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拈花

有一个年轻人,站在长安的街头,看见执金吾的车骑盛大壮观,威风凛凛的驶过街市。年轻人暗暗对自己说: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人群里有另个年轻人,惊诧于车骑的豪华,暗暗对自己说:就是剥削阶级,有一天要消灭它……

Saturday, October 22, 2005

Farewell Zurich

我喜欢苏黎世。
喜欢一个城市常常和喜欢上一个人一样,是没什么理由的。你有没有这种经历,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听朋友们说起某个朋友的朋友,他们纷纷都说这位良人是你所喜欢的那个类型,形容优美、博学多闻、资质惠好、人品一流……好事者想把他介绍给你,你也因为听由了他们的描述而期待认识此人,然而相期多日终于得见,你却愕然发现,水墨画和实物虽然取景相同,气质却大相径庭了。
我不喜欢伦敦,多半便是由于这个原因。太多的旅游指南和行程资料上已经把它说得太好太美太全,等到真正身在期间,反而一片老旧肮脏,人龙混杂,触目惊心。
所以,我喜欢苏黎世。
第二天晚上从Rigi回来,T在家里做饭招待他行将搬去慕尼黑的邻居夫妇。丈夫是意大利裔的瑞士人,妻子则是日本人。很可爱的一对璧人,豪爽有趣,我很喜欢他们。吃过饭一直聊天到将近午夜,T不停的打哈欠,我们几个却仍把酒言欢,甚是畅快,后来那位太太问我,你们明天打算去哪里玩?我摇头,不知道耶,然后我转头问T:尊敬的S先生,我们明天有什么行程安排么?T在厨房收拾盘子,他探出头来,顿了一下,而后说:呃,我明天上午想要处理一些工作上的事儿。我一愣,点头,收了声。几秒钟后那位太太换了个话题,我才又继续开口,不过兴致已不如先前高涨,那顿饭很快就结束了。
我想女人有时候太过敏感,也许未必是好事一桩。
第二天我在酒店吃过早餐,磨蹭了良久,又打过几个电话后,才姗姗然的去找T,他仍在工作。我解释说我想去Biel看朋友,但如果我去了,就不能跟你出去玩了。他点头,那我下午可以继续工作——不过也许我们可以一起吃午餐。我点头称好。
小时候喜欢看一本名叫《小妇人》的书,女主角叫Jo,她拒绝了男主角后,某次他们偶然邂逅,他追上去问她,真得不行么?她转头,迟疑,而后说:我真希望行。
我对这个场景印象深刻。啧啧,姿态真是好看。
T带我去苏黎世湖边的一家餐厅吃饭,路上他指着停满帆船的河堤说,我小时候曾有一次和我哥哥在这里参加帆船比赛,我们得了全国的第十名哦!我笑,而后问他:一共有12个人参赛?他一愣,而后笑道:不不,大概15个吧。后来他又补充说到,我们当时故作聪明,沿着河堤选了最近的路来划,结果划着划着,“噗!”突然划不动了——原来河堤的水位太浅,我们搁浅了。
我崩溃,随即咳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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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饭我问他,我们现在去哪儿?他说,送你去火车站啊。我说,不能去玩了么?他说,可是说好了我下午要工作的啊。我点头,随后说,你不用送我去火车站,我认识路得,我自己找得到,你送我去搭电车就好,而后就可以回去工作了。他却喋喋不休的坚持要送我,或者至少要陪我去酒店拿行李。我忽然停下来:或者,不如你可以不用送我去车站,但把省下来的时间用来陪我去哪里走走啊!他一愣,我摇头,撇撇嘴说:没什么。而后紧走几步,我们去电车站吧。
枯黄的各种叶子落满街心花园和山路,走到电车站,他便很客套地说:祝你去Biel的路途愉快,祝你回伦敦一路顺风,祝你……
我打断他,而后说:为什么不祝我有个好前程?
他一愣,我皱了皱鼻子,笑道:学校的教学秘书在给毕业生写信的时候,都会在落款加一句wish you will be all successful in the future careers.
T忙说,那当然,那当然。
电车来了,真TMD准时,我不想演蹩脚的三流电视剧,也不想被路人多看,于是我轻轻的抱了他一下,他拍拍我的肩,而后退后一步,我转过身,上了电车,我想我表情一定不算太好看的。奇怪,我们都没说keep in touch,我们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都有说这句话的。奇怪,我们都没说see you soon,我们在上一次分开时,都有说这句话的。奇怪,我本以为自己无所谓,现在胡思乱想这么多,看来还是有几分在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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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次日清晨从Biel回到苏黎世,没有通知他。
我在火车站硕大的信息牌下面如约的见到了wxsj的Buffalo,她有黑而浓密的卷发,眉目清澈,皮肤细致,非常惊艳。她称赞我长得年轻,于是问了我的年纪,而后则大为吃惊,可我却摇头,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宁可让我到了她的年纪,能够和她一样好看。Buffalo是四川人,干练爽快,深得我心。我们沿着河岸缓缓地走,把我想看的那几处上次来的时候喜欢的景观都看了一遍,这是我在瑞士最后的一天,前几日T只知道带我去登山,去更高更远的地方,他其实不知道,我对瑞士最有感情的,却是苏黎世的街景。我只想买一杯热的摩卡,而后坐在利马河畔,安静的看的风景,或是做了别人的风景,而后就这样等待夕阳。T其实,还是不够了解我的,我想。充满目的和计划的勤奋和积极的人生固然可贵,可有些人,或许偶尔仍想要偷个懒。云上面的那个世界也许真是天堂,可是,不是每个人都想做神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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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iula说她喜欢不停的去同一个地方,这样去的次数多了,就像故交一样熟悉了,下次再见,便觉得亲切。于是我和buffalo走在苏黎世的班霍夫大街上,心里还记挂着那条我所喜欢的小街。等到真的找到它时,内心便充满了近乎“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般的惊喜。它没什么变化,我也一样,不知道几年后我在来看它,相逢是否仍能相识。又或者几百年后,又是谁,经过了它。

后来我明白了,我对苏黎世之所以喜爱,也许只是因为,我从未对它期待太多,而已。

4 Comments:

  • At 10/23/2005 11:27 am, Blogger exiula said…

    很喜欢这篇故事,真情流淌在字里行间。

     
  • At 10/25/2005 1:07 pm, Blogger 鹤渡 said…

    冰,我把你的留言删掉了。我不喜欢别人评价我的生活态度,无论对错。

    抱歉。

     
  • At 10/25/2005 10:33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小鹤,

    我早就考完了,考的挺不错的.一直在看你的blog,只不过没有留言.

    我也挺喜欢这个故事,
    祝你过得快乐!

    qing

     
  • At 10/31/2005 1:18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不停的去同一个地方,有一种熟悉的陌生感,陌生的熟悉感,陌生和熟悉之间进退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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