有太多留意,他认为翠芝这样做是为了与他本人避嫌。我一直疑心他一直到故事的最后,都是否知晓翠芝是曾经对叔惠抱有感情的,这份貌似完全是翠芝单方面主动示好的感情,这份最终被翠芝的家人以门第之见压制下来令叔惠知难而退远赴美国的感情。

所以有时候,我会觉得翠芝的爱情故事比曼桢更加悲伤太息。曼桢的悲剧是有其巧合性存在的,而翠芝的悲剧虽没有那般惨痛的嗜血的冲击感,却带了无尽的必然——这仿佛是属于一个时代的悲剧。当她说到自己羡慕曼桢时,世钧只是一笑而过,认为这是作为一个富家小姐而不晓得职业女性的辛劳。然而日后翠芝与他结婚,则委实是没有什么更好的选择,他们不是相爱,实是没有更好的对象,对世钧这样一个爱过的人是如此,对翠芝这样一个被家庭埋葬的人更是如此,叔惠在婚宴上喝了很多酒,次日便去了美国。婚礼结束翠芝和世钧孤零零的坐在偌大的房间,看着烛光一点点暗淡下去,故作轻松的把所有能想到的话题都说了一遍,而后他扭暗了灯光客气的劝她早点休息,她也客气的回应,而后突然,突然哭了出来:“世钧,怎么办,你也不喜欢我,我也,我也不喜欢你。现在已经来不及了吧,你说是不是来不及了?”——是啊,来不及了,怎么办?能怎么办……于是很多很多年后,当翠芝出落成寻常的富家少奶奶,举家迁去了上海,又生了两个半大的孩子,当她再次见到叔惠,不,这不是那类蹩脚的小说,翠芝并没有变丑,她消瘦了一些,反而更有韵致,她和他坐在客厅,遣散了所有佣人,她坐在他对面,听他说起他后来取了个比她更美更有钱的富家小姐,“其实仪娃跟你的脾气有点像,不过她差远了~”她怎么能不震慑心灵,此生虚度。而后他们靠在一起,他笑着说道:“都是给你害得……”,风吹进来,白色的窗帘轻轻的飘,有十几年的光阴顺着指缝匆匆溜走将年轻的那几年都化作了惘然,然而这一刻,翠芝却有了一丝杂糅在悲伤中的胜利的满足。
我喜欢这个爱情故事。

Sunday, September 25, 2005

花月正秋风

T很惊讶我在伦敦住了这么久,却从没去过那些著名的公园。昨天终于去了他梦魂萦绕的Hyde Park,虽然他没有如愿看到那些即兴演讲的家伙们,却和一个发反战传单的人聊得很开心。而后他捧着他表姐发给他的一本旅游指南,带我去了Barbican,他说是芭比娃娃和Ken一起去的地方,我说Barbie和Ken分手了,你不知道么?他说她找了个瑞士男朋友么?我白眼之。

Barbican据说保留了中世纪大火后全伦敦唯一幸存的两栋建筑,虽然只隔几条街就是那些丑陋的平砖房子——二战轰炸后重建的。我说考文垂也有很多这种风格的建筑。T问,也这么丑么?我说:岂止!嗷~我真不厚道。
因为是难得的老城区,很多路边酒馆会在招牌上写着类似于Since 1889的字样,而比较著名的老建筑,其一是一个外表看似教堂,实际却是肉铺的市场,其二则是一个中世纪的教堂。因为Barbican隶属银行区,周末的街头是很冷清的,我想起上次妞妞在另个周六带我去逛TATE Modern,街上路过那些LV和Hermes的店,店铺都是不开门的。要知道,劳动人民也有享受周末的权利,可是连中世纪的肉铺市场都关门了,我好奇劳动人民在周末就没有买肉的需求么。然而幸运的是,上帝知道劳动人民有在周末祷告的需求——是的是的,所以叫做礼拜日,于是那个著名的中世纪教堂仍是开放的,并且就在肉铺隔街不远的地方。我对教堂这东西是没有什么好奇,Bath、St. Paul和Westminister都见识过以后,英国还有什么好的教堂呢——然而后来证明我是错的。我们站在在门口的时候,能听到里面管风琴的嗡鸣,一个穿长袍的神职人员匆匆跑过来小声说:婚礼马上就要结束了,你们等两三分钟就可以进去。于是我们在门口立等,可以透过黑色大门后的木质拱廊看到那些表皮都剥落了的石柱。婚礼结束后,宾客渐渐鱼贯而出,我有点惊讶的发现,这对新人是一位白人丈夫和非洲裔妻子。她穿着煞白煞白的婚纱,在昏暗的教堂里非常乍眼。一部分宾客穿了传统的非洲服饰,鲜艳的绸缎和绚烂的头巾,很美,而另一部分,则大都穿着长裙或西装,和寻常婚礼没什么分别。客人渐渐散去,我们这时才得进去参观,而后我惊讶的发现,它老的超乎我的想象。空气都带着潮湿的木头气味,房梁是木头加砖的结构,墙上,地上,一块一块的石碑。我蹲在一块破碎了的黑色石碑上面,用T昨天教的罗马纪年表示法来算它的年代,而后T略带惊讶得说:死了600多年了。Rest in Peace,我答。他捧着那本旅行指南,站在教堂的前面,口气充满敬重,压低着声音说:要知道,这个教堂有800多年了,琉琛建城才800年而已。我点头,没有告诉他800年前的世人已经可以读到李清照的词了。
教堂不算很大,但大到足够引人敬畏。我伸手去摸那些粗糙的表皮剥落了的石柱,听听它们说着什么样的话。而后T小声对我说:你知道,我们的手可能会有汗,如果每个人都去摸,会伤到那些石头……不过,一个人摸一下,应该还好的,他又补充道。我想起我在故宫摸过的那些铜狮子上八国联军的刀痕,在国子监摸过的那些石碑上袁崇焕的名字,以及唐昭陵那组只剩下四只的“昭陵六骏”上的裂纹——我想说些什么,却最终没有答话。出门的时候,我扔了个两镑的硬币到捐款箱里——我摸了那石柱,我对T解释说。而后回望,整个教堂烛火幽幽。从门廊出来以后,发现婚礼的人仍没散去,他们聚拢在教堂前的林荫下不停的拍照。能在这么棒的教堂结婚,真是幸福啊,我说。你想在教堂结婚么?T问。我摇头,我不是基督徒。那也可以的,他答。我仍是摇头,而后转过身,新娘的亲戚们穿着传统的非洲服饰,鲜艳的绸缎长袍和绚烂的头巾,很美——只是,终究是不和谐的。

晚上我带T去Leicaster Square吃中国菜。ChinaTown的牌楼上拴着的中秋的红色条幅尚未扯去,我们走了一半时他指给我看,我停下来轻轻的讲给他听:第一个字是花,flower,你认识的;第二个是好,你也认识。他点头:女加上子。第三个是月,他叫到:Oh~yue, the moon。对,我点头,最后一个是圆,circinal,so 花好月圆,the flower is blooming, the moon is full, and it means everything is harmonic and perfect. T猛点头,盯着它看了良久。不远处一个发中餐馆小广告的中年女人忽然走近我,很腼腆的笑着对我说,你英语说的真好啊!我很尴尬的谢过她,拉着T离开。其实我英语一点都不好,其实我很想告诉T,有首周璇的歌是多么的好听;有个女作家写过名叫《花好月圆》的小说,她叫亦舒,我喜欢她;有首古曲叫做春江花月夜的,在夏天的傍晚的什刹海可以在路过的游船上听到……我还想说很多东西,可是我都没有说,所以你知道的,我的英文,仍是不够好。

昨天的月亮不太圆,但仍是够好的。

Tuesday, September 20, 2005

我的怪僻。以及如何用PS在照片上添加水印。

尾巴把最近blog上盛行之挖掘怪癖风潮传播到我这里,俺思忖良久都没想出究竟有啥出格的癖好,最后只得无奈做出结论,我就是泯然一众人。
以下是我的怪癖(一点都不怪,保管你读罢打个哈欠。)

1.不吃苹果。但可以喝苹果汁。此生吃过的苹果数目可以用一只手数完。
2.选择式洁癖。明明自己是个邋遢人,还总盲目的觉得别人很脏,尤其对不熟的人,因而对公司的客户聚餐、学校的公共浴室等都很抵触。
3.冰箱的安全感。张小娴曾经分析过女生的很多种安全感,后来小冰总结了一下,发现我除了对冰箱有心理阴影,其余都很大大咧咧没感觉:如果冰箱空了,哪怕下周预计不常在家吃饭,仍忍不住想去超市囤货。
4.水牛的追求。这条实在不算怪癖的,和很多人一样,出门必要带水。去瑞士还买了漂亮的水壶送人,符合我一贯唯美而务实的高大形象(呃~请让我自恋。)
5.崇拜高速和高度。因此喜欢开快车,喜欢云霄飞车,喜欢登山,也喜欢坐飞机。

好啦好啦,总算纂出这么多,下面开始点名啰~众人听令~
exiula
Zeiko
火焰
锦瑟

Ok~接下来,为了紧跟时代步伐,顺应政府的“节约型社会”导向,咱就不开一张新贴了哦,一起来说说如何在PS上加水印。
因为我学会这项技艺是南瓜少爷在msn上口授的,颇像当年国父在日本时与当地进步人士的“笔谈”,故而理解能力有限,如果有什么补充的和提问的,请留言。如果有像Nio那样的大牛偶然路过,请鄙视。
打开Photoshop,打开你所要编辑的图片。首先,点选左边工具栏里的文本工具"T",在输入文字时,将默认自动生成一个新层。然后建立一个新的文件,表示其他照片,而后复制粘贴就可以了。
以上就是基本操作。接下来就来说说怎么把字体弄花哨。大致有2种途径,其一是把文字合并为图象后作为图象编辑,优点是自由度高,缺点是文字内容不再可更改。其二,用文字变形模版来变形,优点缺点正好相反。我用的就是前者,具体操作如下:
首先,选择那些已经写上去的字,看菜单栏下面的工具状态栏,靠右边有个表示字体颜色的方形色块,在这个右边有个T下面有条弧线的工具,点它,然后调整参数\选择模式\点确定看效果。
这次我说明白了么?
接下来用一张我在苏黎世拍的照片作效果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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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收看~

Saturday, September 17, 2005

秋天该很好。懒人的丰盛沙拉

你有没有体验过一度很懒很懒,懒到连自己喜欢的时候都不想做的时候?
很久没写点东西了,每次看到点击数慢慢增长都有些莫名的负罪,可是又实在挤不出什么口水滴在这里,更遑论彩虹。
最近做饭也很懒,经常用一些速食代替正餐,又不敢忽略营养,所以就经常吃生菜沙拉果腹,放一些面包干,一些即食的虾或三文鱼丁,撒一些cheese的粉末,酱汁我喜欢芥末和蜂蜜的,千岛的也好,只是这边买来的味道不正;而番茄酱那样微酸的口味则最好配白煮蛋之类味平的食物来刺激口感,蛋黄酱太腻,沙拉酱太酸,非吾所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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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转凉,自动档的暖气已知道早晚加温,而我那件藏青色的开衫毛衣也终将如中年扶正的姨太太般熬到出头日,真真可喜可贺。9月18号,是我来英国整整一年的日子,算不算喜贺呢。上周末极致荣幸的得以与恨情歌、爱健诸君在Russel广场附近一个花园烤肉腐败,我一下子想到了《Charing Cross 84》,猜想是否是那本小书里那位女画家给主角肖像时的那个花园呢?感谢爱健她们作了那么充分的准备,那么多无敌好吃的食物和水果,救赎了我那曾经几次在洋人的烧烤和野餐会上受挫的胃,让它也终于感受到了BBQ美味之真谛。从此我对中土饮食文明比英人开化程度之比较,再不想再作任何评价……
席间恨情指着一棵高大粗壮的老梧桐树说:看,叶子落下来了。嗨~我以为只有山中的僧人才会因一叶落而知天下秋。这样微小的细节,除了郁达夫,竟也有人注意呢。恨情歌给我的感觉有点像多年前的曦和,嗓音尤其像,同时江苏人,很瘦,且穿着闲适。我想有机会,也许应该拿一些曦和的小说给她看,可又想她或许不喜欢被和别人相提并论吧。

在一个将至的伦敦的秋……中秋快乐,到访我的blog的家伙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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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September 02, 2005

离开话剧的日子(未完,是坑)

我不看话剧很多年。对于一个自诩的大龄的文学女青年,天儿冷的时候我喜欢去听音乐会,夏天则是看话剧的时节。于是除了前海的天荷坊,王府井首都剧场也是我消夏最常出没的角落。

不知道有没有人和我一样,一说起消夏立刻联想起来的东西是:西瓜。西瓜之于北京的夏天绝对是不可或缺的,它不贵,不希罕,也不高雅,然它好吃又能消受,清凉又可回味,简直到了盛夏之日不可无君的地步——这么说来,话剧就是我精神的西瓜。

我爱看话剧,多半是受了我妈的影响。4岁那年,我第一次被带去了首都剧院,看的是朱旭的《哗变》。 如果你以为正在读一个类似于美少年何宴式的神童故事以证明我与话剧有多么深厚的不解之缘,那接下来你一定会失望了,话剧不是我的小提琴,我也绝非莫扎特,整整四幕下来,一个小毛头坐在椅上躁动不安,东张西望,完全无法把精力集中在远处的舞台上。自此后,我妈宁可自己去,也不肯带我了。

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多年后再看话剧,已到了2003年。我从没算过这十几年来成长着的老北京与我们一起经过了多少场文化的冲击,从所谓高雅的古典音乐到接轨世界的大制作影片,以及贴满“民族、国粹、小心轻放”标签的游园别姬,话剧安静的成长,不太红,也没有湮灭——只是高雅的音乐能满足我小布尔乔亚的情操,热闹的大片能摩登我日渐落伍的老心,话剧不在此列,于是从未再次出现,一直到那一年,那个不一样的2003年——还记得么,那年春天,北京一片空城。



《我爱桃花》 《赵氏孤儿》 《李白》 《天下第一楼》 《雷雨》

伦敦的夏天因多雨而惹人忧伤,那些家常饭菜、前海聚餐和精神西瓜远在万里之外,味道也因年华流逝而化为记忆中的神奇。我独坐在窗下,放任自己的想念一点一点敲在键盘上。窗外是伦敦的烟花繁华,偶尔会有阵阵警笛呼啸而过,我想,嗯,这也许就是传说中的冠盖满京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